一个在中国流行的消极自证预言:婚姻是平淡的

在心理学中,“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指的是一种有助于实现自身目标的信念或期望。比如,当求职者预期在面试时会感到紧张时,这个人几乎肯定会真的感到紧张,并影响自己面试的表现。当一个老师认为一个小孩是一棵“朽木”时,这个人也会按照对待“朽木”的方式去对待这个小孩,这使得小孩难以从这个老师身上得到关爱。

实际上,“自证预言”仅仅只是关乎这种预言本身以及它带来的效果,而不直接涉及那个现实目标是否得到实现。比如,一个高中生期望了几年考上清华北大或者申请上哈佛MIT,并且真正在这种期望中努力了很长时间,可是最终还是失败了。但这依然是一种“自证预言”,因为这种预言肯定也提高了他或她的学习效率。而至于很多事情的最终结果是成功还是失败,这毕竟不只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努力。

从自证预言带来的效果来看,人们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给自己装备上积极自证预言(buff),而尽可能少地装备消极自证预言(debuff)。这也是整个积极心理学的基本要义,而这种积极心理学跟叔本华的悲观主义世界观可谓是大相径庭。

中国流行着很多消极自证预言。我认为,最具破坏性和危害性的一个,或者说最具破坏性的那一群消极自证预言之一,就是认为婚姻是平淡的。在今天,流行着很多类似说法,比如很多人说婚姻就是“茶米油盐”,还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有人说婚姻是“稳定”的而浪漫爱情是“不稳定的”。这都是一些没有出息的说法。

有些人认为,平淡、无聊、琐事就是婚姻的“现实”,但并非如此,这是这些人看到的“现实”而已。换句话说,他们正是活在了自己的消极自证预言构造出来的“现实”之中。婚姻跟是否考上清华北大不一样,婚姻是否幸福基本上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和主观努力。

在明确了“婚姻是平淡的”并非客观现实后,还是会有很多人会说,那么多结婚的人都说婚姻就是平淡的,你一个没结过婚的毛头小子凭什么说婚姻不是平淡的?我简单解释一下我的理由。

第一,很多结婚的人也活出了并不平淡的生活,他们让浪漫之火延续了下来。从一般的角度来说,美国人的婚姻本来就比中国人的婚姻更加浪漫。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在美国,恋人们和夫妻们相互之间说“I love you”的频率相当于他们说“早上好”的频率。而在中国,不要说夫妻了,有多少情侣说过很多的“我爱你?”而大多数中国父母并没有让自己获得幸福的婚姻,既然他们自己都做得不好,又有什么资格说婚姻是平淡的?

而从个体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总有一小部分夫妻始终保持了较高的“浪漫指数”。用积极心理学的话说,这一小部分夫妻就是“杰出个体”。所以,理所应当的,最近一些年关于如何在婚姻中维持浪漫之火的心理学研究中,主要就是以这一群体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以普罗大众为对象。一些脑部扫描的研究显示,这些人具有与众不同的生理特征。而其他研究则显示,他们在婚姻生活中维持着一些有助于维持浪漫的做法,而这些做法一定会让普罗大众受益。

第二,科学研究已经确认了浪漫之火能够在婚姻中延续,并且陆续找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有助于在婚姻中维持浪漫之火。2009年的一项经典研究显示,没有早期浪漫爱情中典型的迷恋(obsession)成分的浪漫爱情可以而且确实存在于长期婚姻关系中,并与婚姻满意度、幸福感和高自尊相关联。

近些年来,一些心理学家的普及性作品和自助书籍作家撰写的作品已经向公众传达了针对好的婚姻的研究成果,并给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可是,有多少人读过这些书?有多少了解那些前沿的研究?有多少人知道约翰·戈特曼(John Gottman),这位华盛顿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被誉为最顶尖的婚姻研究者?相比之下,上野千鹤子那些令人恶心倒胃的反婚姻的作品倒是充斥着每一家书店的展台,人们竞相阅读和讨论这些对生活毫无意义的文字垃圾。除了女权主义,还有些可怜的读书人不懂现代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出于各种原因偏执地相信“浪漫发明论”(浪漫并不客观存在,而是被发明出来的)这种时髦但完全经不起推敲的理论。很多人在对婚姻高谈阔论,但是努力让自己具备进入幸福婚姻能力的人却没有几个。

所以,假如人们是担心浪漫会消逝而不敢进入婚姻的话,那么他们就要趁早改变自己的这一消极自证预言了。如果装备了这种消极自证预言,人们就有意或无意会跟幸福的婚姻渐行渐远。两个通过相亲认识的并且都相信消极自证预言的新婚夫妻,大概在婚姻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激情就已经消亡了。

实际上,这一流行的自证预言是中国的相亲传统中由“父权制”强加给人们的,那些半强迫子女去相亲的父母,往往也最喜欢说婚姻是平淡的,其潜台词是,虽然你不喜欢我们看上的这个人选,但你还是应该跟这个人结婚。浪漫爱情的权利就被取消了。

大多数父母都没有把自己的婚姻生活过得圆满,他们自己不断加强了这一消极自证预言,并试图把它不断向后面的世代传递。我们必须随时反思、怀疑和警惕这一趋势。

由于婚姻究竟是如火如荼的还是死气沉沉的,这并非客观现实的问题,而只是人们的认知问题和实践问题,所以我们最好要形成一种积极自证预言,也就是相信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并且浪漫爱情能够在婚姻之中延续,同时在这一信念下积极和努力实践。这样,我们就会有很大的可能性获得幸福的婚姻,并且至少比大多数中国父母过得要好。而且,科学已经站在了我们这一边,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这一点。(文/冷金乘)

避免婚前同居: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不适合实践?

一种流行的俗世智慧认为,情侣们应该进行婚前同居,在此期间可以相互测试对方是不是适合自己的结婚对象。这就像选购一件大件商品,它有一个试用期,不满意就退货,否则等试用期结束才发现这件商品不合适,事情就麻烦得多。毕竟,一次错误的婚姻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高昂的代价。这种俗世智慧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两种精神,一个是自由的浪漫爱情,另一个是自由的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是,我们享受自由的成果的同时,也可能正在遭受选择的代价。

心理学界对婚前同居的效度展开了许多研究,它们得出的结论没什么争议,也很简单,那就是:避免婚前同居。罗兰·米勒在Intimate Relationship中对近年来的关于婚前同居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后感叹道:

大多数人不知道这一点,所以这里有一个我们会经常遇到的重要模式的例子:流行的观点假设了一件事,但关系科学发现了另一件事。诸如此类的例子说明了对亲密关系进行仔细科学研究的价值。无知并非福。亲密关系是复杂的,当常识和俗世智慧将我们引入歧途时,准确的信息尤其有益。

科学告诉我们,这个俗世智慧是错误的。这件事毫无悬念。所以问题并不在于用自己的意见反驳这个科学共识,因为这会是徒劳无功的。问题在于,如何让人们接受避免婚前同居的观念,并使之成为实践——这才是最为棘手的事情。我过去有两三次曾经在随意聊天中提到过这个观念(我在生活中并不是一个会说教的人),其中一位听者立即引用俗世智慧对我进行了反驳,而我没有继续争辩下去。后来她们都同居了,当然,再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科学发现了什么

其实人们不需要去找心理学的论文或书才能得到真正正确的信息,因为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会被主流媒体报道。比如《华尔街日报》在2022年就有一篇报道《20多岁时结婚风险太大?如果你首先避免同居就不会》,它的题记直入主题:“研究表明,在没有与伴侣共同生活过的情况下,年轻时结婚会使一些离婚率最低。”文章的作者是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位心理学家,他最后对广大女性提出建议:“如果你是一名正考虑谈婚论嫁的年轻女性,又担心今后离婚,我们的研究表明,你无需等到30岁再结婚——只要你找到一个理想的伴侣,而且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前,不要和任何人同居。”

过去的研究发现了两个基本事实,没有经历过婚前同居的人,相比于那些有过婚前同居经历的人(无论是前任还是现任),她们的离婚率不仅更低,而且婚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更高。在美国政府下属的项目“全国家庭成长调查”的样本中,有大约70%的女性有跟一位或多位伴侣同居的经历。有过同居史的女性的离婚概率要高出15%,而“如果当年的同居对象不是后来的丈夫,这些女性的离婚风险会更高——她们离婚的可能性要高出一倍有余”。

关于离婚率,也许你会觉得:“这不就是概率嘛,又不一定发生在我身上。”但即便如此,麻烦的是,即便能够进入婚姻并且不离婚,婚前同居的经历(无论是与前任还是与现任)都会对幸福度和婚姻满意度造成深远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概率问题。

一项历时调查显示,婚前同居的时间越来,分手的可能性越大,同居第5年时,分手和结婚的可能性几乎持平。但婚姻不同,它的时间越长,离婚的可能性越小。一般来说,订婚时同居的伴侣的情况比同居时还没有结婚计划的伴侣的情况要好,但他们仍然没有而不经过同居直接进入婚姻的伴侣幸福。实际上,普遍婚前同居肯定是现在离婚率高企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婚前同居导致离婚概率升高,且让婚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下降了呢?学者们给出了以下可能的解释:

第一,在以往的同居关系中进行过分手的人,更有可能在婚姻中采取这种手段,这意味着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也许不会努力去解决问题,而是寻找出口。婚姻是一种最高的承诺,而婚前同居行婚姻之实却缺乏承诺性质,这就使得这种关系缺乏承诺的保护。

第二,有过同居经历的人,更有可能把现任与同居过的前任相互比较,从而对现任心生不满。

第三,同居会导致进入婚姻时缺乏兴奋感,仿佛生活没有什么改变,而未经同居直接进入婚姻则不同,一种新的“重生状态”不仅具有情绪意义,而且能为长期的婚姻生活打好基础。

第四,与前任的同居经历是一种“关系包袱”,它会对与现任的婚姻生活造成压力。

第五,通过同居来“测试”对方这种想法——心理学把这叫做“图式”(schema)——本身就会破坏走向婚姻的积极方面,以及走向婚姻的决心。

俗世智慧为什么是错的

一些人也许还不甘心,总感觉在不同居的情况下就进入婚姻很不保险。这有些奇怪,因为这些人似乎不信任自己的伴侣。许多同居后分手的人也劝告身边人或者在网上发帖,鼓励人们要婚前同居来进行测试,但其实这些人的看法肯定存在认知偏差,所以不要相信这些人的看法。接下来我简单解释一下俗世智慧为什么是错的。

第一要说明的是,避免婚前同居并不等于避免婚前性行为。如果你是想了解对方的性能力的话,那么这不是问题。实际上,许多同居的人在同居之前就已经足够了解对方的性能力了。正如《纽约时报》一篇文章所倡导的,人们应该尽可能多地拥有性生活,无论是婚姻中还是情侣关系中。不同居并不耽误你享受性生活。

第二,同居本身并无法加深对对方的了解。通过短期共居、旅行或者各种各样的不需要花很多时间的新鲜经历,情侣们需要共同面对一些不同的情况,很容易发现自己在这些情景中对伴侣的认识更深了。但同居并无法带来更多的认识,因为同居并不带来新鲜的情况,而是每日重复的家庭生活,从而无法带来对对方的进一步了解。同居的意思是把那个你已经很了解的人摆你面前而已。在不带承诺的情况下进入一种家庭生活,这是危险的。

第三,同居并不能带来明显的“测试”效果。在婚前同居的情况下,人们的表现和体验在婚前和婚后一般而言没什么两样,就此而言,同居似乎的确能测试出一些东西。但其实这就跟性能力一样,这些东西往往不需要经过同居就能测试出来。比如家务分配,这种问题甚至不需要进行测试,只需要经过一番交谈就好了。如果双方确认了平分家务的基本原则,那么他们便达成了一个协定。如果你觉得需要经过同居来测试这个协议是不是真的管用,这意味着你并不信任他或她,而这种不信任往往反映了更深层次的问题,这种问题并不是同居就能解决的。在理想情况下,你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说家务要平分,那么你会很自然地相信这是真的。而万一你担忧的情况发生了,那个人开始偶尔懒得做家务,那么,在婚前同居的情景中,你很有可能会朝负面方向发展,比如觉得“测试”失败了,于是较为轻易地发起冲突甚至提出分手。而在婚姻的情景中,你更有可能会朝积极方向发展,努力沟通,鼓励对方,从而解决问题。在婚前同居中,人们很容易把对方偶尔的懒惰进行进行某种本质性的归因。

第四,在情侣关系这个语境中,婚前同居很可能是反浪漫的,“测试”这个图式也是反浪漫的。我并不是认为婚姻是反浪漫的,婚姻作为一种最高的承诺形式,它是浪漫的。但是婚前同居不带承诺地进入了一种日复一日的长期相处的家庭生活。重复是反浪漫的,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新鲜注入重复生活,那么它会很快导致浪漫的衰减。在大多数情况中,浪漫(或激情)都会随着时间而衰减,但是在婚前同居这个情景中衰减得最快,婚姻次之,非婚情侣关系最慢。

如何实践

避免婚前同居: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不适合实践?

电影《花束般的恋爱》是一个教导大家避免婚前同居的教科书式的例子

也许现在你们的心正在燃烧,恨不得赶紧同居,这样可以花更长时间共处;也许你的心已经冷却了,只是想以同居这种方式来“测试”对方适不适合结婚而已;也许一边你的心在燃烧,一边你的脑子想要“测试”。另外,如果对方迟迟不主动提出同居的愿望,你是不是还要怀疑对方对这段关系不够严肃、不够忠诚?不想同居就直接结婚,他或她是不是想隐瞒什么?总而言之,你可能迫不及待要同居。

如果你能阅读到这里,这说明也许你自己被科学说服了。也许你已经决定避免婚前同居,或至少认识到婚前同居会给自己和关系带来的严峻挑战。但是,同居也并不是你自己能独立决定的事,你要考虑对方的伴侣的意见,还要为你们的关系考虑。在这个婚前同居成为常规做法的时代——它甚至已经快要成为一个通用脚本了——要避免它很不容易。

有些人可能会构建一种科学与生活的虚假对立。他们说,一边是科学,一边是生活,怎么能让科学入侵生活呢?即便科学告诉了我们婚前同居的后果,但是,“这就是生活!”仿佛科学会破坏生活的美好。无论如何,在婚前同居这个主题中,遵从科学的结论不会让生活变得更差,只会变得更好。

在我看来,如果你真的想跟你的伴侣结婚且希望婚姻幸福美满,而不是只是想跟对方“玩玩儿”,那么在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图方便,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想要拥有美好生活,就应该在面临重大决定时做出自己明知道正确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应该怎样把它纳入实践?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的伴侣就可以了吗?或者给你的伴侣开办一个科学讲座,讲述最前沿的心理学研究?

我们的目的是确信对方是那个适合结婚的人。《纽约时报》的文章《结婚前必须要问的13个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在婚前对一些很重要的问题进行坦诚的讨论。我认为这就是关键所在。也就是说,所谓的婚前“测试”,实际上只需要进行口头上的沟通就好了,根本不需要采用婚前同居这种代价高昂且收效甚微的探测方式。当然,任何你关心的问题都应该讨论,而不仅限于那篇文章中所涉及的那13个问题。

真诚很重要。首先,自己应该真诚,诚恳地讲出自己对步入婚姻的担忧,希望了解伴侣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其次,我们自己的真诚很容易地会让对方也进入到一种真诚的状态,从而让他们回答这些问题,并进而让他们愿意了解自己是怎么想的。在理想情况下,这样一种真诚沟通的良性循环中,双方所达到的既更加理解对方又更加理解自己的效果,要远远胜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重复的同居。如果对方提出想要同居,你可以真诚地告诉对方,自己是在为对方、关系和自己做长远的考虑。如果你自己真诚了,而并未感受到对方的真诚,那么,你确实可以怀疑这不是个好兆头。(文/冷金乘)

为什么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男性无法真正理解他们?

在当下的中文互联网上,一些女权主义者相信并且经常散布这样一种神话:“男性无法真正理解女性”,让自己显得就像是一群既没有社交经验也没有异性友谊的涉世未深的人。这样的神话经常同厌男的集体心理和“姐妹”的抱团心态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基于性别的身份政治的表达,而不是简简单单的“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了。

过去,我偶尔在一些网络交流中引用一些近些年的心理学研究成果回应了这些论调,而我的回应很有可能导致如下三种结果:1)她们迅速地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交礼仪;2)她们迅速开始呼唤“姐妹”,以为那些网络上素未谋面的同性别人士是能够理解她们的。3)她们发现我是一位男性,并且迅速进行某种针对本人性别的嘲讽。简言之,这些人经常在网络论坛上回落到一种缺乏教养、部落心态和生理还原论的水平。这样的经历是很有趣的,我曾经把一段这样的对话截图发到浙大校内论坛。一位(女)同学评论说:“你在垃圾场当然只能找到垃圾人。”——嗯,这个“垃圾场”就是豆瓣小组——另一位(女)同学回应说:“为什么要搭理这些人呢,多跟女朋友或朋友相处不是更好吗?”这话说得没错。

抛开教养问题、部落心态和生理还原论不谈,“男性无法真正了解女性”这个神话也必须予以驳斥,因为它否认了不同性别之间的沟通,然而这样的沟通在日常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见。

这些人认为,女性自己有某种特殊经验,这里有如“性客体化”、“男性凝视”之类的夸大其词的想象,“咸猪手”、“性骚扰”之类的实在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是男性不具备的,所以他们无法理解女性。然而,这种看法是很幼稚的。

实际上,并不一定要具有相同的经验才能理解。任意两个人对某一件事有相同的经验,这种情况是很罕见的。在真实世界中,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讲述自己的情绪和经历后,幸运地产生了一种感到自己被理解的感受时,那个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这里涉及到了共情,从心理咨询的角度来看共情会很有帮助。心理咨询师一般要接受共情的训练,而人文主义心理咨询更是以共情活动为中心——这样的专业训练恰恰不包含装作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当一个人深受失恋之痛时,一位心理咨询师说自己也有过那样的经历,这样的反应在心理咨询中只具有非常边缘的意义,甚至具有负面意义。实际上,心理咨询师必须非常警惕通过自己的经验来理解对方。

从这一角度来看,共情从来就不是以有相同或类似的经历为基础的。曾经有位女同学跟我面对面聊天时告诉我,她最近被一个男人摸了“屁股”(原话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对她的理解不一定需要遭遇同样的事情才能达成,而可以在沟通中逐渐达成。我们要牢牢记住,共情指的是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参照系中理解或感受他们所经历的事情的能力。如果一个人对一个人说自己被性骚扰了,另一个人说“我也被性骚扰过……”,这实际上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参考系的反应,连理解的门槛都还没有达到!

有相同的经验不一定能导向理解。在女性主题欧洲中世纪电影《最后的决斗》(The Last Duel,2021)中,女主角和她的“婆婆”都有在婚姻中被其他男人强暴的经历,但是“婆婆”并不理解女主角要走法律程序的举动,而且还冷嘲热讽。跟她具有“姐妹”情谊的那位女性朋友也在旁观一场“失节”的好戏。

有一次,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跟一个同伴攀登寂静无人的黄山,终于回到住处后,同伴向一位保安讲述黑夜深山的恐怖,保安淡淡地说:“我知道这种感觉,我也经历过。”我想那位同伴并不会因为这句话感到自己被理解了。

我们鼓励女性向自己的身边人——无论男女,无论朋友还是情侣——讲述自己的经验和经历,而不是在网络上向自己从未见过的“姐妹”发出抱团取暖的请求,还谈论“男性无法真正理解女性”之类的奇谈怪论。友谊和爱情所能提供的深刻体验,远远不是这种网络抱团能提供的。我们越依赖于网络,便越远离生活的真实面貌和丰富内涵。

网络社交的局限性是心理学界的科学共识。因为这里只限于文字的并且经常是单方面的表达。在文字表达这种媒介之下,无论是人的信息的发出还是接收,都受到了极大的局限和扭曲。文字沟通与面对面沟通的差别相当于简笔画与蒙娜丽莎的差别。这种情况下,你以为自己共情了,其实离真正的理解还差得很远。现在网络上经常有人吹嘘自己“共情能力”很强,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只不过是在想象或自我陶醉而已,因为从网络上得到的信息跟面对面交流获得的信息相比实在太少。连沟通都没有发生,怎么可能会有理解?

至于为什么一些人会坚持认为“男性无法真正理解女性”,根据我的经验,这大多可以从她们的原生家庭、童年经历和创伤经验来解释,这些特殊且抑制性的东西当然不应该上升到一种普遍的定则。一般来说,这些人要么需要自我疗愈,要么需要在浪漫关系中疗愈,要么应当接受心理咨询,否则这不利于她们的个人福祉。当然,还有可能是她们缺乏人际交往经验,所以对这个世界缺乏认识。

女性比男性拥有更好的共情水平——这一刻板印象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些研究表明,当男性被要求专注于共情时(有时还需要某种“训练”),他们的表现和女性一样好。然而,理解是罕见的,无论男女,因为人们习惯于从自己的参考系来评判其他人遭遇的事情。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不是男人无法真正女人或女人无法真正理解男人,而是理解本来就难以做到。理解和爱一样,应当是稀缺的,抽象地谈论自己爱上了或理解了一个群体甚至所有人,这是一种自我欺骗和自我贬值的行为。

但是,我并不是想提供一种晦暗不明的图景!如果两个人愿意坐下来,并付出各自最大的努力去理解对方,理解总是能够达到的。总之,人们应该在自己的实际社交、友谊和浪漫关系中去探索人性中的理解与被理解,这样的真实体验在网络论坛上是不可能找到的。(文/冷金乘)

返璞归真:纳撒尼尔·布兰登的爱情心理学

在现代世界,浪漫爱情是婚姻中的唯一重要的因素,而浪漫爱情也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重要途经。这两个道理既真实又简单,但正是这样的简单真理在最近几十年遭遇到了挑战。不同于前现代那漫长的人性被贱卖的几千年的历史,一些人现在对爱情的怀疑或批评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某些策略甚为精致,也由此吸引了一大批读过一点书的人。

真正讲来,过度的“教育”不是教育。在这个繁冗的时代,我们是时候返璞归真了—-浪漫爱情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事实。

在我之前的文章《保卫浪漫》中,我已经从学院式心理学科学的角度阐述了人们应当保卫自己的浪漫本性。这篇文章是一篇对纳撒尼尔·布兰登的著作《浪漫爱情的心理学:反浪漫时代的浪漫之爱》的书评,它当然也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浪漫爱情,但是更多具有实践取向。

顺便多说一句,只要是在心理学的地盘上,我们就应该尊重心理学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曾有一位朋友拿一位哲学家的话来说明女性没有阴道性高潮的“重大意义”——生理学家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形成共识,但否认阴道性高潮似乎是少数——在我看来,这走得实在是太远了。

纳撒尼尔·布兰登(Nathaniel Branden,1930-2014),美国心理学家和心理治疗师,早年曾经是哲学家和作家安·兰德的情人和合作者,后来他们分道扬镳,布兰登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心理治疗,同时也从事自尊领域的研究。2014年布兰登去世时,《纽约时报》为此写的报道标题叫《安·兰德的合作者、情人布兰登去世》——看起来许多人对他跟兰德的绯闻更感兴趣,而不是他的心理学。这段绯闻的一个奇特之处是,是当年作为大学生的布兰登主动接近兰德,而兰德要比他大25岁。

布兰登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最受赞誉的是《自尊的六大支柱》(1994)。而《浪漫之爱的心理学:反浪漫时代的浪漫之爱》(1980,2007)是他的众多作品中颇为独特的一本,因为其他的作品大多跟“自尊”直接相关。这两本书都有简体中译本,前者甚至有两个译本。布兰登作为一名心理治疗师,他关于自尊的著作便不是学院式的,而是从实践中形成的。他在写这本书中,已经在过去25年里为几千人做过心理治疗,了解许许多多人们关于浪漫爱情的故事。

布兰登撰写这本书的个人生活背景是,他当时的妻子帕特丽夏·布兰登于1977年独自在家中泳池游泳时,因突发痉挛溺亡。布兰登说,他同帕特丽夏已经热恋15年,而且“十五年如一日”。悲剧发生的当天早晨,他们“还在床上流连,缠绵做爱”,他们谈到“彼此见到对方时的兴奋感,这种兴奋在我们生活中是没有过的,似乎我们自身恢复了青春,几乎是神奇的、无法抵制的。”(第4页,本文引用的语句的页码来自商务印书馆中译本)在写作这本书时,帕特丽夏的形象活跃在他的脑海里。

总之,布兰登对浪漫爱情的思考结合了早期的哲学背景、长期的心理治疗经验、心理学的科学训练和个人的生活体会,这就使得他站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那么,布兰登在浪漫爱情领域给我们带来什么东西呢?

这里先点出布兰登对浪漫爱情的基本态度。他认为浪漫之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一种充满激情的’精神-感情-性爱‘的情感,它反映了男女双方高度尊重对方的价值”。(第2页)诚然,LGBTQ+群体会对这个定义感到非常不满,现代科学也会认为这个定义是有缺陷的。布兰登在2007年版序言中提到,他谈的是男女关系模式,不过其中的内容也适用于性少数群体。在他看来,浪漫之爱的意义在于,如果人们“超越了仅仅为使他们的关系‘成功’而奋斗的水平,那么浪漫的爱情不仅成为通向性和情感幸福的途径,也成为通向个人成长的更高层次的途径。”(第229页)

由于布兰登强调爱情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性,那么他对浪漫之爱的态度采取了人文主义的态度,并且强调自尊在浪漫之爱中的位置,这跟那本更为著名的讲爱情的书弗洛姆的《爱的艺术》的取向是完全不同的。弗洛姆是一位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学家——而我个人认为精神分析跟浪漫爱情是南辕北辙的两种事物。

布兰登在全书中分别讨论了浪漫爱情的历史、浪漫爱情的根源、浪漫爱情的选择和浪漫爱情的挑战。

布兰登在第一章对人类的情感史进行了历史回顾。他总结道:“人类历史的一个悲剧是多数有世界影响的伦理体系根本上就是自我牺牲题材的变异。”(第50页)在原始部落,人们不允许爱情这样的东西出现,一旦出现就要把它浇灭掉。一个著名的真实发生过的故事是,一位人类学家到一个部落里讲述了一个王子救公主的西方式的爱情故事,那些部落人士对此感到困惑:他怎么不另找一位女士呢?

在前现代,由于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固然就不存在爱情广泛流行的社会基础。“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关系,或者主人或仆人的关系都不具备浪漫爱情的特性。”(第41页)那些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也是反抗的故事。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打开了一道裂口,但他们不能提供激情和理性的结合,即心理现实主义。19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压制性,而弗洛伊德心理学过度专注性。终于,到了20世纪,在美国这个个人主义社会中,浪漫爱情的地位首次稳固地确定下来。浪漫之爱是进入婚姻的前提条件,这一观念终于深入人心。

特别要说明的是,这并非认为浪漫爱情是历史中的一个“发明”。浪漫爱情的历史其实是人性反抗社会压抑的故事,这种反抗要到二十世纪才获得最终的胜利,而我们这个时代正建立在这样的胜利果实的基础之上。受“过度教育”的一个表现,就是以为爱情是一种“发明”。

布兰登在第二章对浪漫爱情的心理基础做出探讨。前提是,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这意味着“没有人可以为我们思考;没有人可以为我们感受;没有人可以为我们生活;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可以赋予我们的存在以意义。”(第62页)如果人们不理解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不能理解“一些最令人陶醉的结合和融合的经验。”(第63页)人们都有爱的需求和渴望。“我们对爱的渴望源于我们需要评估和发现世上我们可以关心的、感到激动和激励的事的深刻需求。”(第70页)爱能够供给我们存在的能量,确认我们生命的价值。

布兰登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内部对象化的外化是成功生活的本质。我们希望看到我们的自我包含在这个过程中。”(第78页)进而,布兰登提出了“心理可见性”(Psychological Visibility)原理:“人类渴望并需要自我意识的经验,这来自把自我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人来体验,并且他们能通过和其他活人的意识互动获得这种体验。”(第82页)“如果他们对我们的看法和我们内心深处认为我们是谁(也许与我们声称我们是谁不同)是一致的,如果他们的看法通过他们的行为传达出来,那么我们就感到被感受了,感到心理上的可见性。”(第80页)

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在心理上被看见了,达到了一定深度并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就能开启自我发现的旅程,换言之,感到自己被看见,能够加深自己的自我认识。感到自己被理解,就是可见性的核心。(第87页)心理可见性并不意味着渴望得到认可,而是理解。

浪漫关系的独特意义就在于,人们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验到最高程度的心理可见性,这种程度的体验无法通过友谊和亲情来获得。这种独特性的来源便是性。“性给我们提供了自我意识的最强烈的愉悦形式。在浪漫爱情中,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显示出他们渴望通过彼此的身体获得这种体验,那是一个人能提供或接受的最高、最亲密的贡献,那是对渴求人的价值被承认以及自己的价值得到承认的首要形式。”(第94页)

布兰登在第三章试图回答一个人为什么会选择一个特定的人而不是其他人这样的问题。据我所知,这个问题是生理学无法回答的。布兰登认为浪漫爱情的核心是深刻的和共享的生活感觉(sense of life,更好的译法是”生命感“)。“生活感觉是一种情感形式,我们就是以这种形式去体验存在以及我们和存在的关系的最深层的看法。”(第102页)身处浪漫关系中的两个人会体验到,“我的情侣和我一样看待生活。他(或她)和我一样面对生活。他(和她)和我一样体验活着的事实。”(第107页)生活感觉这一概念实际上来自安·兰德,而不是由布兰登独创。

生活感觉主要是相似性和亲和力。而在另一方面,也存在差异互补的情况。实际上,大多数差异都是对抗性而不是互补性。互补性的差异有明确的限定条件:“只有在每个人的特点是有价值的而且是对方所需要的,差异才能互补,才可能建立成功的关系。”(第113页)“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必须体验到他们的差异是相互丰富,能够导出彼此未利用的潜力”。(第111页)在浪漫关系中,两个人能同时体验到基本的亲和力和差异互补。

布兰登讨论了“不成熟的爱情”,这是他的自尊心理学之特色所在。在他看来,一些男男女女之所以进入不成熟的爱情,往往与童年时期与父母的关系有关。“成熟”和“不成熟”是指个人在生理、智力和心理发展到成人阶段成功或失败的两个概念。(第115页)不成熟爱情就是男人或女人对情侣不切实际地感受;以幻想和预测代替清晰的观察。(第120页)

在第四章,布兰登详尽地探讨了浪漫爱情的挑战,这一章颇具教育意义,读者应该想办法将这些内容牢牢记住。在他看来,自尊是浪漫爱情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因素。一些人在内心深处不觉得自己讨人喜欢,不觉得自己值得被爱。这些人会破坏走向圆满的努力。一个高自尊的人就是相信自己能够胜任生活,并且值得获得幸福。——“自我意识往往会决定浪漫爱情的命运”。(第132页)“浪漫爱情幸福的第一个要求是视自己被爱为正确的、自然和合适的。懂得如何使自己在爱情关系中获得幸福的人是那些敞开自己接受爱情的人。并且,为了接受爱情,必须爱自己。”(第136页)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幸福-忧虑却是浪漫爱情的强大障碍,这些在身处幸福之中时,却会因此陷入焦虑,因为他们内心深处不相信自己能获得幸福。

自主也非常重要,这意味“不管人们之间有多少爱和关心,每个人最终都要对自己负责”。(第143页)。这也意味着要承认空间和自由的存在,正是孤独给予浪漫爱情独特的强度。

布兰登呼吁的是“现实浪漫主义”,即成功的浪漫关系必须建立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这是一种对待情侣的能力和意愿,要看到真实的对方,既看到缺点也看到美德,而不是以幻想进行恋爱。(第145页)

同时,成功的浪漫关系的另一个特征是高度的相互自我表露,这意味着双方都愿意了解和接触对方。而问题在于,由于自己的童年经历,现代人已经习惯于掩藏自己的情绪。

沟通在浪漫关系中的地位是很重要的,布兰登分别探讨了痛苦、恐惧、愤怒、爱情喜悦兴奋、需求、操纵的沟通问题。在那些成功的浪漫关系中,情侣会不断地感到自己更可看见,更有自我意识,更能自我欣赏——并不存在那种“我已经完全了解了那个人,没有什么新东西了”的情况。布兰登提出,虽然大多数人在三十多岁失去了所有的热情和激情,但这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人们需要创造对情侣的体验的手段,需要维持能量流动和交流,能够接受和表达兴奋,这样激情就能够维持下去。

布兰登强调,成功的浪漫关系能够创造出互相滋养的局面——“毫无保留地接受对方;尊重对方的主权和诚信;支持对方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最深和最亲密的层次上关心对方的想法、感觉和需求。”(第175页)爱情是自私的,“无私的爱情”是一个矛盾的概念。这是因为,当人们相爱时,人们的利己主义的概念会扩展到接受我们情侣的幸福。(第179页)

性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我们体验到性不是耻辱或犯罪,而是源自自我崇拜和对情侣的崇拜,如果我们把性作为活力和对生活喜悦的表达,那么通往浪漫爱情圆满的主要道路就开通了。”“……谁能想象圆满的浪漫爱情没有性呢?或许在非常异常、悲惨的情况下……”(第184页)

激情无法支撑夫妻度过一生,只有倾慕才能做到。“两人相互倾慕是关系可能存在的最强有力的支持和最强有力的基础。”(第185页)

爱意味着我们向自己对另一个人的感情屈服,因此,爱也可能是可怕的。有些人害怕自己的灵与肉被对方掌控——而这种恐惧是高自尊的人不会拥有的。这意味着一个人还没有足够的自主,个性也未充分发展。实际上,“对婚姻的反感与许多人的头脑里对承诺的恐惧,与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忠于对方的恐惧有关”。(第196页)

布兰登了解到现在的许多恋人不想结婚。他认为婚姻的本质是承诺。婚姻意味着“毫无抵制或否认地接受另一个人在我们的生活中的重要性。”,它还意味着“我们对自身利益的体验,已经扩展到包括我们所爱的人的利益,因此我们情侣的幸福成为我们自己的、自私的问题。”(第195页)评判一个婚姻的标准不是它的寿命,而是它所提供的幸福。当一段婚姻难以提供幸福,它就应该结束。

布兰登还强调了保持抽象视角的重要性,这意味着“知道我们能深爱情侣,而且还知道虽然如此,我们有时还会感到愤怒、乏味和疏远,并且知道我们的关系的有效性和价值不是由每日每时的感情波动来判断。”(第219页)而不成熟的表现之一就是没有能力容忍暂时的不和、暂时的挫折和疏远。

在说“我爱你”时,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布兰登提出,它包含有以下内容:

如果我们交往是认真的,并且我说我爱你,你就有权利期待我会对你的想法和感觉感兴趣,并且,当你讲话时,我会洗耳恭听。

如果我说我爱你,那么你就有权把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我会待你和蔼亲切。

如果我说我爱你,你有权期望我在你有精神压力和悲痛的时候做你的情感支柱。

如果我说我爱你,并不是承诺我不会对你生气或不会不赞成你某一方面的行为。但是,我承诺会站在你这边,给予你同情和怜悯。

如果我说我爱你,我确实是在宣布你的感觉和需要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

如果我说我爱你,你就有权假设在我们相遇时,我的意图会完全展现在你面前。

简单的“我爱你”居然包含这么多“沉重”的内容,也就无怪乎许多人会感到恐惧了。

布兰登最后强调了变化的必然性。“我们应对变化的能力给予我们保持永久性的最大机会。当爱情不与生活的流程抗争,而是学会加入它,爱情就有最大的持续机会”。我们应该保持成长和发展,这使得人们处于一种变化的状态中,也许一个人在十年后与在刚进入恋爱关系时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应该欢迎这些变化,无论是自己还是伴侣。“了解和尊重我们对永久性的渴望,同时与成长与不可避免的变化过程结为盟友——这也许是对浪漫爱情的终极挑战。”(第226页)

此外,布兰登还探讨了一夫一妻制、出轨、生育等问题。

以上便是全书的大概内容。读者也许期待着在一篇书评中看到对该书的评论,尤其是批评的意见。我的想法可以用歌德的一句话来概括:“它没有包含什么我不懂的或者至少我以为我不懂的东西,没有什么是不与我通常的思维方式相连的”。布兰登的这本书是人文主义心理学关于浪漫爱情的研究的杰作,它对于目前学院派的研究来说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并且更加适合大众阅读。它有力地击破了浪漫爱情不可信任和不可持续的神话,同时也提醒人们需要更有意识地面对浪漫爱情的挑战。

布兰登很清楚,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反浪漫的时代。造成这样的可悲现象的原因有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一个生存压力巨大的社会,以及一个过度教育的时代,都是反浪漫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是反人性的。

“相亲”这种行为的流行,意味着这些人不愿去培育自己的浪漫爱情,而是希望通过速成的方式迅速找到“条件合适”的伴侣,结果是,你也许能找到让你感到满意的伴侣,但未必能找到让你感到幸福的伴侣。

但是,外在因素不是决定性的。布兰登看得很清楚,现在人们对婚姻的恐惧,往往跟人们对承诺的恐惧、以及对忠于对方的恐惧有关。这一洞见也跟我的观察相符。一个在网上用华丽的理论来论证爱情之不可信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个在童年时期遭遇过某些心理问题的人。然而,就是有许多人被华丽的理论所欺骗,而不知道背后的心理驱动因素。

人们的幸福更多地取决于内在因素。可是现在内在因素的重要性被大大低估了。布兰登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成为一个配得上浪漫爱情的成熟的人,虽然我们能否获得幸福并不完全取决于自己,但概率毕竟是大大提高了。浪漫爱情也许不是人生的必要事项——工作也不是,因为一个富豪的继承人不需要工作也能生存——可是没有它,我们的人生将具有重大的意义缺失。如果一个人把工作和爱情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努力提升自我,准备面对浪漫爱情的挑战,那么他或她就为获得幸福做了最好的准备。(文/冷金乘)

浪漫是一种发明吗?

几年前,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听她的师姐说,自己不谈恋爱的原因浪漫爱情是被发明出来,亦即它不是真实存在的——当时我听到这番高论后惊讶不已。这是一种典型的文科生会有的观点,而且也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偏执观点,而且抱持这种观点的人正深受其苦而不自知。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先区分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

虽然认为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是一种发明的观点非常极端,但遗憾的是,还是有人坚持如此离奇古怪的观点,而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对自然科学的无知。据说,著名作家和护教家C·S·刘易斯就是这么看的,他认为浪漫爱情是中世纪的欧洲人发明出来的,而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没有人会体验到浪漫爱情这种情绪。心理学家迪伦·埃文斯如此评论这样的观点:“这一定可以位居20世纪最荒谬观点排行榜的前几名。”不过,埃文斯也承认C·S·刘易斯的观点有一定道理:

即使浪漫爱情的核心要素具有普遍性,其他方面也会因文化不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回到音乐的比喻上,交响乐的乐谱虽然相同,但由不同的交响乐团演奏出来的声音却略有不同。同样,浪漫爱情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也略有不同。在西方,浪漫爱情具有其他地方所没有的特殊性。这些特点包括浪漫爱情必须出其不意、浪漫爱情应成为终身承诺的基础以及浪漫爱情是自我实现的最高形式。因此,虽然浪漫爱情是一个普遍的主题,但它也是一个允许有一些细微变化的主题。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总之,浪漫爱情是一种高级认知情绪,这一类型的情绪位于基本情绪和文化特异性情绪之间。埃文斯解释了高级认知情绪的生理基础:

与基本情绪相比,高级认知情绪涉及更多的皮层处理过程。基本情绪与深埋在大脑表面的皮层下结构有关,而像爱这样的情绪则更多地与新皮层区域有关。新皮质是大脑的一部分,在过去五百万年的人类进化过程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扩展,并支持我们大多数最复杂的认知能力,如明确的逻辑分析。高级认知情绪的大脑皮层比基本情绪的大脑皮层更多,这意味着它们更容易受到有意识思想的影响,这反过来又使得高级认知情绪比基本情绪具有更大的文化可变性。然而,尽管具有更大的文化变异性,高级认知情绪仍然具有普遍性。与基本情绪一样,高级认知情绪也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是由我们共同的进化史形成的。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除了生理学的研究,人类学的研究也提供了大量证据表明各种文化中都存在浪漫爱情的表现。一项著名的研究在所研究的几乎所有的人类文化中都找到了浪漫爱情的表征,而剩下的没找到的,便也可以推定浪漫爱情的存在,只是没有表征存留下来。

不谈科学研究,而只是从每个人的生活体验出发,我们也足够反驳浪漫爱情情绪是被发明出来的这样一个荒谬观点。任何经历过crush甚至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的人都会体验到一种强烈的情感,以及曾经谈过真正恋爱的人也会经历一种持续性的欣喜心境,凡是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应该都会感受到它的本真性,而很难想到它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在我看来,即便是对对方理想化到一个在旁人看来有些荒唐的程度的情况,这也是本真性的证明,而不是后天培养的证明。

总之,压倒性的证据表明浪漫爱情是一种普遍性的、先天的人类情绪,凡是不认同这一观点且拿不出任何切实有效论证的人都是偏执的。

然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凡是我们谈到文化,就很容易想到,所有文化都是被发明出来的,或者说是被“建构”出来的,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当然也不例外。不过,我们要思考的是,一种文化是有意建构出来的,还是无意建构出来的?

耶稣本人和写下新约圣经文本的那些圣徒应该没有认为自己“发明”了一种宗教,而就是相信自己就是得到了天启,而自己的工作无非就是把启示实现出来——当然,我们在这里最好不要去争论天启本身的真实性。“发明”这个词显然带有一种明确的功能主义的意图,即发明者是有意要把这个东西创造出来,以实现某个明确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耶稣并没有发明基督教,而是创造了基督教。

浪漫爱情文化也是类似的道理,写下浪漫诗篇、小说、歌词和各种抒情文字的人,其中至少大部分觉得自己就是在真实地流露自己的情感,只不过他们恰好具有表达能力的天分或者训练来帮助自己。那些稚嫩地借用抒情歌词来表达自己对某个人的浪漫情感的人,显然不觉得自己在用一种发明出来的东西来帮助自己的发明,而就是觉得这些歌词就像是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内心。

当然,无论是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还是自己对某个对象的浪漫爱情,都肯定包含了一种理想化的成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这种理想化跟现实以及发明的关系呢?

康德认为,理想(以及理念)不是构成性而是调节性的,套用在浪漫爱情这个理想之中,那就是对浪漫爱情以及对自己所爱之人的理想化的结果不是在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不过,它依然可以产生调节性的作用,来促使人们向这个理想化的结果去努力靠近。

说理想化的结果在现实中不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说理想化这个现象不真实,因为它是浪漫爱情必然会发生的现象,所以它肯定是真实存在的。并不真实存在的只是那些特定的理想化的形象。比如,当我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那个人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很寻常的人而已,所以这种特殊的理想化结果是不真实存在的。不过,我们不应该因为它并不真实存在就否认它的意义。

当我对一个人产生了单向度的浪漫爱情,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如何让我自己配得上这个被自己理想化的人呢?当然是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版本的自己。而且,这种自我提升是普适性的,也就是在普遍意义上称为一个更好的自己,一个更好的伴侣和爱人,而不仅仅成为与那个人相配的人。而如果我跟另一个人产生了双向的浪漫爱情并进入了关系,那么这种双向的理想化则可以对双方都产生这种调节性的作用。

这种积极地看待理性化的观点是不是比浪漫发明论更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呢?它不仅更有意义,而且更真实。所以,鼓励人们更多阅读浪漫小说并提升自己的爱的能力的建议是相当有道理的。我们需要一个浪漫爱情的理想,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努力前进的方向。(文/冷金乘)

我们今天要如何理解家庭主妇的幸福?

几年前,我询问一位朋友毕业以后的安排。她说自己打算先去深圳当几年老师,然后再回到位于山西的老家,跟男朋友一起开一家超市。他们都是山西人。当时听到这个回答,我惊讶不已:“你可是XX大学的本科和硕士,毕业后就去开超市?”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跟她打过几次打台球。有一次,她说她要“清杆”了,于是还真的把剩下的几颗球英姿飒爽地一次性敲进了袋子里。

她的确是一个对政治和意识形态冷淡的人。有次,她知道了我认识她的一位同学后——这位同学是一位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便评价道:“他太迂腐了。”有一年,清华大学有位女生在网上揭露一个男生在食堂摸她的臀部,扬言要让他“社死”。我跟她聊到这件事,她说,那个女生不过是为了引起男生的关注,让别人知道她是有吸引力的——“我是女生,我知道她怎么想的。”她现在还在深圳当老师。对于我的同龄人来说,现在就当家庭主妇的确为时过早。不过,我的确认识曾经在一家技术巨头工作,如今在当家庭主妇的人,并且我非常尊重她。

我出生后所置身的社会是一个默认男女都要工作的社会。如果我们这一代人主动选择去当家庭主妇,那会是有些不寻常的。首先是生活成本的问题。在几十年前,只需要男人工作便可以养活整个家庭,而在今天则这种事情则难以想象,尤其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多数年轻人。其次才是观念的问题,即男女平等观念渗透到社会层面,家庭中的男女双方都应该工作。

很可惜的是,历史仿佛给我们开了一个玩笑。女性大规模进入职场后,生活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以前一个人工作便可养活一个家庭,现在两个人工作并没有带来在此基础上的两倍提升。最近五十年,女性在从家庭进入职场的同时,女性的幸福感整体下降了。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现在的家庭主妇的幸福感仍然高于职场女性。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家庭主妇都是很少比例的。

不仅是女权主义者,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当代人都对家庭主妇的幸福觉得很陌生。它的确是存在的,尽管它不符合女权主义者的价值观。

今天,假如住在大城市,家庭主妇主要存在于丈夫收入特别高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对现在的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无缘的。我的那位朋友想要开超市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当家庭主妇的一个变体,但毕竟不是真正的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这一选项,只是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少数幸运儿面前。一旦可以考虑这一选择,一般来说物质财富对幸福的影响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过,我们暂且抛开这一议题的物质条件,来思考在21世纪当一个家庭主妇意味着什么。这一问题对于男人来说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可以当“家庭主夫”。

丹尼尔·M·海布伦是圣路易斯大学的哲学教授,他研究的方向是人性与美好生活之间的联系。他在一本书里提到:

就我自己来说,我能想到的大部分美好人生都属于平凡度日的普通人。(不过仔细想来,就算最普通的人生也十分精彩。)事实上,美好人生与成就和名利之间或许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名垂青史的伟大成就一般都要求当事人一腔热忱、心无旁骛,牺牲掉更多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比如家庭关系等。我遇见过许多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各自的领域硕果累累。但他们中不少人为人举止并不惊艳,我绝对不会羡慕他们的家人。

一位用自己的洞察力、敏感、智慧、耐心和机敏守护家庭几十年的主妇可能很容易被世人忽视,但比起伍尔夫、维特根斯坦、梵高和海明威,我更希望我的孩子可以活得像这位主妇一样。我们这些旁观者清的人当然要庆幸有这些伟大的历史人物为后人留下可以享用的文明果实,但这并不表示我们想像他们一样生活。

《幸福》(牛津通识读本)——我给这本书写过书评

你愿意做弗吉尼亚·伍尔夫(这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各种心理问题而自杀——方法是在自己的口袋里装满石头,把自己沉入河底)还是一位家庭主妇?你愿意你的女儿做哪一种人?

假如时钟拨回到半个多世纪以前,现在一个人工作又可以轻松养活一个家庭,你去不去工作对家庭幸福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你愿意做家庭主妇吗?

也许,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不同阶段对这个问题会有不同的回答。我曾经想要做伍尔夫,但是现在越来越倾向于“家庭主妇”——当然,这个说法对于我的意义主要是,过去的我希望能开创一番事业,但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还没有“打扫好自己的屋子”(借用乔丹·彼得森的话说)。开创事业的想法依然存在,但是我会清醒地意识到它对美好生活的代价,并且我会做出好的选择。我认为这是成长的一部分。

重要的是,当我们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不要去管他人的眼光和意识形态的束缚,而是完全地遵从自己地内心去做出决定——我深知,对于许多当代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一旦我们打开了思维,便会发现一些当代人对“婚女”和“娇妻”的污名化是一种虚伪和恶意的行径。我的一位朋友,现在读大一,每天要在社交动态发大约三次她和男朋友的“恋爱日记”。(当然,她的动态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权限”看到)的确有人直接攻击她,但她在动态里进行公开反击,然后继续她的每日生活。她曾经凌晨两点还顶着惺忪的睡眼,剪她和她男朋友的视频。没有人怀疑她的幸福,而且她的幸福没有妨碍到任何人。那些攻击者的行径显然是出于恶意。

当然,工作有其自身的问题,而家庭主妇也有。而后者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无聊。如何缓解无聊当然是一个技术性问题,20世纪上半叶和19世纪的许多家庭主妇们对此很有经验。更重要的是,无聊会比工作带来的问题更严重吗?另外,由于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便可能在亲密关系中拥有更高的潜在权力。而且,丈夫在取得这种权力也付出了代价。同时,如何进行家务分工这一当代问题也不再重要,因为分工不再体现在这里。权力本身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运用这种权力,尤其是如何把它运用到好的地方,而这同样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虽然21世纪在物质条件上不是一个可以让家庭主妇成为普遍选择的时代,但是毕竟存在着诸多变体,比如我想跟男朋友开超市的朋友,以及每天在社交动态晒三次恋爱日记的朋友。老实说,面对各种流言蜚语,这样做并不容易,而我相信她们确定这就是自己走向美好生活的方式。(文/冷金乘)

彩礼是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

多年前,我家附近的一座桥上,一位即将举办婚礼的男子纵身跳下。消息很快传来,在婚礼前夕,女方的父母开价20万彩礼,不交出的话不放人,男子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本来婚事已经昭告天下,现在却来这么一出,也许男子接受不了这样的变故,或羞辱,便一寻死路。

在听说这场悲剧后,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会有彩礼这种事情呢?我拿这件事咨询了一位女权主义者的意见。她的回应让我久久无法忘怀——她说道:“他可以不结婚嘛,为什么男的没钱还非要结婚呢?”后来我也听家中亲戚谈论这件事。我父亲的反应也让我感到惊讶,他一脸惋惜地说道:“为什么他们不私奔呢?”接下来我们逐一探讨这三个问题。彩礼现象是中国互联网的性别战争的一个主要战场,同时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关于彩礼的各种奇闻异事。我最近看到的一个最好笑的事情是,男朋友家里中彩票获奖两百万,而女方得知后立即顺势把彩礼的价格提高了几倍。

这篇文章是从思想的或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来谈论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我会提及生活中的实际策略,而且策略并非直接贯彻思想——如果一些读者好奇我个人会不会支付彩礼的话,在那里他们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彩礼作为一种父权制残余,其本质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

彩礼指的是,男女结婚,新郎或其家庭给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钱、财产或礼物。如果不交这份彩礼,婚礼就不能举行,或更准确地说,新娘父母就不会放人。这是许多中国婚姻的强制性的前提。

无论人们为彩礼作何辩护,或指出彩礼的钱的最终去向如何向善,彩礼的本质都是不变的,那就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而这毫无疑问是父权制的一种体现。无论这钱最后作何用途,就算是父母收到钱后立即全部捐给西部山区希望小学,或者立即转交给女儿,这钱也是出售自己女儿得来的钱。换句话说,彩礼是一种变相的人口贩卖。

它不是一种所谓的礼仪性的“答谢”,因为彩礼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而且它无法回答为什么只需要答谢女方父母的问题。日本虽然许多风俗都比中国保守,但是相关现象却比中国更加现代,在那里,类似的现象更接近是一种礼仪,而非买卖。

许多人会给彩礼找很多理由来做一些徒劳的美化或粉饰工作,但是彩礼作为一种人性的贱卖——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这是一个无法忽视的真相。

嫁妆跟彩礼是相伴的概念,指的是女方从父母家中带过去的财物。虽然嫁妆的钱财流向相反,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它同样是父母出售自己女儿的过程中的随赠品。住房首付同样也是彩礼的一部分。本文主要讨论彩礼,但它对嫁妆和住房首付一样适用。

彩礼是不合理的

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价值就是,人的尊严非常重要,这意味人是不可被出售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变相的。贩卖未成年人就是不对的,更不用说贩卖成年人。现在只有这个世界上的某些角落还存在着彩礼这一恶俗。所有认为自己坚持性别平等和人人平等的人,却同时也在为彩礼这一恶俗辩护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不一致感到羞愧。

无论我们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或经济学家对彩礼现象找出了多少解释,从规范性的角度来说,这些解释都无法证明它的合理性。毕竟人们也可以为一个人偷窃成性找很多解释,比如这个人穷得走投无路了,但这种事情绝无任何合理性。

我们只需要想象一个彩礼的价格谈判的场景就好了,一方是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一方是女儿及其父母。诚然,我没有亲历过这样的谈判场景,但想一想都觉得既滑稽又罪恶。这可能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古怪的商业谈判,因为这个商业谈判的目的是给女儿开一个价格。而男子和女子居然没有成为谈判中的独立势力,反而是各自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当你作为父母,向你的可能的女婿提出彩礼要求,便是在变相贩卖自己的女儿。这意味着,你没有把你的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当你作为女儿,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这就意味着你承认了自己没有被父母当成一个人看的事实。当你帮助你的父母参与价格谈判,那你便患上了某种形式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

当你作为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便是作为变相人口贩卖的买方,同样没有把未来的妻子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参与这场交易的所有人都涉及对人性犯罪。但许多时候,待婚的男女是被迫卷入这场交易。

在现代世界,人性是最高的原则,任何企图以贩卖人性来获取利益的方式,都是非常低劣的做法。维护人性的尊严高于一切,就此而言,我们根本不必听对彩礼现象的任何花言巧语的辩护。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便点出了现代世界的基本价值。

彩礼是反浪漫的

彩礼也是反浪漫的。这并不是简单的“谈钱就俗了”,毕竟浪漫情侣在现实中生活中,总是面临着各种需要付款的场景——这些场景为伴侣们提供了新奇的体验,从而助燃了浪漫爱情。尽管得先要解决付款的问题,但只要双方通情达理,这根本不是问题。

一种肤浅的说法认为,资本主义是反浪漫的。但实际上,资本主义的时代是浪漫爱情最好的时代,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它提供了无穷的刺激,这些刺激可以作为浪漫爱情的助燃剂(比如它提供了你可以到一个小岛上去度蜜月的机会)。而且资本主义不玩彩礼这一套,毕竟彩礼是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的产物。不要问时代对爱情做了什么,而要问自己对爱情做了什么。

我们假定,一对男女是因为浪漫爱情走到一起并决定要结婚的。在现代世界,他们现在就可以结婚了,因为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前提。但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他们还不能结婚,因为女方的父母还要给自己的女儿开个价——这意味着之前只是免费的“试用期”而已,而且这个试用期是短暂的。

金钱跟浪漫并不是互斥的。如果一个男子爱上了一个妓女,那他向妓院老板买下她的自由,这自然是一桩浪漫的美谈;但是一个男子向她的父母买下她的自由,这多少有些滑稽。更重要的是女子自己是怎么想的。如果女子也帮助自己的父母漫天要价,即便婚事成了,这也严重破坏了婚事的浪漫基础,女子在男子心目中的形象将一落千丈。如果最后没有谈成,那婚事告吹,如果不选择私奔的话,这意味浪漫爱情臣服于自己父母的意愿,这通常会导致浪漫爱情的迅速完结。当男女自动充当起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浪漫爱情便毁于一旦。

彩礼问题揭示了中国女权主义的伪善

在中国互联网上,“国男”与“女拳”的战争当然是拙劣出丑了,双方都暴露出了自己的丑恶面。但是很少有什么东西比彩礼这个话题更展现出中国女权主义者的伪善嘴脸的。

许多女权主义者拥护彩礼,尽管这一事物不仅是反人性的,而且跟性别平等和男女平权的理念完全相悖。于是,她们支持彩礼的理由便显得非常古怪了,这些理由我甚至都不屑于引用。中国特色女权主义的确是世界女权运动中的一个特殊物种。

这里我着重批评一种看法:即认为彩礼是对女性不平等境况或者家庭劳动的一种“补偿”,即所谓的“补偿理论”。我们先假定这的确是一种“补偿”,如果它确实如此,那么彩礼就是一份条约——你既然收下了“补偿”,那么所有相关的事情就该和解了。如果男子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的话,你甚至应该做更多的家务。至少,你不能一边收下了“补偿”,然后一边继续做女权主义者。但我们更希望男女付出同样的家庭劳动,而不是只有一方可以从中获得“补偿”。

其次,它不可能是一份“补偿”,因为钱是流向了女方的父母,而不是女方。如果女方的父母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那么实际上还是流向了所谓的“父权”一方。于是,许多中国女权主义者其实是在为自己父亲的“父权”辩护。

最重要的是,“补偿”无法改变女儿被出售的事实,而这是对人性的最大的作恶。如果女方接受了补偿,那意味着承认所有人都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待。

看起来,支持彩礼的女权主义者觉得自己的人性是可以出售的,觉得自己是可以让父母贩卖的。彩礼毫无疑问是父权制残余,而女权主义者倒是奋不顾身地为它辩护。很少有什么事情比女权主义者支持彩礼更让人感到尴尬和啼笑皆非了。这意味着她们赞同的不是理念,而是某些既得利益或者就是对男性的嫌恶。

私奔是正当的选择

据说,中国古代就有一种浪漫爱情抵抗父权制的做法,人们把这叫做“私奔”。由于父权制有些残余保留了下来,于是“私奔”这一说法也保留了下来。私奔指的是相爱的恋人想要结合,但至少其中一方的父母不愿意,但他们还是自行结合了,尽管无法以婚姻的方式来实现。在前现代,私奔普遍被视为一件丑闻。

在我们这个时代,私奔已经成为正当的行为,也是一件美事,而它依然是浪漫爱情的象征。因为结婚本质上就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有人没有理解到这一点,这意味着还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人。认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种观点是一种前现代的观念,从而也是错误的观念。中国家庭的一大问题就是原生家庭的干预过多,许多成年人在心理还在依附自己的父母。在许多彩礼谈判中,待婚男女充当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私奔尽管会导致婚姻缺少至少一方父母的祝福,但这其实并不是必要的环节,尽管举办婚礼时的确会显得有些尴尬和缺失。

在电影《美丽人生》中,一位意大利富豪家庭女儿跟一个犹太普通人在一起了,前者并不在意自己的父母是怎么想的,而父母早就给她预约了另一个富豪家庭的儿子。也因此,她跟父母断绝了好几年的关系。但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的外孙也好几岁了,母亲主动与这个家庭和解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自己的父母不愿意,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私奔的最坏结果无非就是跟父母断绝几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最终会承认既成事实,主动和解。私奔的人不必有很强的愧疚心,因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干涉在先。

浪漫爱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因为它是人性的直接体现。父母的意愿跟自己的浪漫爱情相违背,这诚然不是件幸运的事情,但浪漫爱情拥有更高的权利。如果自己在成年后还要继续做父母的“乖乖儿”或“乖乖女”,那就还没有成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这样的话也就没有爱一个人和谈婚论嫁的资格。因为浪漫爱情只属于成年人,不属于小孩。许多人明明爱着自己的伴侣,但是自己的父母不同意婚事,于是居然放弃了向婚姻的迈进并选择分手——这就是典型的心智不成熟。

如果父母恬不知耻地坚持要收到对男子来说高不可攀的彩礼才愿意“放人”,那这意味着父母因为钱谈不拢就打算葬送这段婚姻,从而没有把女儿当一个人看待,那女儿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呢?

当彩礼阻碍了浪漫爱情的实现时,私奔便是一个正当的选择,它既合理,也浪漫。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这种浪漫爱情是真实的。

如何废除彩礼

在中国,彩礼已经成为了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当女性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而且女性在这种状态中怡然自乐,那么谈论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一个人自己也不想自己得到尊重,其他人也无计可施。女性必须被看成一个人来看待,这是一切性别平等的前提。

由于索要彩礼的一方是女儿的父母,那么关键就在于父母的观念的现代化,而这几乎意味着全体人口的观念的现代化。我对我们这一代及以后的世代(90后及以后)很有信心,但对此前的人并无信心。一方面是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是世代的更新,所以通常来说,这意味着几十年的等待。彩礼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项烂俗。

如果要加速未来结果的到来,待婚的男女的观念更新也很重要。男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具有沟通潜力,要通过锻炼沟通能力,尽可能让对方父母把自己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这里指的不是“砍价”,这种也是贱卖人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自己的未婚妻也帮助她的父母抬高自己的价格,那么他应该意识到,这个世界上通情达理的姑娘多得很,干嘛非她不娶呢?

女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不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自己的人性不是拿来贱卖的,即便是自己的父母也不可以;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在未来的自己的家庭中,而不是自己过去存在的家庭中。帮自己的父母抬高自己的售价是最让自己的人性掉价的行为。

那我们呢?

以上我们从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批判了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部分,当然应该讲一讲在真实世界中的实际策略,毕竟思想与生活是不同的,直接从思想照搬到生活是行不通的。但这些实际策略背后的原理是跟思想是一致的:要把女性当成人来看待,而不是商品来看待。

要摆脱一个集体烂俗并不容易,尤其是这里涉及到某些“既得利益”。但我相信人性的力量最终会取得胜利。即便人们在生活的某些具体场景中不得不做出妥协,那至少也要认识到这种妥协会带来什么后果。改革和进步将从我们这一代开始,尽管我们自己无法享受它的红利。

如果我成为了一个女孩的父亲,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张彩礼(实际上我甚至很难想象自己怎么可能好意思提出这种要求)。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当然,事情也不全由我决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还有一个母亲。但我希望她也是如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无条件的,而彩礼很显然会破坏这种无条件的爱。

如果我是准备结婚的男性,或者这样的男性的父亲,由于自己对这件事的影响力有限,便要采取灵活的实际策略,并对所有可能性持开放态度——是的,包括毫无怨言地交纳彩礼。

我当然没法成为准备结婚的女性,似乎很难提出什么建议,而且不免被批评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如果我是的话,我每时每刻让自己的父母把自己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自己的意志要足够坚定,要具有强大的沟通能力。如果自己被迫卷入价格谈判已经无可避免,要站在自己男朋友一边(这里指的是站在他个人一边,不是站在他的原生家庭一边),站在未来一边,站在浪漫爱情一边,站在幸福和美好生活一边。赋予自己的浪漫爱情和人性以无与伦比的权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考虑私奔这一选项。

希望你也一样。(文/冷金乘)

人的两种高贵的独有能力:理性与爱

按照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传统,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异被定位在了人的理性能力。这是一个重要的回答,但并不是唯一的答案。尤其是,当我们忘记了与理性能力相对应的爱的能力时,那就是一种严重的疏忽。

目前,没有科学的证据表明动物能够体验爱这种高级情绪,尽管学者们相信动物能够体会到一系列情绪、感受甚至依附。爱和理性一样,是人类高贵的独有能力。如果爱的存在已经足够神秘,那么人类独享这种能力便更不可思议了。

只有当我们真的在思考时,才能说自己真的拥有理性能力。如果人们自称拥有理性能力,但是却放弃了独立思考并且听命于智识或政治权威,在这样的可悲状况中,说自己还具有理性能力,那便是毫无意义的。理性能力的意义不在于它的可能性,而在于它在真实世界中的日常运用。

爱的能力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具有爱的能力,但是不爱特定的人——尤其是无法产生浪漫爱情——那这个人不过是在进行欺骗或自我欺骗。我已经在一些女权主义者身上看到了这种可怕的情形,她们的爱的能力已经被这种有毒的意识形态可悲地削弱了。

一位女权主义者曾在网上吹嘘,说自己不愿意生孩子,但是却被丈夫的父母不停地劝说生孩子。她后来决定做一笔“交易”:自己负责生育,婆家负责养育。这位母亲的确坚持了自己的合同条款,与孩子始终保持了距离。总之,她不爱自己的孩子,并且还恬不知耻地在女权社区里宣传了自己“独立地支配了自己的身体”的英雄事迹,并获得了一片令人作呕的喝彩声。

人们不需要什么心理学知识就知道,如果一个小孩的童年时期是被自己的母亲这样对待的,会对他或她成年以后的心智状况造成何等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爱可以而且应当是无条件的。可见,女权主义对整个人性的威胁已经到了天人共愤的地步,一些女权主义者已经明显从人性中异化了。如果一位母亲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我们还能对这样的人期待些什么?

在我们这个时代,“爱的消亡”(弗洛姆)“爱欲之死”(韩炳哲)之类的末日预言已经成为陈词滥调,就像有人说反智主义在威胁人们的理性能力一样。人的理性能力和爱的能力的确面临威胁,但我们依然身处这两种能力得以发挥的最好时代。许多人在暗中抱有一种社会决定论的观念,即当前的社会状况将导致人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的消亡。然而,在现代世界,真实的情况是,人们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并不取决于社会的状况,而在于我们有多么看重和发展自身。抱怨这个时代无助于维护自己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

每一个人的爱的能力是不平等的,就像人们之间的理性能力是不平等的一样。这两种能力都需要不断通过有意识的训练来维持和发展,否则它们可能始终停留在一种未启蒙的水平,或者发生倒退。如果一个人的缺乏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这个人就是“精神上的未成年人”。许多恋爱或婚姻的失败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为其中一方或双方的爱的能力的匮乏。

当一个人把“爱”视为自己的座右铭但是并没有一个现实的爱的对象时,这个人或许是在等待被爱,而不是主动爱别人。就此而言,爱的能力与理性的能力截然不同。我们会思考一个事物,但是人们一般不认为自己被别人思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甚至会感到毛骨悚然。诚然,一位学者当然会因为自己的学说被别人思考而感到欣慰,但是这里思考的对象不是他或她自己,而是自己的学说。

人们渴望自己被爱,而且主要是被自己所爱的人爱。可是,如果人人都渴望被爱,却没有人主动行动,那意味着所有人的爱的能力在实际上都不复存在。

爱有这样三个方向:爱别人、爱自己、被别人爱。这三个方向都非常重要。不过,在真实世界中,人们应该把自己的着眼点偏向于爱别人和爱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爱。通过爱自己,人们维持和强化自己的爱的能力。通过爱被人,人们使自己爱的能力现实化。并且,我们寄望于爱与被爱处于交互中。被爱不是通过恳求或者逼迫得来的,就像真正的思想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产生。被爱是一种副产品。

当然,真实世界中,爱的实际运作要复杂得多,它在不同的人格和性格身上有不同的展开。对于它们,我不持有一种相对主义的看法,因为只有其中一部分是处于一种“充分发挥机能”或“自我实现”的最佳状态,或至少接近这种状态。一些具体展开并不利于个人的发展。为了过上一种有爱的生活,人们要不断让自己进步和成长,发展自己爱的能力,同时等候遇到那个与自己相爱的人的机会。

我们不仅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而且也要有勇气去爱!不要空谈自己的理性能力和爱的能力,而是维护和发展它们!要相信自己的这两种能力是珍贵的!人类在任何时候都有责任维护自己的两种高贵的独有能力,并且这种责任在我们这个时代尤其重要,因为它们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威胁。只有人们为了理性本身的目的来思考,为爱本身的目的去爱——而不是把它们作为达到其他某种目的的手段——人类的尊严才能真正得到维护,而每一个具体的人也才通向了真正的美好生活。(文/冷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