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在人际沟通中的治愈性质

共情(empathy)与同情(sympathy)有所不同。同情源于被他人经历所打动而心生怜悯,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它;而共感过程则更加复杂、微妙得多,它要求设身处地地从他人的眼中看世界,然而又不脱离于自身现实。

共情这个词跟卡尔·罗杰斯这个名字息息相关,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罗杰斯几乎以一己之力强调共情在心理治疗中的重要作用。有说法认为,这个词就是罗杰斯的发明。在1980年的一篇文章中,罗杰斯把“共情”诠释为:“治疗师从当事人的观点去理解当事人的想法、感受和挣扎的敏锐能力和意愿。”

罗杰斯提出的三个核心条件是:真诚一致(Congruence)、无条件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共情理解(Empathic Understanding)。这三个核心条件共同出现、彼此紧密结合并相互交织。在我看来,真正一致和无条件积极关注主要是为共情理解创造条件。

罗杰斯的心理治疗理念在心理咨询界引起了一场经久不衰的大辩论:在心理治疗中产生效果的,究竟是心理治疗技术还是治疗师与当事人形成的关系?罗杰斯相信,“人的变化是通过人际关系的经验发生的”。以罗杰斯为代表的“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咨询流派,强调非指导性的平等沟通,强调治疗师并不扮演专家角色,这一流派仅仅是通过共情来达成治疗效果。已有研究表明,高水平的准确共情能使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明显减弱。

很显然,如果罗杰斯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心理治疗中形成的助益性人际关系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人际沟通中。实际上,这正是罗杰斯孜孜以求的目标,他认为治疗关系只是一般人际关系的一个特例,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受“同样的规律”支配。

弗拉纳根将罗杰斯的“共情”概念分解为以下七个要素:治疗师的能力或技能;治疗师的态度或意愿;关注于当事人的想法、情感和挣扎;采用当事人的参考框架或视角;进入当事人私人的感知世界;时时刻刻敏锐地感受到意义;感知当事人极少觉知的意义。对共情的一个常见比喻是“镜子”,即治疗师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应当事人的感受。

特鲁克斯和卡克胡夫设计了共感量表,把它简化之后,可以区分出四种不同的基本共情水平:

水平0:倾听者并未理解来访者所表达出的感受。它可能只是对来访者感受的评论,或者是判断性的反应,它可能是建议性的、伤害性的或拒绝性的。

水平1:倾听者部分地理解了来访者的感受,并对来访者作出了一些非常肤浅的反应。

水平2:在该反应中,倾听者理解了来访者所表达出的感受和想法。这一水平有时也被称为准确共情。

水平3:该反应表明倾听者对来访者的理解已经超越了其当下的觉知水平。倾听者不仅表达出了对来访者表层感受和反应的理解,而且还表现出了对潜在感受的理解。这一水平有时也被称为深度共情。

举一个例子,一位来访者抱怨自己的丈夫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孩子来宠爱,她相信自己是独立自主的,是能照顾自己的。以下是四种心理治疗师的可能反应:

水平0:男人都一样——你最好是甩了他们!

水平1:天呐,这一定很难熬。

水平2:似乎他没有理解你……你再怎样改变……他仍然像过去那样对待你,这种方式以前可能很不错,但现在已经不合适了……而你对此非常生气……

水平3:我看出你很生气,他不明白你正在改变……那种愤怒真的很强烈……可是我也想知道……你看上去好像在发抖……你是因为愤怒还是另有原因?

(——来访者在这一沉默之后回答说:“是的……是的,我很害怕……我害怕会失去他。”)

这个例子仅仅呈现了面对面沟通的言语沟通,而无法呈现非言语沟通。治疗师在进行水平2和水平3时,其非言语沟通也是在积极进行的,比如此时治疗师可能正紧紧握着对方的手。本例子的“水平3”的这种反应触及到了来访者的“觉知边缘”,这使来访者意识到自己不只是对丈夫感到生气,而且还害怕他们会离婚。

共情,尤其是深度共情,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意义重大。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第一,非言语沟通比言语沟通重要得多,因为理解对方的信息来源很大一部分来自面部表情、注视行为、身体动作、身体接触、人际距离、副语言等。第二,即便在心理治疗中,深度共情(也就是“水平3”)也不是使用最频繁的反应模式,水平1和水平2是最常见的。第三,只有“水平3”才能探求到来访者的觉知边缘,并通过对其原本被压抑的情感的释放中来促进对方的个人发展。

共情在心理治疗中的作用是各个学派所公认的,尽管只有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咨询流派把它作为一大支柱。根据格林伯格的研究,共情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1)提升治疗关系。2)助益于形成一种“修正性情绪体验”,即使得当事人以一种不同的或出乎意料的方式来理解一个事件或一段关系,并导致从情感上接受它。3)共情促进了当事人言语的、情绪的和智识的自我探索和洞察。4)共情让当事人走向自我治愈的方向。5)共情与积极的治疗结果有很强的关联。

对于心理治疗师来说,共情需要大量的专业训练,而普通人根本没有必要进行这样的严格训练。但是记住一些基本原则是有帮助的。一般来说,个人成长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是参与心理咨询,而现实生活中只有少数人会这样做;第二是进行自助,尽管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我提升行动的人要比参与心理咨询的人多,但依然只有其中的一些人能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第三便是在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的交互中来获得成长。我认为,第三种途径的潜力巨大,毕竟只有少数人会参与心理咨询或自我提升,但绝大多数人都处于亲近关系(包括亲密关系)中。如果能够让这些亲近关系成为罗杰斯所说的助益性人际关系,那么就能够在促进个人的自我实现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亲密关系是首先要考虑到的,因为这种关系是最亲密的,也是最需要共情的。如果在这样的关系中,双方不能互相共情,那这样的关系便是一场悲剧,因为这种关系的客观要求与实际情况有着令人痛苦的差别。在《“花束般的恋爱”为什么会凋谢,以及应当如何避免?——一个细致的分析》中,我分析了那部电影中男女主角之间令人印象深刻的爱情走向失败的原因,并且指出其中的一大主要原因是男主角难以对女主角进行共情理解。实际上,这个现象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一个人爱一个人,却难以共情理解对方,这听起来颇有些矛盾,但却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造成共情障碍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第一,倾听者可能抱有某种或明或暗的“心理理论”,比如“抑郁者无法清晰地思考”、“女性可能比男性更脆弱”,无论这些观念是否具有科学基础,它们都对理解一个独特个体没有帮助。第二,倾听者自己的需要和恐惧,它们导致倾听者对谈话者抱有强烈的同情或憎恶,导致倾听者无法设身处地地感受谈话者的困扰。第三,倾听者在这段人际关系中的感受,一个自尊水平低的人很难共情地理解对方,而是总是考虑对方能否满足自己的感受。第四,男性在共情理解方面存在先天劣势,尽管这种劣势可以通过后天训练来抵消。第五,倾听者并没有真正重视与对方的关系。

一般认为,女性的共情能力的平均水平要高于男性。米勒设计的“开启者”量表中,女性的平均得分时31分,男性的平均得分是28分。显然,只有拥有更高的共情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启对方的自我表露,而只有自我表露的进展,才能促进关系的发展,进而有可能促进个人的发展。然而,女性这种的先天优势并不容易保持,因为一位男性可以通过自我训练来达到相同的共情水平。总的来说,要想提高亲近关系的质量,其中的重要环节便是提高男性的共情能力。

并不是说所有女性都能在共情方面做得很好。脱口秀演员杨笠在那次富有争议的演出中提到,她的女性朋友们会跟失恋的自己一起痛骂前男友。这显然也不是真正的共情,尽管这比她所说的男性朋友的反应要好一些。一位男生对自己的一位女性朋友诉说自己对一位女生的喜爱,可那个人并不喜欢自己,那位男生对此感到痛苦。这位女性朋友可能会回应:“真搞不懂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这显然也不是共情,实际上这是拒绝共情。很多人处于共情障碍中,很多夫妻在沟通时就连把身体朝向对方都做不到。

共情并不只是针对我们通常认为的负面情绪或消极想法,同时也针对正面情绪或积极想法。而后者是心理治疗中通常所不会处理的。在亲密关系中,二者同样重要。如果一方不能有效回应对方的激情,比如对某位歌手或演员的激情,对某部电影、小说或剧集的激情,对某场音乐会、演唱会、戏剧等的激情,那么这也没有达成共情理解。当对方表达着自己的激情时,自己可能只是略显敷衍地做出一些评价。并不是说一定要和对方有共同的爱好,而是要共情地理解对方的激情。

戴尔·卡耐基的那本出版已近90年的《如何赢得朋友并影响他人》中,曾向广大(男性)读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上次给自己的妻子送花是什么时候?尽管卡耐基只是把这看成是促成家庭和睦的策略,但另一种现代解读是,女性对花的激情众所周知,男方由衷地给她送花带给她惊喜,其实也是一种共情行动。

按照戈特曼的说法,亲密关系的奖赏与代价之比必须高于5:1,这段关系才能得到维持。我想不到比共情理解更好的维持奖赏价值的办法。相反地,如果亲密关系中一方长期不能有效共情,对方对这种关系就会越来越失望,因为他或她这种亲密关系的表象之下却只感到疏离。一旦对方发现自己恢复自由或投向他人怀抱具有更好的奖赏,这个人就会这样做。已有研究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共情水平低的谈话中,其症状会出现小幅增强。

必须强调,真正的共情仅有可能在面对面沟通中进行,因为共情依赖于大量非言语信息的交换。异地恋的艰难性就在于,他们的沟通没有进行共情的客观条件。不要幻想在网络文本聊天中可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共情沟通。实际上,网络文本聊天只是适合于进行简单的信息交换,而不适合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它顶多只是一种补充。对于异地恋来说,一个可以想到的最好的补救措施是在大屏幕上进行高清晰度高广角的视频会面,这样才可以尽可能地传递非言语信息。

总之,本文意在强调,共情在人际沟通中具有治愈性质。这种治愈性质具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当一个人感到自己被另一个人真正理解了,这种体验本身就具有治愈性质。第二个层次是,当一个人在共情体验中探索到自己的觉知边缘,就有可能更了解自己、接纳自己,从而更有可能走向个人发展的道路。然而,只要能做到第一个层次的治愈,你的亲密关系就有了足够的奖赏价值。(文/冷金乘)

如何走出失恋?负面评价前任是最有效的,但也有副作用

在亲密关系中,失恋给一个人造成的痛苦可能仅次于丧偶,不过只是从普遍和平均的角度来说是如此。一场分手事件对一个人造成的影响因人而异,也因情况而异。许多人会感到一段时间的难过、痛苦乃至抑郁,但也有人感到解脱。分手(breaking up)并不等于失恋(heart-broken)。

我的一位朋友曾患长达半年的抑郁症,那段期间她处于一段有毒的关系中。当她决定主动结束那段关系后,抑郁症也立即好转了。这二者虽然未必有因果关系,但肯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分手时,她并没有感受到明显的痛苦,感受到痛苦的是她的前男友。

一般来说,低自尊的人、焦虑型依恋的人、被分手的人会感受到更大的痛苦。另外,如果已经结束的关系对一个人来说具有很高的奖赏性——这意味着高程度的自我扩展(self-expansion)——那么这个人也会面临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个人的自我概念在分手后被迫发生改变,重新要把自我建立在自己身上,在这之前,这种自我概念把这段亲密关系视为“自我”的核心部分。

在我们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人生中至少经历一次分手,其中很多情况下这种分手就是失恋。人们常说,“把一切交给时间”。是的,走出失恋需要时间,但并不意味着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失恋者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让自己主动走出痛苦呢?

爱的感觉的三种调节策略

走出失恋有很多策略,而本文聚焦于爱的调节这一方面。许多学者认为爱是一种情绪,所以一般的情绪调节策略(行为的或认知的)也许可用于爱的调节。

我们已经知道,对前任的爱的感觉与悲伤呈正相关的关系,与自我概念的恢复呈负相关的关系。(Sbarra&Ferrer,2006,Mason et al.,2012)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失恋后依然很爱自己的前任,那么他或她很有可能体验到更高程度的悲伤,而恢复的进展也会更缓慢。这样来看,通过减轻爱的感觉,有可能让失恋者更快地走出阴影。

有三种减轻爱的感觉的策略:1)对前伴侣进行负面评价;2)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3)转移注意力。这三种策略穷尽了爱的调节策略的所有可能性。

对前伴侣进行负面评价。这指的是提醒你自己,你的前伴侣有一些消极品质,比如他或她喜欢跟别人调情,很喜欢发脾气,不尊重你,有烟瘾,等等。

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这指的是告诉你自己,你仍然爱你的前伴侣是很正常的,要接纳这些爱的感情,不要评判自己。比如,不应该痛斥自己为什么还喜欢前任。

转移注意力。这指的是当你为失恋感到心碎的时候就去做点其他让自己高兴的事情,比如玩游戏或看电影。

三种策略的比较

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的Langeslag和Sanchez通过实验对这三种策略的有效性进行了比较。(Langeslag&Sanchez,2018)简单地说,实验过程是这样:他们把失恋者分成三组,三组被试先分别进行上述调节策略,然后被动地观看自己的前任的照片,在此过程中,他们的脑电图被记录下来。第一组被试会被询问关于自己前任的消极方面的问题(比如“你的前任有什么让你恼怒的习惯?”)。第二组被试会被引导他们重新评价自己爱的感觉(比如“爱上一个不再和我在一起的人,这是可以的”)。第三组被试则会被询问与分手和前任无关的积极事物的问题(比如“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为什么?”)。这三组都被要求静默地思考、回答和陈述。

结论是这样:对前任的负面评价减少了爱的感觉,但使参与者感到更不愉快;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并没有改变参与者的爱情或愉快/不愉快的感觉;分散注意力没有改变爱的感觉,但使参与者感到更愉快。

研究者认为,对前任的负面评价的确能减轻爱的感觉,所以这是一个有效的下调策略(down-regulation strategy);但是它却有一个副产品:更人感到更不愉快。这两个后果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作者的推测是,负面评价策略会有一个短期的不利效果,但长期来看则是有利的。

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似乎没有任何效果。研究者建议,失恋者可以用重新评价策略来应对自己的悲伤,而不是爱的感觉。比如你可以尝试让自己接纳自己的悲伤,告诉自己是可以悲伤的,并且远离对自己的评判。但研究者并未提及这种做法是否真的有用。

转移注意力虽然不是一个有效的爱的调节策略,因为它没有改变爱的感觉,但却是有效的情绪上调策略(up-regulation strategy)。另外,转移注意力并不具有长期效果。

不过,研究者发现,这三种策略都有效地减少了对前任的动机性注意,这使得失恋者能更好地应对同前任的不可避免的接触,比如一次偶然的相遇,或者在共同朋友的动态下看到前任的评论。

结语

研究者建议人们不要混合使用这三种策略,因为它们可能有相互抵消的效果(比如你显然不能同时进行负面评价和转移注意力)——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便使用哪种策略。但总地来说,负面评价策略似乎是最有效的,但是也可以尝试接纳自己的悲伤或转移注意力。如何面对负面评价策略的副作用(不愉快的感觉)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一个具体的办法是,在自己的手机中创建一个笔记或便笺,记录下自己前任的消极品质。每当自己陷入对前任的思念甚至迷恋,便拿出它看一下。这个办法虽然看起来有点滑稽,但的确可能是有用的。

这些策略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于加强对伴侣的爱的感觉,比如记录上伴侣好的品质,一些浪漫的回忆。可这适用于关系中的人,而不适合失恋者。

这三种策略不是走出失恋的策略的全部。实际上除了爱的调节,失恋者还有其他办法,比如专注个人成长、服用药物、修复自我概念、减轻对自己的负面认知,等等。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时,不要混合使用一些具有相互冲突效果的选项。

总之,我不认为把“一切交给时间”是一个好主意,因为精神的伤口在很多时候不像身体的伤口可以在不加注意的情况下自动痊愈。在一些情况中,失恋这样的精神伤口,好比身体上的重度烧伤或严重车祸。人的自愈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更重要的是,要从失败的经历中学习,让自己成长,不要因为过去的创伤影响当下的生活。(文/冷金乘)

女权主义者想要什么样的男性伴侣?

女权主义者所理想的男性伴侣是什么样子的?是那种把“stay woke”写在自己的T恤上的男性吗?那种不具有所谓的“有毒的男性气质”的男性?那种第一次约会就提出要AA制的男性?

答案或许让有些人意外:她们依然是被具有“善意的性别偏见”(Benevolent Sexism,以下简称BS)特征的男性所吸引。女权主义女性和非女权主义女性在择偶方面并没有什么明显差别。Gul和Kupfer于2019年在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公报》)发表了一篇颇为复杂的研究,它探讨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女人喜欢持有善意的性别偏见的男性,尽管认识到他们可能是破坏性的?”研究者招募了数百名异性恋女性,让她们分派到五项子研究中,观察两位不同的男性并与他们互动(两位男性分别有BS和没有BS)。

但这个结论并不让我意外。如果以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可以改变人的生理欲望,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研究者发现,女性发现BS的男性很有吸引力,这是因为BS的态度和行为是一个男人愿意投资的信号(保护、提供和承诺)。同时包括女权主义者在内的女性,知道BS的男性是具有破坏性的。那么为什么女性还是会选择BS的男性呢?这是因为她们认为好处超过了坏处。研究者提出,女性的这种偏好与她的性别平等观念无关,因为低水平女权主义和高水平女权主义并不对BS男性的吸引力产生影响。它们的区别在于,高水平女权主义者对BS的破坏性估计得更强烈,但她们还是做了;而且高水平女权主义者更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可以利用男性对自己的投资。这一现象不仅印证了我一直以来的一种观点:女权主义者无时不刻不处于“天人交战”之中,也表现出了她们精于算计的一面。

我认为,这项研究在更大意义上发现了所谓的社会建构论和进化论(一种本质主义视角)之间的分界线。女性对BS男性的倾慕,是无法用社会建构论来解释的,而只能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建构论只能解释女性发现了BS的破坏性,但是这种观念根本无法阻挡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

这项研究很快产生了一些社会影响。心理学家David Ley在Psychology Today对该研究的一篇介绍性博客文章中,直言不讳拟定了这样的标题——《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别偏见的男人比“觉醒”的男人更性感》。他指出善意的性别偏见包含以下一些要素:

女性应该被“放在一个宝座上”。

女性应该受到男人的珍惜和保护。

男性应该愿意牺牲自己来供养女性。

女性比男人更有德行。

与男性相比,女性更高雅、更纯洁。

旋即,这篇博客文章在网上引起了其他人尤其是女权主义者的批评,他们认为它误解了那个研究,但这些批评者并未对研究本身有所质疑。一个批评认为该研究没有涉及到所谓“觉醒”(woke)的男性。另一个批评认为该研究只是发现愿意投资的男性更具吸引力,而非BS的男性也可能是愿意投资的。

我认为,这里涉及到我们如何定义非BS的男性的问题。该研究的确没有对BS和非BS做精确的定义,但是它提供了一些示例,并且用于研究过程之中。一个非BS的男性是这样的:

马克坚信,人们可以在生活中获得真正的幸福,即使他们没有与另一性别的成员发生浪漫关系。他觉得没有女人的爱,也可以成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特别是如果一个人有了个人成就。他相信,在纯洁性或道德感方面,两种性别都不占优势。他认为女人不应受到男人的珍视或保护,就像男人不应受到女人的珍视或保护一样。他认为女人不一定要被她的男人摆在一个宝座上。在发生灾难或紧急情况时,他认为一个人的性别不应成为决定谁先得到帮助的因素。

相反,一个BS的男性是这样的:

马克坚信,如果不与另一性别的成员发生浪漫关系,人们的生活就不可能真正幸福。他觉得,无论一个男人有多大的成就,如果没有女人的爱,他作为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完整。他相信,一般来说,女人比男人更纯洁,她们往往有更高的道德感。他认为女人应该受到男人的珍惜和保护。他认为,女人应该被她的男人放在一个宝座上。在发生灾难或紧急情况时,他认为女人应该在男人面前得到帮助。

在历史上和电影艺术中,泰坦尼克号中“妇女和儿童优先”的故事便是善意的性别偏见的典型体现。虽然不是全部但是相当多的男性在那个关键而混乱的时刻遵循了让妇女和儿童先上救生艇的原则,即便他们知道这样做会让自己生存率变得渺小。

描绘泰坦尼克号“妇女和儿童”先登上救生艇的场景

研究示例中的非BS的男性,显然就是一位“觉醒”的男性,或一个“女权男”。而BS的男性,则体现了西方传统的绅士风度和男性对女性的骑士精神。那么,一个非BS的男性是否会像一个BS的男性那样,愿意为一位女性投资呢?看起来不太会。因为一个非BS的男性会强调女性的独立平等,即便是处于亲密关系中——而这种态度几乎肯定意味着这个人并不会像BS男性那样为女性投资,因为他们不认为女性需要男性的保护和珍惜,也容易认为双方需要分摊付出。非BS的男性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约会要男性买单,而不是AA;他们当然不太可能想到要帮女性打开车门。没有了BS这种态度,注定就会较少地发生投资。强调独立平等,在亲密关系的语境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分疏的意思,因为亲密关系强调的是依赖。所以,我认为Ley的文章没有出现错误,而它的批评者们也并非心理学家。

我在另一篇文章《什么是男性意识的觉醒?》中并不要求一位男性成为非BS的男性或女权主义男性。在其中我特别提及亲密关系中的“权力”问题,实际上,有限的权力在亲密关系中是利大于弊的,甚至是可以并不体现任何坏处的。从某种角度上说,BS对女性的长远发展的确有坏处,但从其他角度来看就并非如此了。

可见,性吸引力的偏好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是互不相干的,尽管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它们是相关的。政治和生活是两码事。这个研究就是一个例子,它告诉那些现在深受女权主义影响的异性恋的男性朋友们,要搞清楚自己的吸引力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你如果想提升自己的吸引力,这肯定意味着要谨慎对待女权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一个女权男,并不意味着你会成为一个好伴侣。

我有一个困惑是,为何一些女性会被假扮成女权主义者的男性“骗炮”。据说前段时间在北京大学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类似的事情在小粉红圈和左派圈之中都发生过。我的猜测是女性主义只是一个掩饰的战略,而那些男生的战术仍然是典型的“Pickup Artist”式的,而后者几乎肯定意味着性别偏见,而且这种性别偏见甚至可能不是善意的!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反女权的男性因为彩礼之类的问题跟女权主义者发生争吵。实际上,彩礼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男性对女性的投资(当然,这种投资是非常畸形的),所以许多女权主义者也会维护自己的这种古老的“权利”,而这种维护展现了中国女权主义者最伪善的一面。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不只是物质的投资,精神方面的投资更加重要。这意味着一个BS的男性会把自己的更多注意力集中在伴侣身上,这就是该研究所说的“保护、承诺和提供”。我很期待看到BS和非BS在亲密关系过程中的比较研究,尤其是BS与幸福的相关程度。

政治是政治,生活是生活。如果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那就还没有成为一个有完全教养(Bildung)的社会人。所以,一个人如果以为女权主义者在生活中也想要她们所呼喊的政治口号,那就大错特错了。部分反女权的男性、部分女权男和部分女权主义女性各自从不同方向上犯了这种错误。(文/冷金乘)

什么是男性意识的觉醒?

关于女性意识的觉醒,人们已经谈得很多了,它在很大程度上跟世界历史上的女性运动结合在一起。既然有女性意识的觉醒,那一定就有男性意识的觉醒,可是人们却很少谈论这个东西。它很有可能从未发生过,或者正在悄然发生而未经人们的察觉。我们如何知道它是否发生了呢?显然是需要确定这样一种觉醒的内容是什么。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性别意识的觉醒,指的是这一性别成为了一个自为的性别。完成这一进程的方式是从另一个性别中认识到自身,而这是通过对对方性别的认识中返回自身来实现的。这样一个进程有一个前置条件,即他们已经先成为自为的人了。从精神史的角度来说,意大利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运动逐渐让人们成为自为的人,以此为基础,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女性运动开始让女性成为自为的女性。但是,并没有一个相当规模的“男性运动”来让男性成为自为的男性。为什么男性运动迟迟没有到来,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我们已经大概知道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包含了什么内容,那么男性意识的觉醒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呢?我在这里斗胆提出一些可能的参考。这些参考不能是宽泛意义上的“人的觉醒”——这是业已完成的人文主义的内容,包含了男性和女性——而必须体现男性的性别特征。这些参考也不会包括一些具体的技术性内容,比如家务分配。

1、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中返回自身

从精神史的角度来说,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要比男性来得早;这是否在逻辑上也是必然的呢?无论如何,事情已经是如此,男性需要做的就是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中返回自身。这一过程是一个“扬弃”的过程,但“扬弃”并不是“取其精华去其糟泊”的意思,而是带着一个精神史阶段的遗产进入另一个精神史阶段的意思,也是使抽象的观念成为具体东西的过程。没有人能够活在观念的世界里。

现在的有些男生会对女生说:“我支持男女平权,但现在的女权主义者/女拳……”。这样的话语一般没有体现出扬弃的观点,而是抗拒的态度。

具体而言,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个陈述:“男性对女性的系统性暴力”。男性需要从这样一条论述返回自身,而不应该停留在这样一个抽象观念中,也不应该单纯拒斥。这意味着男性应该了解女权主义意识形态说了些什么,并且想一想自己能够对此做些什么,并且去做,最基本的态度便是不要对女性施加暴力。

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些男生受到女权主义影响,开始为自己的“阳刚之气”感到羞耻。这便是没有从女权主义意识形态返回自身的表现。

2、认识到与女性的平等的相互依赖性

相互依赖既可以从普遍的视角来看,也可以从特殊的视角来看。

从普遍的视角来说,男性和女性是相互依赖的。从各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的存续不能只有男性,也不能只有女性。这里不仅仅指的是人类在宇宙中的繁衍和发展的问题,而是贯穿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从特殊的角度来说——这里以亲密关系为例——男性和女性当然也是相互依赖的。不同相互依赖的表现形式在历史上有所不同。在前现代,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不平等模式。在19世纪,资本家和工人也处于不平等的相互依赖模式中。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需要认识到彼此的平等的相互依赖性,需要认识到自己在对方那里满足了归属感的需要。男性需要认识到自己是离不开女性的,无论是从普遍的视角还是特殊的视角来看。

仅仅是承认男女平等是不够的,还要承认彼此是相互依赖的。只有这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为社会的进步打好观念基础。这样,当女性承担大部分家务,男性就应该感到愧疚了。现实中,很多男性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对对方的依赖。

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可以脱离对男性的依赖,而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3、把自己意外获得的多余权力用在好的地方

至少从我们这个阶段而言,亲密关系普遍存在着一方存在更大权力的现象,而且大多是男性具有更大的权力。尽管大多数人认为亲密关系应该达到平等,但在现实中,那些为了平等而做的努力多少显得有点刻意乃至怪异,甚至女性也会有这样的感受。

权力具有两面性,而许多具有更高权力的伴侣把自己的权力用在了促进关系发展的方向上,从而为双方带来了福祉。男性不应该为自己的多余权力感到羞愧,也不必觉得自己的多余权力是与生俱来的。男性在自己的亲密关系中和对方一起培育平等氛围的同时,也要把自己多余的权力用在好的地方。

亲密关系中的权力是否可能在未来消除呢?我对此并不感到乐观。当然,如果权力能够消除当然更好。不过我们要认识到,权力本身并不是坏事,只有当它被用到坏的地方才是坏事。

我们这里谈论的权力也包括了暴力。在异性恋亲密关系中,尽管女性对男性施加暴力的可能性稍多于男性,但受伤最多的也是女性。由于男性在大多数时候拥有更强的身体力量,所以男性不应该把这种多余权力用在坏的地方,即便是女方先行动手。

诸如“我们男性保护女性”这样的言语,其实也是要炫耀自己拥有的多余权力。

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应该放弃自己的权力,这样的观点把权力本身视为恶,而且这样的主张也不可能实现,就像人性无法改变一样。

(关于亲密关系中的权力和暴力的研究综述,参见Rowland Miller:Intimate Relationship(9th editions)。我只是照搬了科学的意见。“女性的亲密暴力要少于男性”,这是一个被许多研究表明的刻板印象。)

4、认识到女性的不同性质的需要,并努力满足

在婚姻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状态,男性希望女性满足性需要,而女性希望男性满足情绪需要。如果双方的需要都不能被很好地满足,这样的婚姻就是有缺憾的,并且会造成问题。现实中有大量男性,只是希望对方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而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对方的情绪需求。相当多男性知道女性需要什么,但是他们无视甚至嘲笑对待这些需求。

诚然,如果共情是一种技能的话,那学习它的难度不亚于学习各种性行为姿势。一个笑话是,妻子为丈夫做了一件让他很感激的事情,而他不知道如何回报,而是这样说:“我帮你洗车吧!”许多男性的特点是工具性特质较多,而表达性特质较少。

我听说一对情侣因为唐山事件发生了争吵,男生说如果自己在场肯定也会远离并报警,这些说辞遭到了女朋友的痛斥。有网友建议男生顺着女生的话说就是了。请注意,这样的建议,或者所谓的“哄”,还不是共情,只是一种不耐烦的撸猫行为。(文/冷金乘)

保卫浪漫

近来,我一直饶有兴致地阅读一些关于浪漫的科学文献,希望能为它找到一些坚实的支撑点。而这也许是一个颇为古怪的想法,“科学”和“浪漫”难道不应该是互斥的吗?如果把科学看成是严谨的研究和论证,而浪漫则是一种强烈的非理性的精神倾向,这看起来的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然而,这样的论断是一种狭隘的想法。因为我们可以严谨而合理地论证:浪漫是人性的一部分。亦即,理性地证明我们的非理性。而这是人们已经做到的事情。

当我们谈论“浪漫”(romance)的时候,它的主要意思是“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不以人为对象的浪漫,虽然存在,但不是这个词的主要意思。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摆放了自己喜欢的花束,他或她能够从中感受到浪漫,但这种浪漫是低级的;对一个人的浪漫之爱则是高级的,因为这不是针对植物或动物等缺少应答性的东西,而是有着意识和自我意识的高级生物,亦即我们的同类。

低级的浪漫不具有充分的应答性,从而对我们的生存也不具有挑战性;而高级的浪漫则调动了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这给我们的人格带来了极大的刺激。一个能爱人的人,也是能够热爱生活的人。而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却不爱人,那我们就要怀疑这个人是如何“热爱”生活的。这篇文章主要讨论“浪漫之爱”,而它自然已经涵盖了“浪漫”一词的所有内容。

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它由三个互相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脑系统组成:性欲、吸引力和依恋。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无论年龄、性别、国籍、民族、种族等,浪漫都是有的,并无显著差异。这是我们的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在不同的文化之中,人们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从而会有不同的表现。

从原始社会到19世纪,几乎所有文化的伦理道德观念都是反浪漫的。1800年前后滥觞的浪漫主义开始为人类的浪漫之情打开了一道裂口。到了20世纪上半叶,只有美国才形成了把浪漫之爱作为婚姻的前提条件的普遍氛围,这种观念随后传到了欧洲并传向世界。现在,浪漫之爱的地位在西方世界的地位是明确的,而在日本和中国这样的地方还不稳固,在印度这样的地方则还没有立足之地。

浪漫之爱的地位得到确立,至今不过一百年的时间。从人文主义和科学的角度来说,由于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以及,由于浪漫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所以捍卫浪漫的权利是我们“成为一个人”的使命。这样的权利,在人类漫长历史中的祖先,只是在文学幻想之中才存在,但是在我们这里则是现实的。

浪漫本身包含了很多东西。它不仅是人性的舒展,而且也包含了对平等的确认。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认为那个人跟我们是平等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前现代,浪漫之爱并没有成为社会规范,因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不仅是贵族和平民是不平等的,而且是男性和女性是不平等的。在根本的意义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自我意识得到他人的最高程度的确认和理解,并且从中得到自我发现和提升的机会。

相亲是一种介于浪漫之爱和包办婚姻之间的东西。它跟浪漫之爱虽然不是完全对立的,但肯定是有抵牾的。有人告诉我,她知道一位女士,在一个下午连续跟五个男人相亲,为每个男人安排了某个时间段,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反浪漫的。相亲的最典型做法是以双方父母作为媒介,由于这种做法有两个家庭联姻的考虑,它是反浪漫的。相亲电视节目作为一种公开作秀,也是反浪漫的。在我所在学校的校内论坛,那些“征友贴”也是反浪漫的(尽管它们以浪漫之名),因为它们带有太明确的“目的性”——在这些帖子里,人们往往会写下对对方的“要求”,以及给出自己的信息。但是,相亲也有可能产生浪漫之爱,但可能性毕竟是不大的。

在中国的年轻人当中,浪漫之爱与相亲的观念处于交战的状态。不过许多年轻人把相亲看成是一种“保底”的手段。一项研究显示,在中国,浪漫婚姻要比包办婚姻更加幸福。许多研究表明,浪漫之爱与关系满意度呈正相关的关系。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甘于“保底”呢?这或许是因为许多人并没有持续地付出努力。没有走出和改变自我的勇气,是当今这个时代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信任浪漫似乎不成问题,成问题的是能否把浪漫和婚姻联系在一起。按照一种庸俗的看法,浪漫似乎是强烈而短暂的,而婚姻怎么可能以这样的东西作为基础呢?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浪漫之爱的确会消逝,但它会转化为依恋之情;在少数情况下——亦即所谓的“优秀个体”——浪漫之爱会一直持续。当然,也有很多关系解体了,但是浪漫之爱的消逝并不等于关系的解体。按照爱情三因理论,爱情由激情、亲密和承诺组成,缺少激情成分的爱情叫做“友伴之爱”(Companionate love),它依然是很有意义的,远可以维持亲密关系的运转。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离婚率,这成为了指责浪漫之爱的一个口实。但是,事情或许本该就这样。因为人是不完美的,很难直接达到恋爱或婚姻对一个理想伴侣的要求。问题不在于离婚率太高,而在于每个人如何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好的伴侣。有研究表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离婚率只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一半。我们要关注的不是为什么那么多婚姻以失败告终了,而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婚姻是如此美满和成功。人们应该向这些“优秀个体”学习,尤其是那些能够维持浪漫之爱的优秀个体。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创造新奇的体验,而非循规蹈矩,有助于维持浪漫之爱。新奇体验就是浪漫之爱的助燃剂。可是,大多数伴侣已经满足于维持固定的日程,并没有创造新奇体验的意识——就连性行为就沦为了“公事公办”。无论如何,现代科学告诉我们,浪漫之爱是可以在长期关系中得到维持的,但是要把浪漫之爱跟“迷恋”(obsession)区分开。

“无知并非福”。科学关于浪漫之爱的了解正不断加深,这一过程并没有使得人们对浪漫之爱丧失信心,反而更加明确了它的意义,以及告诉人们怎样去做才好。但与此同时,一些influencer顺应某些网友的一时兴起的想法,大肆唱起了反浪漫和反亲密关系的单身主义老调(进而在评论区形成一种虚伪的抱团取暖的假象),甚至某些自我标榜为“心理学”的账号也概莫能外,不择手段地来为自己赚取流量。一些读过一些书的人,引用一些反浪漫的思想家的东西(比如福柯和弗洛伊德),来反对自己生活的权利。捍卫浪漫的权利似乎已经快成了“中二病”的表现。我们这个时代正饱受这种自我反对以及对这种自我反对的无意识之苦!(文/冷金乘)

论相亲与自由恋爱

一、相亲的概况

这里的“相亲”主要指的是一种东亚地区的现象。相亲有传统的因素,但它没有遭遇传统普遍的危机,反而是历久弥新。相亲是通过第三方来寻找配偶,第三方可以是父母辈的亲人,可以是同辈的亲友,也可以是中介机构。不管是经由谁介绍,所有相亲的共同特点是:它是一种挑选。由此,相亲也是一种面试,只不过是平等的、双向的面试。这种挑选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是“初试”,这往往是由第三方完成,相亲者并不参与但可能会给第三方提供一些条件;第二步是“复试”,进入复试的往往有多人,此时相亲者互相见面并初步沟通,这也是相亲之所谓相亲的主要方面;第三步是“终试”,往往只有一人进入这个阶段,此时他们往往已经成为实际上的情侣关系,这也是最后考验,直到步入婚姻殿堂为止。

所以,相亲与面试一样,相亲的人无法认识到整个的人,而第三方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但是一般而言,这种担保不是对恋情本身的担保。1)父母辈固然是为相亲者好,但他们往往并不仅仅只是为相亲者好,比较强的情况是他们想与某个特定家庭结成亲家,比较弱的情况也是他们对相亲对象本身缺乏了解。即使父母辈认为自己了解相亲对象,那也是上一辈视角的理解,而不是同一辈视角的理解,两种理解可能有基本性质的不同。2)同辈亲友对相亲对象的了解虽然没有代际的隔阂,但他们同样无法为恋情本身有任何担保,他们能为相亲者提供的选择面较窄,因为只能试着让自己互相不认识的朋友走到一起,但是否能走到一起,还是要看相亲者。3)婚恋中介机构,比如相亲网站,根据用户填写的信息来推荐人选,能走到表面的精准,但中介的推荐往往不是真心的。

总有言之,不管是父辈、同辈亲友还是婚恋中介,他们对相亲对象的了解永远都不能替代相亲者对相亲对象的了解。他们只是提供一个人选,他们认为与相亲者合适但相亲者自身不一定觉得合适;他们只是提供一个契机,让相亲者认识相亲者不认识但他们认识的人。他们负责送饭,相亲者负责选择自己是否吃这一口饭。

从一开始,相亲就带有了成为恋人或夫妻的预设,它是一种有预设的交际。在分别探讨相亲的各个阶段之前,我们先看看与相亲相对应的自由恋爱是什么样子的。

二、自由恋爱的概况

这里的“自由恋爱”,不一定有为人向往的爱情,它可能只是一种恋情。爱情与恋情的一般性差别,我在别处有详细阐释,但相信大多数人都对此区别有所把握,至少恋爱中的人知道自己对伴侣是不是有爱情。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恋情,比如觉得和他或她在一起很开心、不寂寞之类的。如果连恋情都没有了,那就可以尝试分手了。

自由恋爱与相亲的区别并不是说自由恋爱是浪漫的(所以它是不现实的)、相亲是现实的(所以它是真实的)。不管是有爱情的恋情(爱情),还是无爱情的恋情(恋情),作为自由恋爱,它们的共同点是其形成时期是无预设的交际。无预设有两层意思,第一是他们的人际关系线搭上的那一刻,他们不会有意去打量对方是否合适做自己恋人或夫妻;第二是他们的相识相知往往是毫无预兆地突然发生。

恋情(爱情)关系是恋情本身在时间中的展开,它体现为一个创造共同意义的过程。如果遇上一个让自己很喜欢甚至是爱的人,由于没有预设,人的第一反应是进行审美活动,即观赏对方的容颜。如果是一个相处起来很舒服的人,他会在彼此的交流,在同感共鸣、惺惺相惜中感受到对方的内在。于是,在审美或相处之中,喜欢之情甚至是爱情,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升起。这个过程也是彼此留下记忆、交换意义的过程,他们每一次在一起的经历,平凡的,比如每一次看电影、每一次聊到深夜、每一次去吃饭;特殊的,比如一起去旅行、一起经历某件不会重来的事情,他们在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们的共同记忆中,走向他们可以不断试探的高度。固然,这往往是确认恋人关系之后的事情,这样的话,相亲同样也能做到。但它们的关键区别在于在确认恋人关系之前,自由恋爱拥有一个创作旋律、交换动机、创造彼此和共同意义的过程,当他们回想起往日的时光,往往会想到确认恋爱关系前后的这一段青涩的记忆。这是他们的生命乐章走到一起、从独奏走向和鸣的过程。但对于相亲而言,同样的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不是一个柔和的,而是生硬的过程,没有什么回忆的甜蜜可言。

这就是自由恋爱相对于相亲的内在优势。自由恋爱有一个和风细雨、顺乎自然的青涩的形成过程,这个形成过程是恋情关系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有一段健全的形成过程,恋情关系才算真正完整。而相亲省略了这个过程,它用速成的办法取代了完整的行程,它以取得外在优势的目的去掉了自己的一部分内在性。甚至,可以说在那一刻它已经把对内在性的追求置之度外了。总之,相亲是对一段恋情从开端到实现的自然生长过程的人为干预,它没有开端,它一开始就是“实现”。

三、为什么要相亲?

虽然选择相亲意味着不再主动追求恋情的内在性,而是保证外在优势,但人们选择相亲的动机不尽相同。主要有四种情况。

第一是对婚恋困难的焦虑,较为普遍。重要的是焦虑,至于是不是真的“困难”,那要另当别论。他们一方面在自己的交际圈内没能找到既自己中意的、且能实现恋情关系的恋情对象,另一方面他们自己,或身边的父辈,对此感到焦虑,于是他们决定不再等待恋情的自然生长,着手进行人为干预,采取相亲这种速成之术。

第二是“情伤”,多见但较隐蔽。这些人可能完全有能力拥有恋情伴侣,但由于早先的一些感情经历对他们造成了“情伤”,于是他们不再对爱情抱有纯朴的向往,拒绝让自己再像以前那样爱一个人,逐渐失去了爱的能力。而这时又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于是在半推半就之下选择相亲。

第三是把婚姻和家庭生活放在了比较次要的位置。他们的特点是非常理性,对未来有明确的目标,而婚姻和家庭生活在他们的人生规划草图中不占有重要的位置。他们需要一个稳定的后方,一个边缘的避风港,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家,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自由恋爱的伴侣,而他们又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花费心思主动培育自由恋爱,那么相亲就是一件颇为方便的事。

第四是门第观念和“地区保护”等传统因素。门第观念指的是他们的家庭有非常强的“门当户对”的意识,以至于主动向下一代灌输相亲介绍,甚至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婚姻。“地区保护”指的是要求本地人才能结婚,虽然“地区保护”并不一定要导向相亲,但如果这种意识过于强烈,而恰好又没有在身边发现适合的或能够在一起的本地人,那么就很有可能滑向相亲。

为了更好地说明相亲的起因,我举一个假想的例子。比如一个在北京某大学读书的杭州女大学生,大学时有过一段短暂的感情经历,分手之后患上“情伤”。同时她希望日后返回杭州生活,所以她期望自己的潜在恋情对象是杭州本地人,而且家里人也希望她在杭州生活。她和家人都认为,早点定下来,有利于专心开创事业。然而,无论是自己的中小学同学还是在大学遇见的杭州老乡,不能让自己满意,或者自己满意的又够不上,于是请求镇守在家的父母迅速出击,觉得合适的就先约好,以待日后见面相亲之时再做决断。否则,好的杭州本地优质适龄男士就所剩无几了!

这位女大学生在还没有到普遍认可的会感到焦虑的年龄就决定相亲了。没有成家的焦虑,却已经着手相亲,说明他们并没有把相亲视作一种被动的防护网,而是看成主动出击的望远镜。他们可能已经放弃了在自己身上进行恋情之内在性追求的想法,视家庭高于恋情。或者,他们把自己的潜在恋情对象看成是十分稀缺的资源,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之所以稀缺,是因为他们对恋情对象的财产、户籍或学历等条件作了限制,而且他们的人脉圈里适龄男士也不多。

她的想法非常合理,从手段-目的来看顺理成章,很有先见之明。以至于她这一辈子基本上就可以这么定下来,如果她的打算一切如意的话。但问题是,整个人生并不一定会如同自己二十多岁时设想的那样行进。相亲追求的是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稳定性,甚至它宁可牺牲对感情的追求,也要得到和谐。但和谐并不是自己以为牺牲了感情的追求,就一定会换来稳定,甚至有可能不仅失去了感情,也没有换来和谐。简言之,以感情换取和谐的做法并不一定奏效。我已经谈到,相亲的中介父辈、同辈亲友和婚姻中介机构无法为感情本身提供任何担保。相亲的对象往往不只是一个人,可以是同一段时间与多个人相亲,货比三家,择优录用,在双方各自的“百里挑一”的筛选过程中,在不断的挑选之下终于做了最后的决定,相亲中的人达成了共识。一番艰难的挑选后,看似随着婚姻的来临,相亲也结束了。但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在相亲这个挑选过程中找到与自己合适的人,与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过得是否幸福,完全是两码事。但问题是准备相亲和正在相亲的人们忽略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点,他们以为能够通过提前的相亲换来和谐、得到幸福。他们对此深信不疑。

四、相亲的第一阶段:社会条件的考察

相亲的第一阶段,也即“初试”,往往是对相亲对象的社会条件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由第三方(父辈、同辈亲友、中介机构)完成,相亲者亦可能提出某些指标。根据前文举出的杭州女大学生的例子,她提出的社会条件是对象必须是杭州本地人。任何相亲都会有“门当户对”的隐性条件,所以远远不是任何适龄的杭州本地人都能入她的法眼。这些隐性条件由第三方进行考察,往往包括财产、学历、婚恋史、年龄等。我们可以料想,第三方为她物色的人选一定是本科在读或至少已经取得学士学位,而财产大致与其相当或更高。这些就是未包含在杭州本地人之内的隐性条件。

不管是杭州本地人的要求,还是相亲共同所有的隐性条件,这些条件并不过分,无可厚非。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婚姻都是“门当户对”的,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都是如此。那是不能拿结果的相似来抹杀过程的不同。只需看清楚这样一个现象:一个人自由恋爱的恋爱对象,如果放在相亲的视野之中,往往不会是父辈或同辈亲友优先考虑的对象;相应地,一个人相亲的对象,放在自由恋爱的视野中,往往不会是自由恋爱可能自然生发的优先人选。也就是说,从逻辑上来说,一个人潜在的自由恋爱对象,与她潜在的相亲对象(尤其是父辈作为第三方的情况),很少有重合之处。这非常重要。

实际上,“门当户对”不仅是婚姻的特性,也是任何交际的特性,一个人与他的交际圈中的主要人物一般符合“门当户对”。也就是说,一个人能够认识的人,往往是与他“门当户对”的,那么从中自然生发的自由恋爱就先天具有“门当户对”的特性。可以看出,自由恋爱的“门当户对”不是一个刻意去要求的因素,因为它天生就已经存在了。而相亲则刻意地拿“门当户对”的标准去套,套出来的人却很少与自由恋爱的自然生发出来的人很少重合。造成这样的不同,在初试这个阶段,是刻意要“门当户对”造成的,也就是用社会条件来选择结婚对象造成的,也就是第三方本身的性质造成的。这是刻意要求与自然生发的区别,也是有预设与无预设的区别。

于是,相亲与自由恋爱造成的不同后果,在初试阶段就已经奠定。相亲者能吃上什么饭,是由第三方能送上什么饭决定的,而这一口饭,如果相亲者自己去餐厅,他或她大概是不会主动去点的。

而第三方要给相亲者送上什么饭,往往不是凭借相亲者自身的喜好,因为喜好难以捉摸,预备人选往往不多,选择的余地不大,而且机会又稍纵即逝。于是,往往是向相亲者敞开的选项,这个现实情况,根本地决定了进入初试的人选。接着是第三方的喜好,最后得到考虑的才是相亲者本身的意愿。

五、相亲的第二阶段:自身条件的考察

相亲的第二阶段,即“复试”,也就是相亲者见面,是相亲的主要战场,这里上演的是一场扑朔迷离的战斗,而结局却要影响相亲者的一生。有说法认为相亲是“先友后婚”。实际上相亲不存在友情这个维度,他们所说的友情,实际上是尚在考察期的“前情侣”。虽然有可能出现相亲相出友谊的情况,但这是主流过程之外的变异。

身经百战的相亲者主要是用审视的目光和流水线式的技术手段来不断地接近和挖掘相亲对象,而初出茅庐的相亲者还做不到那么老练。他们看待相亲对象的目光之中,既有一种打量的成分,也有一种柔情的成分。因为眼前的相亲对象的身份本身就是内在矛盾的,他分明是一个陌生人,既然是陌生人,那就应该以对待陌生人的方式来对待;但是,相亲者非常清楚这个陌生人之内蕴含着一种向其反面转化并试图抵达极端的内在倾向。于是,相亲者的目光既是打量的,也是柔情的,它是打量与柔情的统一,提防与期待的统一。

这种柔情或期待,是一种残留的不合时宜的自由恋爱的幻象成分。要在相亲中追求自由恋爱是勇敢的,也是危险的,并不是说它不好,而是它可能遮蔽自己。因为基于初步见面和网上聊天就要决定是否要与提防在同一个屋檐下赤诚相待、相濡以沫,它堪称是拿自己整个人生作为赌注的赌博,至于是赌赢了还是赌输了,往往要等到结婚后若干年才会逐渐显现。而相亲者柔情和期待的目光,这种不合时宜的温情脉脉的幻象,不断倾向于让自己接受对方,从而无意中忽略可能让自己三思后行的因素,只看到让自己扑面而去的因素。

不仅是这种相亲者的心理因素,相亲也分有所有面试的普遍缺陷。相亲者见面之时,他们互相打量对方,寻思他是不是那个适合与我作伴的人。当然这种打量不会表现为对商品的一种仔细的观察,这不礼貌,也往往不好意思这样做。相亲者互相打量的时候,是在打量对方的相貌和性格是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种或者是不是自己愿意与之在一起的那一种。他们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有自己的一套择偶标准,在相亲的时候,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通过打量对方来检验对方是不是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这个时候,相亲中的人只能了解对方的表面,或者对方愿意在相亲中表现出来的那一面,他或她也就只能拿自己能够打量到的层面来检验,至于人的深层和人不愿意展现但一定在家庭生活中展现的那一面则很难看到。相亲者往往忘记了这一点,在相亲这个挑选的筛选过程中找到与自己合适的人,与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过得是否幸福,完全是两码事。

见面之后的网络聊天是这种缺陷的有限弥补,因为网络聊天还有自身的缺陷。一个人在网络聊天中给人留下的印象与他或她在现实中给人留下的影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不是同一个东西,这是互联网时代的常识。所以网络聊天不能取代实际交往,更不能取代婚姻和家庭生活。而且,相亲者在网络聊天中能比在面试中更有效地不展现自己的不利一面,而只是展现愿意表现的一面。网络聊天具有的优势是,它擅长人与人之间的深度交流,而且让交流变得全天候、无时空限制,让异地恋成为可能,也让互联网时代的相亲者能更好地了解对方。尽管这种深度交流也不能完全取代现实中的深度交流,一次网络上的彻夜长谈与在长椅上月光下的彻夜长谈相比,基本不具有什么特别意义。

相亲的扑朔迷离的过程,让相亲越来越成了一件难以捉摸的事。相亲者即使非常认真对待,也拨不开眼前中的迷雾,看不清楚相亲对象,这种情况下似乎谨慎一些好,但并不是所有相亲者都愿意等待和尝试,他们可能说“就他(她)吧”,只是说的时候没什么底气。

六、相亲的第三阶段:走向婚姻

先后通过社会条件的考察和自身条件的考察之后,唯一的优胜者得以产生。历经货比三家、百里挑一,心力交猝的挑选总算告一段落,相亲者双方和第三方初步达成共识。

此时,相亲者双方的关系实际上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但他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情侣。真正的情侣通过表白产生、以恋情为基础、以自然生长为过程,但相亲者并不必然具有这三项。显然我这个认定会得罪许多相亲者,但在未婚夫妻这个阶段,自由恋爱与相亲之间的差别甚大,不可不察,也不容抹杀。总的来说,在这个阶段,自由恋爱以它自身而存在,它立足于自身,而相亲以尚未到来的婚姻而存在,它立足于婚姻。如果选择了人为干预,那么就不可能再选择自然生长。

这个时候,相亲者会像自由恋爱的情侣一样,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一起在网聊中互道晚安。但他们手牵着手的时候,存在一种身份的命令成分,甚至可能由这种成分主导,也就是说,他们想到他们是要结婚的人,所以现在应该牵手。更何况有的相亲者连牵手都没有。他们的亲密行为都或多或少由一种身份命令来驱使,而不是自由恋爱者之间油然而生的内在冲动。但是一种亲密行为除外,那就是性行为及边缘性行为(如接吻),这里可能没有爱的成分,可能有身份命令的成分,但一定是欲望为主。现实生活中,有的女性相亲者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怀孕,甚至在婚礼上已经能明显看出隆起的肚子。这样的话,她们就已然放弃了回旋的余地,只剩下与相亲对象结婚一条路可走;如果结婚之前没有怀孕,至少还存在着可能用不上的后悔的可能。如果不想在结婚前怀孕,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做好安全措施依然是婚前性行为的重中之重。另外,婚前性行为还可以行“婚前体检”之效,这是婚前性行为的一个意外效果。但如果要以体检为由进行婚前性行为,未免有些本末倒置。

在未婚阶段,自由恋爱与相亲之间一个很大的不同表现是求婚。一般而言,自由恋爱需要求婚,一般只要时机选对,都会得到同意,因为自由恋爱者往往已经达成结婚的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求婚就没有意义了。求婚意味着恋爱与婚姻的分离性,也就是说,恋爱不一定非要以结婚为目的。但是相亲者如果要学自由恋爱者来一场求婚,就多少显得多余和尴尬。这是相亲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的,它本身是“前婚姻”,而不是恋爱。

很少会有相亲者会在第三个阶段谈崩,因为相亲者对未来生活稳定性的追求要求他们不到万不得已不走回头路。于是,在工作、房子之类的问题料理得差不多之后,他们接近了婚姻的殿堂,但他们却永远没有机会“修成正果”。

七、相亲的完成:结婚及其后

婚礼的举行是相亲的完成。在这里,他们不仅已经正式走到一起,而且他们向所有人宣告他们走到了一起。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象教堂里头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这是热恋中的情侣想象的婚礼,然而现实中的婚礼可能并非如此。看似温馨的场面和习惯的笑容下,在刻奇的幸福感下,可能掩藏着的是一颗冰冷甚至冷漠的心。这些人心里想的是:早点结束吧!

一个聪明的参加婚礼的人客人会很快地判断出这场婚礼的主角是相亲认识的还是自由恋爱而来的。婚礼不会溶解此前自由恋爱或相亲的印记,它们看似是殊途同归,但是“同归”之后,“殊途”的属性依然规定着他们的婚姻。

相亲者的婚姻能够比自由恋爱者的婚姻更轻车熟路地处理一些恋情本身之外的家庭实务问题。自由恋爱者担忧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相亲者这里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为此做好了准备,并且较少恋情本身的牵绊。

相亲者也往往能在婚姻中更加宽容对方,确切地说,他们宽容的底限往往比自由恋爱者低。原因是一样的,他们从一开始就为此做了准备。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婚姻之中相亲者的幸福度要高于自由恋爱者。相亲者对婚姻的期望往往没有自由恋爱者高,所以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他们也较能容忍,所以他们能保持一个中间的或低水平的但是比较稳定的幸福度。但是自由恋爱者的幸福的变化幅度要大得多,他们可能觉得幸福极了,但也可能失望透顶,相亲者很难达到这两种情况。

孩子的降生为家庭带来了幸福的增长点。可是,相亲的婚姻的特点是,双方各自对孩子倾注的爱,要远远大于他们之间。以至于,他们本来的直接关系,转变为了以孩子为中心和中介的间接关系,从“老婆(老公)”到“孩子他妈(孩子他爸)”的转变,并不仅仅是一种用语的问题。孩子逐渐长大,走出家门,相亲者之间又要重新面对处理互相关系的问题,然而这时亲情已经凝聚而成了。

相亲者不会面临爱情逐渐变为亲情的问题,因为相亲者之间的关系在一开始,亲情的成分或蕴含着的向亲情转化的内在倾向,大于关系中的恋情成分,甚至占据了主导地位。相亲的婚姻与自由恋爱的婚姻真正不再有区别的时候就是中老年时,恋情成分已经消失殆尽的时候。这才是相亲与自由恋爱真正“殊途同归”的时刻,而在这以前,相亲与自由恋爱之间的差别一直是基本性的。

人生已经走过一大半,不再有任何再做选择的可能。

八、婚姻的失败可能:嫖娼、外遇和离婚

有意思的是,相亲中的人无意识地忽略了婚姻的失败可能,他们为婚姻和家庭生活赋予稳定性的期望掩盖了背后可能的现实。聪明人不会忘记婚姻的失败可能。从逻辑上来说,相亲的婚姻之中,嫖娼和外遇的发生率要高于自由恋爱的婚姻;但是,相亲的婚姻的离婚率要低于自由恋爱的婚姻。这里我不打算采纳任何社会学统计作参考,因为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去嫖娼和搞外遇的人往往也是道貌岸然之士。

这不难解释,在上文中我已经在为这个论述做了大量准备。由于相亲的婚姻对婚姻的期待和要求没有自由恋爱者高,与此同时,如果他们在婚姻中确实只能实现中低水平的满意度,那么,嫖娼和外遇就是顺其自然的事了。在婚姻中的欲求满足不足,而他们又想要实现更高的满意度,那就只能通过嫖娼和外遇来寻求。

顺便说一句,在社会学统计中,家庭夫妻性生活满意度低、假装性高潮较为普遍的现象需要的解释完全不是性能力欠佳,而根本上是对婚姻的满意度低,一句话,是不够爱。性生活不和谐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将就”的婚姻中,而相亲的婚姻则占了大头。他们在家庭中不能满足,于是就去寻求嫖娼和外遇。

显然,嫖娼也根本无法满足他们,这不仅仅是由于性欲的短暂性,而且嫖娼中人与人是冷冰冰的交易关系,没有恋情的嫖娼仅仅是速效鸦片,只能短暂缓解,但不能长远解决。是婚姻和家庭生活出了问题,只能通过婚姻和家庭生活本身来解决。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有外遇。外遇的情况与嫖娼有所不同,它的效果要好于嫖娼,但依然不能整全地解决问题。人的生活满意度只有在外遇的时候才高,在冰冷的家中待的时间远远多于外遇的时间,由于愧疚感,外遇的相亲者会对妻子(丈夫)在表面上更好,但内心里却愈发空虚,人处在一个割裂的境况中,一个明明可以实现却无法实现的更好的可能生活,他会有多幸福?

不是所有嫖娼和外遇都会被发现,有意思的是,相亲的婚姻比自由恋爱的婚姻更能容忍这两种行为。可能的原因,第一种是发现对方嫖娼和外遇后,这也给了自己可以做同样事情的道德借口;第二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知道自己无法给对方那么多,自己可能也不愿意给那么多,而由于种种原因他又不得不继续维持婚姻。

离婚是对整个婚姻的否定。“过不下去了”,是因为发现他们不在一起的话,要比在一起幸福。但问题是如何界定,什么时候才算是不在一起比在一起更幸福。假如有某种人类无法捉摸的客观标准存在,自由恋爱者会在这个客观标准上下达到这个时刻,而相亲者则只会在高于客观标准的地方达到这个时刻。也就是说,从相亲者这里观察自由恋爱的婚姻要离婚,他们会觉得奇怪,“什么,他们这就要离婚了?”;从自由恋爱者这里观察相亲者的婚姻选择离婚,他们会说,“他们早就该离婚了。”

可见,要让相亲者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他们决定离婚,则一定不简单。不是说他们感情深厚,而是只是想要或者不得不维持婚姻的形式。在经父辈介绍的相亲婚姻中尤甚,这种婚姻,上一代人对这一代人拥有很强的控制力,即使自己有离婚的主观意图,父辈往往越俎代庖不让他们离婚,而只是对对方进行一些注定无用的劝导和申诫。相亲者想离婚,而父辈阻止,这是一件令人惊恐的事情。相亲者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自主权了,他们不是自己的主人。

于是,大量相亲者的婚姻处于本该离婚但没有离婚的状态中(自由恋爱者在接近和抵达本该离婚这个状态时就已经离婚了),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状态的婚姻中的人怎么会是幸福的。

九、相亲与人的幸福

这里无力探讨什么是幸福和幸福是什么。拟取平常生活中的直观意思,也就是说在这里不需要对此做什么特别解释。在这里,幸福和快乐是同义的。

大部分人都会同意,生活,快乐就好。而相亲,正是为了追求的人的幸福。那么相亲能否实现它这个的目标?通过上文的论述,我的回答是,可以,但是,相亲只能最多为家庭和婚姻生活本身提供中低水平的幸福。而且实现中低水平的幸福也是比较好的结果。基本没有幸福可言,甚至痛苦随着日久年深逐渐显露,亦是大量存在的现象。但问题是,在相亲的时候,即使你的未来婚姻对象就在眼前,你也没有能力判别出你们会是哪一种结局。所以,要通过相亲来实现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中低水平的幸福也是有高风险的,这就需要相亲者不要忘记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之外(比如事业、工作、朋友)寻找幸福。

而且相亲者理解的幸福与自由恋爱者的幸福有明显的差异,基本特点是相亲者的幸福观少了开放性和可能性,以换取稳定性和可见性。但要注意,这可能不意味着相亲者的幸福观是保守的,有可能是他们较早地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如果按部就班地按计划进行,确实就损失了开放性和可能性。但这里有必要做一种区分,即这种规划是不是与他或她自身有内在相关性。比如,一个人的人生目标是成为博士生导师,于是他就要读研、留学、写论文等等,如果有成为博士生导师的资质,加上以这种资质为基础的志向,成为博士生导师就是这个人的合宜的人生规划。而至于未来要生活在杭州的这样一个人生规划,它与这个人本身的资质无涉,不可能说他有生活在杭州的资质,因为任何人与生俱来就有这项“资质”,也就谈不上以资质为基础的志向,所以,未来生活在杭州,与他或她自身不具有内在相关性。如果前者不能成为博士生导师,那么可以说他的人生没有得到实现;如果后者没有生活在杭州,那只是一个意愿的失败,无关人生。然而问题是,大量相亲者出于人生规划而选择相亲,这种人生规划并不具有与他或她自身的内在相关性。那只是一种单纯的意愿,而我们知道这种意愿随着时空的斗转星移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而其中的某些意愿就在逻辑上导向了相亲。而自由恋爱者,或者较少人生规划,或者这种人生规划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可变性,至少这种人生规划与自由恋爱相容。

在比较普遍的以父母为第三方的相亲中,相亲还具有明显的代际控制特点。经过父母的人脉或由父母介绍,甚至具有某些联姻色彩,上一代人之间认识,下一代人结为夫妻,那么下一代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就永远处于上一代的阴影之下。这并不是说上一代人会直接干涉下一代的婚姻和家庭生活,而是下一代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先天就有被上一代影响的属性,这种属性无时无刻不会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而自由恋爱的婚姻只需要在原则上征得双方父母的肯定(甚至不需要这种肯定),它先天就没有受上一代人影响的性质,因之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不会体现上一代投下的阴影。

自由恋爱者所理解的婚姻往往是婚姻必须有恋情基础,而相亲者所理解的婚姻之中可能并不必然有恋情基础。这是自由恋爱者所无法理解的,他们可能认为如果没有遇上互相有感情的人,那么还不如不结婚,而相亲者的想法是必须要结婚,即使没有感情也要结婚。总之,相亲者认为在无所谓爱与不爱的婚姻之中也能够找到幸福。必须承认,这不是主流看法。但要分情况看问题,这种看法的一种可能是它是一种叹息,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它就还是承认了这不是更好的选择,只是他或她无力找到更好的选择。另一种可能,是他们真的是这么想的,在一个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成为可能的时代,他们拒绝了相信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的价值。婚姻是个人的事情,如果婚姻是一棵树,那么它的树根扎在个人维度,而枝叶伸展到社会维度。恋情可以与婚姻分离的想法体现的是婚姻在社会维度的异化。

十、论相亲的最好可能

恐怕没有人不会同意,相亲的最好可能是在相亲中遇见真爱。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当然不能作为本节的结论。但这显示出,不管是自由恋爱者还是相亲者,只要是愿意结婚的人,都希望自己的结婚对象是真爱。只是,自由恋爱者追寻真爱,而相亲者只是把它作为一种不刻意追求的可能。这样看的话,相亲者颇为明智,因为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找到真爱,即使是自由恋爱也可能有将就的成分。如果说相亲者只是把它作为一种可能去遇见,那么不会失望,而可能有惊喜。

但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就选择相亲未免把事情看得太过简单。本文已经比较充分地比较了自由恋爱与相亲的相同与不同,从它们的一般性差别,到它们各个具体阶段的差别。可以发现,从年轻时候认识那个人开始,到中老年时候爱情基本转化为亲情,这几十年的时间里,自由恋爱与相亲都展现出婚恋的两条不同进路。人们总是倾向于肯定它们是殊途同归,但是不去注意大半个人生中两种选择可能带来的基本差别,两种选择,两种人生,而永远也无法重新来过。自由恋爱是应然之事,而相亲是备用选择。无论如何,不加省察地选择相亲,不考虑可能的后果,这是对自己人生不负责的混沌态度。

我的基本看法是,每一个人都应该优先自由恋爱,如果要选择相亲则必须要经过仔细而严密的论证以确认必要性。但是以下情况不能成为选择相亲的原因:

(1)“情伤”。曾经遇到情伤,就拒绝爱情,这在女性中尤为多见。“情伤”是人的非正常状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但是他们往往并不把它看成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它的表现是人失去了爱情的能力。有的人因为失恋而情伤,有的人因为没能与他或她喜欢的人在一起而情伤。情伤让人惋惜,但他们的错误是没有努力自我愈合之前的伤口,而是任其风吹日晒。也许这个时候需要另一个喜欢他或她的人与之在一起才能更好地治疗爱情的创伤,但有时候他们甚至拒绝他人的治疗。他们甚至乐意让“情伤”成为自我的一部分,即使他们知道这样不好,但他们还是习惯如此。

时间往往会帮忙逐渐愈合伤口,但它要完全愈合,还需要自己主动地配合。而很多人在时间完成它的任务之前,他们就决定放弃爱情,使得“情伤”这样一个非正常状态固化下来,成为了非正常的正常状态。他们天真地因为自己的失败经历就否认爱情的存在,实际上爱情本身没有错,只是爱情中的人没有做好。是具体的人出了问题,不能去埋怨爱情。这样来看,“情伤”也是一种偷懒,它没有履行自我省察和自我改进的责任,转而把责任推到爱情身上,这样他们就仍然固步自封,没有改变。

不仅长时期停留在“情伤”状态不可为,而且由“情伤”导向相亲更不可为。如果“情伤”实在难以消解,那么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是暂时不要结婚,否则既是伤害别人,也是折磨自己。而当他们把责任推给爱情,认为爱情是骗人的,但是结婚是实实在在的,于是转而相亲。他们相亲的前提是逃避自我和心智不成熟。如果他们想成为一个成熟的、拥有自我的人,那么他们就不该这样。

(2)年龄过早。正常的相亲年龄是大约28-30岁前后。二十多岁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年龄,他们在生活场所的转移中有不断的机会遇见不同的人,如果年龄过早相亲,把人生固定下来,则是自我断绝这些可能,从而让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就基本可以看出整个人生会是什么样。

有人认为早点确定家事就可以专心进行事业,恰恰相反,在建立家庭的初期需要倾注大量精力和时间,反而不能专心进行事业,这就正好错过了最好的成长期。结婚之前的时间,一方面可以专心于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等待和培育感情。即使相亲只是先把人定下来暂时不结婚,但在这个未婚阶段同样会面临问题,这个阶段的时间越长,问题就会越明显。他们内心的孤独无依靠与他们的未婚关系之间的张力会不断敦促他们改变之前延迟结婚的想法,他们对婚姻和家庭生活稳定性的追求与他们不断的怀疑与担忧之间的紧张既会加速结婚的步伐,也会激发彼此之间的不信任。他们还是迫不及待了。

(3)不合宜的焦虑。他们认定自己婚恋困难,而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增加的紧张感更是加强了这种焦虑,于是他们要迫不及待地相亲,及早确定终身大事。但就旁人来看,无论是社会条件还是自身条件,这个人并不值得那么焦虑。

越接近结婚的年龄,若自己还是单身,往往越焦虑、越失去自信。诚然,如果一个人过了三十岁,自己也单身了三十年,这种焦虑则是合宜的,相亲也是比较好的选择;但如果一个人二十多岁出头,此前也有情感史,那么这种焦虑就是无中生有。自己的焦虑是不是合宜的,需要自己严肃地理性地判别,也需要身边人的真实意见做参考。如果这种焦虑不是合宜的,就不应该顺着这种焦虑的诱惑让自己选择相亲,因为这种选项不是人生的主路。

另外一些原因明显与现代性的关于人的共识悖逆,但是还不能以此就说不能因为这样的原因选择相亲。比如,一方面,人应该是独立、自主、自由,人应该独自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勇敢地追求自己幸福。所以,人应该独立寻找自己的爱情,而不是借助他人尤其是父辈的帮助。另一方面,应该平等待人,以每个人自身而不是附加因素来评判人。所以人不应该把结婚对象限制为某地户籍的人,不应该以社会条件为主要标准来寻找自己的伴侣,应该摈弃门第观念和“地区保护”。但对于许多相亲者而言,他们接受这些观念,但是他们的婚姻观则并不打算践行这种观念。我也不打算也无法用它们来说服这些相亲者。

还有一个对相亲者更为激进但实际上非常平和的想法,就是只会跟彼此恋爱的人结婚,否则就不结婚。我们处在一个越来越多的人不想结婚、越来越多的人不结婚的时代,不过显然选择不结婚的群体还成不了气候。但是这凸显的现象是婚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虽然目前还做不到成规模的放弃。婚姻有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出自婚姻与恋情的根本上的若即若离关系。人们呼唤婚姻与恋情统一,而现实是婚姻和恋情根本上的各自独立。婚姻本该是个人情感,但是异化为了一种社会性的东西,而恋情是个人情感,婚姻与恋情是二元的。这种二元性在动物那里并不存在。不过,自古以来,人类的婚姻与恋情就不是统一的,进入现代,人们逐渐同意婚姻与恋情的统一是应然之事,婚姻开始自由恋爱化。但是婚姻远远没有达到完全的自由恋爱,而且也不可能达到。于是,一个现代人的完整成长心路历程可能是这样四个阶段:一开始他或她相信自由恋爱也相信婚姻与恋情的统一,然后动摇了对婚姻与恋情的统一性认识但坚持自由恋爱,后来则不再相信自由恋爱且接受婚姻与恋情分立的现实并要结婚,最后则既不相信自由恋爱也拒绝婚姻。大多数人走到了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停留在第一阶段和走到第四阶段的人都很少。但是毕竟不断有人证明了相对于吃穿住行而言,婚姻对人的非必要性。交而往是人生存之必要,看起来只需要用交往来替代婚姻。比如很多人没有结婚,但是却是同居的伴侣,同居的形式可以避开一些婚姻带来的社会性压力,却可以得到婚姻的大部分好处。显然不结婚这个想法目前对绝大部分人来说是耸人听闻,而许多人处于不想结婚和不得不结婚之间,他们对婚姻实际上没有信仰,但是却由于外在压力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选择要结婚。

那么,如果经过论证之后还是选择相亲,又如何在相亲内部实现最好的可能呢?我的看法是,应该采取弱相亲、软相亲的形式,也就是不刻意地创造见面机会,而不是明确这是一次相亲。这样的相亲就不是提亲、说媒和联姻,而是第三方尽量在相亲者不发现这是相亲的情况下给相亲双方创造见面机会,尽可能地让他们认为这是一次正常的会面,是一次无预设的交际。即使相亲者知道这是相亲,第三方也不能直接挑明见面的性质,而是心照不宣。弱相亲或软相亲中,第一阶段相亲对象社会条件的考察则是私密状况下进行,并不为相亲者所知。第二阶段相亲对象自身条件的考察具有无预设交际的表象,第三方只是创造见面机会,而不前后打理。第三阶段走向婚姻乃至相亲完成之后,第三方都保持神秘的态度,不仅不能干预相亲者的生活,也不要过多过问。第三方和相亲者就不是共谋的关系,而是第三方暗中帮助相亲者。第三方需要做的仅有的工作便只是不刻意地创造见面机会,并且第三方自己也要相信,相亲者走到一起是相亲者自己的事,第三方自己只是做了微小的幕后工作。总之,第三方必须严格限制自己的地位和功能。这样,相亲者就可以尽可能地实现自身的主体性,不断地向自由恋爱靠拢。这样,他们就可以尽可能地像自由恋爱者一样,也把自己见面经历看成一次巧合,而不是一次安排,这样,他们就可以像自由恋爱者,把这次见面视作是创造共同意义的开始,他们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不断增进彼此在一起生活的意义。甚至他们可以做到彼此相信他们是自由恋爱者,尽管实质上他们永远也无法做到。(文/冷金乘)

无条件积极关注

前言:最近一位朋友告诉我,她本来是回避型依恋,但是在跟前男友恋爱时仅仅用了四五个月就从回避型依恋(dismissing)完全彻底地转变为安全型依恋(secure)。这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医学奇迹。她和我一致同意,前男友对她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件事对我有很大震动,因为近期我对人文主义心理学的理论有点失去信心。在这篇文章中,我希望能初步地清理自己对无条件积极关注的理解。

真诚一致、无条件积极关注和共情是人文主义心理咨询的三大核心条件。卡尔·罗杰斯认为这三大核心条件不仅适用于咨访关系,也适用于普遍的人际关系。在后期,罗杰斯又加入了“在场”作为另一个核心条件。在另一篇文章中,我撰写对“共情”的学习心得。这篇文章则谈谈自己对无条件积极关注的体会,我将侧重日常生活中的友谊和浪漫关系中来探讨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意义,而不探讨咨访关系和亲子关系。关于无条件积极关注的基本理论,本文也不做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阅读相关原著或教材。

什么是“无条件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

其实字面意思已经很清楚了。我比较满意的一个说明是这样——对他人表达出的一种关怀、接受和珍视的态度,不表达不赞同的情感、行为或特征,并表现出认真倾听的意愿,不打断、不评判、不给建议,并且无论对方表现出了何种行为。

无条件积极关注不只是一种技术,而是一种态度。当对方感受自己被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时候,就是知觉到自己的任何经验或行为可以被他人不附带任何条件地接纳。

另外,无条件积极关注必须是非占有性的。如果一个人的积极关注蕴含了占有性的预设,那就是有条件的,而且条件还非常惨痛。不过,即便是浪漫关系中,当一个人在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时候,这种行为也不是占有性的,即便双方的关系在实际上是相互占有的。行为并不会体现关系的相互占有性。

无条件积极关注不等于无条件的爱

在友谊和浪漫关系中,爱一般都是有条件的,它预设了对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不会变成另外的样子。任何关系中都隐含了整个系列的条件,它的完整句子是:“如果你……我就会更喜欢你”和“如果你……我就不会这么喜欢你了”。即使在非常亲密的关系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大多也是有条件的,它建立在另一个人“不改变太多”“一直爱我”或者其他一些条件的基础之上。比如,如果一个人毁容了,或者染上酒瘾或烟瘾,或者患上严重抑郁症长期无法走出,我们可能就不再爱对方了。真正意义上的“无条件的爱”不太可能在现实中存在。

不同的是,无条件积极关注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友谊和浪漫关系中比较罕见,即便是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咨询师也需要练习才能做到。

为什么要无条件积极关注?

罗杰斯认为每个人都有被积极关注的需要;马斯洛认为被爱与归属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这些看法得到了生理研究的证实,因为对归属感的需要具有生理基础。童年时期,父母对孩子进行了有条件的积极关注(即你应该怎样做,我才会对你好),这导致孩子在成长以后,其评价点发生外化,认为自己的经验需要得到他人的肯定,难以接纳自身。而营造一种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氛围则帮助对方的评价点内化,让他们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能够接纳自己的所有情绪和特性,从而做到无条件自我接纳,促进疗愈、成长和进步。

从前言中的例子可以看到,无条件积极关注不仅可以改善个体的评价点,也可以改善个体的依恋类型(attachment)。一个人的依恋类型同样是由童年时期父母对待自己的方式造成的,父母对孩子的无条件积极关注显然会创造出安全型依恋的孩子。如果成年时期自己在亲密关系中得到无条件积极关注,依然有可能从回避型、恐惧型和痴迷型依恋转变为安全型依恋的,这意味着他们能够轻松自如地进入和维持亲密关系,从而更从容地获得和享受幸福。

谁进行无条件积极关注?

一篇女权主义的政治宣传文章提出,男性应该在亲密关系中提供至少一半的精神支持。我赞同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提供精神支持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无条件积极关注。在男女亲密关系(包括友谊和浪漫关系)中,如果需要有一个人来提供无条件积极关注的话,那这个人首先应该是男性。但我不认为男性有责任或义务来扮演这样的角色,实际上任何人都没有这样的责任或义务——因为这是一个过高的要求。

在友谊和浪漫关系之间,浪漫关系更有必要营造无条件积极关注的环境,因为我们对具有更高承诺和具有排他性的浪漫关系本来就抱有更亲密的期待。

然而在任何关系中,双方都对对方进行无条件积极关注是几乎不可能的,有一方达到这个境界已经是模范了。

无条件积极关注的亲密关系如何?

这样的关系令人陶醉,让人神往,是一种高质量的亲密关系。恐怕没有比这更好的友谊、恋情或婚姻。

被动方真实地感到自己被爱着和被珍视着,感到自己能从关系中得到慰藉,充满了安全感和信任感,感到自己充满了能量,对经验更加开放,更加能够应付生活的基本挑战。众所周知,亲密关系是幸福的首要因素,能拥有这样的亲密关系,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得到保证。但由于它的稀缺性,把它设置为自己择偶的必要条件似乎并不明智。

那主动方呢?

一种朴素观点认为,施加无条件积极关注的主动方提供了“情绪价值”,付出了代价,给对方提供了东西,而自己相应少了一些东西。

如果主动方真的有这样的体验的话,那么在我看来,这还不是真正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其实它还是有条件的。如果是真正的无条件积极关注的话,那么主动方不会计较自己的付出,反而感到自己获得了奖赏(rewarding)。这是一种看到对方有积极情绪自己也就有了积极情绪的简单的日常体验。这也不是“助人情结”,因为这意味着主动方还是在满足自己的某种利他主义需要。主动方并不是因为自己有什么天分或利他主义情结才进行无条件积极关注,而是油然而生地这样去做的。它一般是出于对对方的珍视。而在浪漫关系中,不仅有珍视,还有爱。

无条件积极关注难以做到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浪漫伴侣喜欢跟别人调情,你还能做到无条件积极关注吗?伴侣的某些行为是自己不喜欢的并且很有可能是刺痛自己的。有时候伴侣的某些行为就是针对我们的,比如冲我们发脾气。这个时候如果再进行无条件积极关注就很困难了。而这些还仅仅是特殊的困难。

无条件积极关注在一般意义上就很难做到,因为我们习惯于用我们的内心和参考系来看待和评价对方。即便在一个时期能做到,久而久之,我们可能会失去耐心。无条件积极关注是困难的,我们不应苛求做到尽善尽美。

如何克服困难?

从哲学角度来说,我们需要对人性有乐观的态度:无论一个人的行为有多么恶劣,他们都是可以被挽救的。

而一些具体的mindsets,可以参考:1、这种不喜欢只是我们自己的,这可能反映了我们自己的偏见或在此问题上的个人议题;2、我们所不喜欢的地方只是代表对方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3、消极行为从对方的角度来看,往往具有一个好的意图。总之就是说,我们要反复问自己,我们真的理解对方了吗?

比如,当女朋友对自己发脾气,你可以尝试想:她可能有什么伤心的事出于保护自己才这样做。我们应该去关注她的伤心事。而调情这个例子更麻烦一些,毕竟她在做违背双方承诺的事情,也许她就是对你们的关系不忠了,但也许她还是有自己特殊的原因,比如她对自己的魅力非常不自信,希望能进行一番验证。如果是后者的话,我们就仍然有可能接纳对方(我知道这种处理方式会很有争议,显得自己很懦弱,我也不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我们同时还需要做到真诚一致)——但也许你会发现自己不那么爱对方了。

前言的例子中,那位男生在提出分手前最后一刻也保持了无条件积极关注,这是很高的水准。这个分手事件意味着无条件的爱是不存在的,但无条件积极关注是可能的。

无条件积极关注适用于面对面交流

我在讨论“共情”时已经提到,由于网络文本聊天丢失了大量信息,所以它很难真正进行共情。无条件积极关注更是如此,因为它更像是一种态度,而不只是技术,而这种态度只能在面对面场景中才能实现。

我也在思考在文本聊天场景中进行补救的技术,但补救技术再怎么高超,也只是让一颗星星更亮一些,它永远不能跟太阳相比。

仅仅是无条件积极关注是不够的

无条件积极关注本身就已经很难做到了,而罗杰斯的核心条件还有另外两个。有的人也许能做到无条件积极关注,但他或她很难做到共情和真诚一致,而倾向于说教、建议和评判,并且隐藏自己的情绪和态度。如果是这样的话,虽然对方能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和被珍视着,但这尚不足以形成促进人格完善的动力,对方可能依然是停滞的,而停滞是危险的,这对主动方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最后是一个简单的小结。期望有更多人——尤其是男性——能成为更具有奖赏性的伴侣,我听说过也见过这样的伴侣,以及对方因此而得来的成长。无条件积极关注是成为更具奖赏性伴侣的绝佳途径。但是不要苛求,因为它是一种稀缺资源。也就是说,读者在读完这篇文章后把它发给自己的男朋友,这或许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文/冷金乘)

形成浪漫关系的五个典型阶段

学者们和教练们对形成浪漫关系的阶段有很多种说法,一般是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同样的东西。这篇文章会给出我自己的思考。

相亲和包办婚姻这两种东西跟浪漫关系不同,它们只有浪漫关系形成过程五个阶段中的一个半,只包括”确立关系”,还有半个“约会”,因为相亲中的见面在严格意义上不算“约会”。即便是这两个阶段,其内涵也有重大区别。在少数案例中,相亲和包办婚姻也可以产生浪漫关系,不过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一、相遇

两个人的相遇有很多种可能性。而实际上我们每天都不停地与人相遇,无论是线下或线上。在最肤浅的意义上,一个路人或网络交汇都在客观上都算是相遇了,但这种相遇毫无意义。从主观上来说,只有那个人引起了我们的浪漫好感,并引发了想要进一步加深联系的意欲,这才是浪漫意义上的相遇。

crush是一种典型的浪漫相遇现象。此时,我们完全是被对方的某种表象所吸引,所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吸引。这种表象式的吸引的意义在于,它为浪漫关系的形成提供了最初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只是被一个人吸引,那还不能说我们喜欢上了那个人。

在现实中,很多人即便产生了浪漫相遇也不会付出行动,从而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

二、接触

接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线下的“搭讪”,另一种是线上的私聊。由于搭讪是两个人完整的碰撞,所以只有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在Tinder时代,线上私聊的接触意义已经被严重弱化了。

搭讪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方面打招呼并做短暂寒暄,以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索要联系方式,以为进一步的联系提供现实基础。如果一个人一走过去开口就索要联系方式,这是很不礼貌的做法。这里,搭讪者需要已经掌握了一些社交技能,才能在这个环节中从容不迫。

社交场合是一个搭讪的理想场所,因为这里的人一般都准备好自己被搭讪的可能性了。在图书馆这样的地方,虽然搭讪并不是什么禁忌或不得体的行为,但人们普遍不会想到自己会在这里被搭讪。

三、约会

大多数情况下是在接触与约会之间的某个时间,由接触方发出约会的邀约。少部分情况下,在接触的同时就已经发出约会的邀约。尽管对方给了联系方式,但邀约仍有可能被拒绝或放鸽子。

在顺利的情况下,约会可能会进行多次。在一些情况下,约会只有一次,并且双方不再发展关系。约会的本质是评估对方是否适合作为未来亲密关系的伴侣,而这种评估是潜在进行的。与约会相比,相亲则带有更高的目的性。

既然能够进行多次约会,那么双方必然都是对对方具有某种好感的,只是这种好感未必能发展为浪漫兴趣。这意味着双方需要更多时间的接触,才看看这种好感能不能发展为浪漫之爱。

四、追求或暧昧

在多次约会后,如果只有一方产生了浪漫之爱,便可以进入追求的阶段。如果双方都产生了浪漫之爱,便可以进入暧昧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开始进入专偶制的范畴。亦即此时,追求者或暧昧者出于道德原因,不能同时追求他人或与他人暧昧。当然被追求者不受此限。

在追求的阶段,由于一方还没有产生浪漫之爱,那么追求者便通过求爱的方式来以更大的力度来寻求这种可能性。如果成功的话,便进入下一个阶段。而暧昧阶段必然会进入下一个阶段。

五、确立

确立是一个十分短暂的阶段。这以一方正式提出表白,即互相确认对方为自己的浪漫伴侣的请求。如果能够完整走下前四个阶段,那么确立则是必然会成功的。

确立是浪漫爱情形成过程的终点,但不是浪漫爱情的终点。浪漫爱情的维护是另一个宏大的问题。(文/冷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