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

多年前,我家附近的一座桥上,一位即将举办婚礼的男子纵身跳下。消息很快传来,在婚礼前夕,女方的父母开价20万彩礼,不交出的话不放人,男子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本来婚事已经昭告天下,现在却来这么一出,也许男子接受不了这样的变故,或羞辱,便一寻死路。

在听说这场悲剧后,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会有彩礼这种事情呢?我拿这件事咨询了一位女权主义者的意见。她的回应让我久久无法忘怀——她说道:“他可以不结婚嘛,为什么男的没钱还非要结婚呢?”后来我也听家中亲戚谈论这件事。我父亲的反应也让我感到惊讶,他一脸惋惜地说道:“为什么他们不私奔呢?”接下来我们逐一探讨这三个问题。彩礼现象是中国互联网的性别战争的一个主要战场,同时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关于彩礼的各种奇闻异事。我最近看到的一个最好笑的事情是,男朋友家里中彩票获奖两百万,而女方得知后立即顺势把彩礼的价格提高了几倍。

这篇文章是从思想的或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来谈论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我会提及生活中的实际策略,而且策略并非直接贯彻思想——如果一些读者好奇我个人会不会支付彩礼的话,在那里他们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彩礼作为一种父权制残余,其本质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

彩礼指的是,男女结婚,新郎或其家庭给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钱、财产或礼物。如果不交这份彩礼,婚礼就不能举行,或更准确地说,新娘父母就不会放人。这是许多中国婚姻的强制性的前提。

无论人们为彩礼作何辩护,或指出彩礼的钱的最终去向如何向善,彩礼的本质都是不变的,那就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而这毫无疑问是父权制的一种体现。无论这钱最后作何用途,就算是父母收到钱后立即全部捐给西部山区希望小学,或者立即转交给女儿,这钱也是出售自己女儿得来的钱。换句话说,彩礼是一种变相的人口贩卖。

它不是一种所谓的礼仪性的“答谢”,因为彩礼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而且它无法回答为什么只需要答谢女方父母的问题。日本虽然许多风俗都比中国保守,但是相关现象却比中国更加现代,在那里,类似的现象更接近是一种礼仪,而非买卖。

许多人会给彩礼找很多理由来做一些徒劳的美化或粉饰工作,但是彩礼作为一种人性的贱卖——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这是一个无法忽视的真相。

嫁妆跟彩礼是相伴的概念,指的是女方从父母家中带过去的财物。虽然嫁妆的钱财流向相反,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它同样是父母出售自己女儿的过程中的随赠品。住房首付同样也是彩礼的一部分。本文主要讨论彩礼,但它对嫁妆和住房首付一样适用。

彩礼是不合理的

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价值就是,人的尊严非常重要,这意味人是不可被出售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变相的。贩卖未成年人就是不对的,更不用说贩卖成年人。现在只有这个世界上的某些角落还存在着彩礼这一恶俗。所有认为自己坚持性别平等和人人平等的人,却同时也在为彩礼这一恶俗辩护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不一致感到羞愧。

无论我们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或经济学家对彩礼现象找出了多少解释,从规范性的角度来说,这些解释都无法证明它的合理性。毕竟人们也可以为一个人偷窃成性找很多解释,比如这个人穷得走投无路了,但这种事情绝无任何合理性。

我们只需要想象一个彩礼的价格谈判的场景就好了,一方是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一方是女儿及其父母。诚然,我没有亲历过这样的谈判场景,但想一想都觉得既滑稽又罪恶。这可能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古怪的商业谈判,因为这个商业谈判的目的是给女儿开一个价格。而男子和女子居然没有成为谈判中的独立势力,反而是各自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当你作为父母,向你的可能的女婿提出彩礼要求,便是在变相贩卖自己的女儿。这意味着,你没有把你的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当你作为女儿,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这就意味着你承认了自己没有被父母当成一个人看的事实。当你帮助你的父母参与价格谈判,那你便患上了某种形式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

当你作为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便是作为变相人口贩卖的买方,同样没有把未来的妻子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参与这场交易的所有人都涉及对人性犯罪。但许多时候,待婚的男女是被迫卷入这场交易。

在现代世界,人性是最高的原则,任何企图以贩卖人性来获取利益的方式,都是非常低劣的做法。维护人性的尊严高于一切,就此而言,我们根本不必听对彩礼现象的任何花言巧语的辩护。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便点出了现代世界的基本价值。

彩礼是反浪漫的

彩礼也是反浪漫的。这并不是简单的“谈钱就俗了”,毕竟浪漫情侣在现实中生活中,总是面临着各种需要付款的场景——这些场景为伴侣们提供了新奇的体验,从而助燃了浪漫爱情。尽管得先要解决付款的问题,但只要双方通情达理,这根本不是问题。

一种肤浅的说法认为,资本主义是反浪漫的。但实际上,资本主义的时代是浪漫爱情最好的时代,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它提供了无穷的刺激,这些刺激可以作为浪漫爱情的助燃剂(比如它提供了你可以到一个小岛上去度蜜月的机会)。而且资本主义不玩彩礼这一套,毕竟彩礼是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的产物。不要问时代对爱情做了什么,而要问自己对爱情做了什么。

我们假定,一对男女是因为浪漫爱情走到一起并决定要结婚的。在现代世界,他们现在就可以结婚了,因为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前提。但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他们还不能结婚,因为女方的父母还要给自己的女儿开个价——这意味着之前只是免费的“试用期”而已,而且这个试用期是短暂的。

金钱跟浪漫并不是互斥的。如果一个男子爱上了一个妓女,那他向妓院老板买下她的自由,这自然是一桩浪漫的美谈;但是一个男子向她的父母买下她的自由,这多少有些滑稽。更重要的是女子自己是怎么想的。如果女子也帮助自己的父母漫天要价,即便婚事成了,这也严重破坏了婚事的浪漫基础,女子在男子心目中的形象将一落千丈。如果最后没有谈成,那婚事告吹,如果不选择私奔的话,这意味浪漫爱情臣服于自己父母的意愿,这通常会导致浪漫爱情的迅速完结。当男女自动充当起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浪漫爱情便毁于一旦。

彩礼问题揭示了中国女权主义的伪善

在中国互联网上,“国男”与“女拳”的战争当然是拙劣出丑了,双方都暴露出了自己的丑恶面。但是很少有什么东西比彩礼这个话题更展现出中国女权主义者的伪善嘴脸的。

许多女权主义者拥护彩礼,尽管这一事物不仅是反人性的,而且跟性别平等和男女平权的理念完全相悖。于是,她们支持彩礼的理由便显得非常古怪了,这些理由我甚至都不屑于引用。中国特色女权主义的确是世界女权运动中的一个特殊物种。

这里我着重批评一种看法:即认为彩礼是对女性不平等境况或者家庭劳动的一种“补偿”,即所谓的“补偿理论”。我们先假定这的确是一种“补偿”,如果它确实如此,那么彩礼就是一份条约——你既然收下了“补偿”,那么所有相关的事情就该和解了。如果男子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的话,你甚至应该做更多的家务。至少,你不能一边收下了“补偿”,然后一边继续做女权主义者。但我们更希望男女付出同样的家庭劳动,而不是只有一方可以从中获得“补偿”。

其次,它不可能是一份“补偿”,因为钱是流向了女方的父母,而不是女方。如果女方的父母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那么实际上还是流向了所谓的“父权”一方。于是,许多中国女权主义者其实是在为自己父亲的“父权”辩护。

最重要的是,“补偿”无法改变女儿被出售的事实,而这是对人性的最大的作恶。如果女方接受了补偿,那意味着承认所有人都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待。

看起来,支持彩礼的女权主义者觉得自己的人性是可以出售的,觉得自己是可以让父母贩卖的。彩礼毫无疑问是父权制残余,而女权主义者倒是奋不顾身地为它辩护。很少有什么事情比女权主义者支持彩礼更让人感到尴尬和啼笑皆非了。这意味着她们赞同的不是理念,而是某些既得利益或者就是对男性的嫌恶。

私奔是正当的选择

据说,中国古代就有一种浪漫爱情抵抗父权制的做法,人们把这叫做“私奔”。由于父权制有些残余保留了下来,于是“私奔”这一说法也保留了下来。私奔指的是相爱的恋人想要结合,但至少其中一方的父母不愿意,但他们还是自行结合了,尽管无法以婚姻的方式来实现。在前现代,私奔普遍被视为一件丑闻。

在我们这个时代,私奔已经成为正当的行为,也是一件美事,而它依然是浪漫爱情的象征。因为结婚本质上就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有人没有理解到这一点,这意味着还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人。认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种观点是一种前现代的观念,从而也是错误的观念。中国家庭的一大问题就是原生家庭的干预过多,许多成年人在心理还在依附自己的父母。在许多彩礼谈判中,待婚男女充当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私奔尽管会导致婚姻缺少至少一方父母的祝福,但这其实并不是必要的环节,尽管举办婚礼时的确会显得有些尴尬和缺失。

在电影《美丽人生》中,一位意大利富豪家庭女儿跟一个犹太普通人在一起了,前者并不在意自己的父母是怎么想的,而父母早就给她预约了另一个富豪家庭的儿子。也因此,她跟父母断绝了好几年的关系。但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的外孙也好几岁了,母亲主动与这个家庭和解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自己的父母不愿意,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私奔的最坏结果无非就是跟父母断绝几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最终会承认既成事实,主动和解。私奔的人不必有很强的愧疚心,因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干涉在先。

浪漫爱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因为它是人性的直接体现。父母的意愿跟自己的浪漫爱情相违背,这诚然不是件幸运的事情,但浪漫爱情拥有更高的权利。如果自己在成年后还要继续做父母的“乖乖儿”或“乖乖女”,那就还没有成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这样的话也就没有爱一个人和谈婚论嫁的资格。因为浪漫爱情只属于成年人,不属于小孩。许多人明明爱着自己的伴侣,但是自己的父母不同意婚事,于是居然放弃了向婚姻的迈进并选择分手——这就是典型的心智不成熟。

如果父母恬不知耻地坚持要收到对男子来说高不可攀的彩礼才愿意“放人”,那这意味着父母因为钱谈不拢就打算葬送这段婚姻,从而没有把女儿当一个人看待,那女儿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呢?

当彩礼阻碍了浪漫爱情的实现时,私奔便是一个正当的选择,它既合理,也浪漫。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这种浪漫爱情是真实的。

如何废除彩礼

在中国,彩礼已经成为了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当女性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而且女性在这种状态中怡然自乐,那么谈论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一个人自己也不想自己得到尊重,其他人也无计可施。女性必须被看成一个人来看待,这是一切性别平等的前提。

由于索要彩礼的一方是女儿的父母,那么关键就在于父母的观念的现代化,而这几乎意味着全体人口的观念的现代化。我对我们这一代及以后的世代(90后及以后)很有信心,但对此前的人并无信心。一方面是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是世代的更新,所以通常来说,这意味着几十年的等待。彩礼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项烂俗。

如果要加速未来结果的到来,待婚的男女的观念更新也很重要。男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具有沟通潜力,要通过锻炼沟通能力,尽可能让对方父母把自己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这里指的不是“砍价”,这种也是贱卖人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自己的未婚妻也帮助她的父母抬高自己的价格,那么他应该意识到,这个世界上通情达理的姑娘多得很,干嘛非她不娶呢?

女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不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自己的人性不是拿来贱卖的,即便是自己的父母也不可以;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在未来的自己的家庭中,而不是自己过去存在的家庭中。帮自己的父母抬高自己的售价是最让自己的人性掉价的行为。

那我们呢?

以上我们从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批判了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部分,当然应该讲一讲在真实世界中的实际策略,毕竟思想与生活是不同的,直接从思想照搬到生活是行不通的。但这些实际策略背后的原理是跟思想是一致的:要把女性当成人来看待,而不是商品来看待。

要摆脱一个集体烂俗并不容易,尤其是这里涉及到某些“既得利益”。但我相信人性的力量最终会取得胜利。即便人们在生活的某些具体场景中不得不做出妥协,那至少也要认识到这种妥协会带来什么后果。改革和进步将从我们这一代开始,尽管我们自己无法享受它的红利。

如果我成为了一个女孩的父亲,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张彩礼(实际上我甚至很难想象自己怎么可能好意思提出这种要求)。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当然,事情也不全由我决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还有一个母亲。但我希望她也是如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无条件的,而彩礼很显然会破坏这种无条件的爱。

如果我是准备结婚的男性,或者这样的男性的父亲,由于自己对这件事的影响力有限,便要采取灵活的实际策略,并对所有可能性持开放态度——是的,包括毫无怨言地交纳彩礼。

我当然没法成为准备结婚的女性,似乎很难提出什么建议,而且不免被批评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如果我是的话,我每时每刻让自己的父母把自己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自己的意志要足够坚定,要具有强大的沟通能力。如果自己被迫卷入价格谈判已经无可避免,要站在自己男朋友一边(这里指的是站在他个人一边,不是站在他的原生家庭一边),站在未来一边,站在浪漫爱情一边,站在幸福和美好生活一边。赋予自己的浪漫爱情和人性以无与伦比的权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考虑私奔这一选项。

希望你也一样。(文/冷金乘)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