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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是一种发明吗?

几年前,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听她的师姐说,自己不谈恋爱的原因浪漫爱情是被发明出来,亦即它不是真实存在的——当时我听到这番高论后惊讶不已。这是一种典型的文科生会有的观点,而且也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偏执观点,而且抱持这种观点的人正深受其苦而不自知。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先区分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

虽然认为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是一种发明的观点非常极端,但遗憾的是,还是有人坚持如此离奇古怪的观点,而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对自然科学的无知。据说,著名作家和护教家C·S·刘易斯就是这么看的,他认为浪漫爱情是中世纪的欧洲人发明出来的,而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没有人会体验到浪漫爱情这种情绪。心理学家迪伦·埃文斯如此评论这样的观点:“这一定可以位居20世纪最荒谬观点排行榜的前几名。”不过,埃文斯也承认C·S·刘易斯的观点有一定道理:

即使浪漫爱情的核心要素具有普遍性,其他方面也会因文化不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回到音乐的比喻上,交响乐的乐谱虽然相同,但由不同的交响乐团演奏出来的声音却略有不同。同样,浪漫爱情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也略有不同。在西方,浪漫爱情具有其他地方所没有的特殊性。这些特点包括浪漫爱情必须出其不意、浪漫爱情应成为终身承诺的基础以及浪漫爱情是自我实现的最高形式。因此,虽然浪漫爱情是一个普遍的主题,但它也是一个允许有一些细微变化的主题。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总之,浪漫爱情是一种高级认知情绪,这一类型的情绪位于基本情绪和文化特异性情绪之间。埃文斯解释了高级认知情绪的生理基础:

与基本情绪相比,高级认知情绪涉及更多的皮层处理过程。基本情绪与深埋在大脑表面的皮层下结构有关,而像爱这样的情绪则更多地与新皮层区域有关。新皮质是大脑的一部分,在过去五百万年的人类进化过程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扩展,并支持我们大多数最复杂的认知能力,如明确的逻辑分析。高级认知情绪的大脑皮层比基本情绪的大脑皮层更多,这意味着它们更容易受到有意识思想的影响,这反过来又使得高级认知情绪比基本情绪具有更大的文化可变性。然而,尽管具有更大的文化变异性,高级认知情绪仍然具有普遍性。与基本情绪一样,高级认知情绪也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是由我们共同的进化史形成的。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除了生理学的研究,人类学的研究也提供了大量证据表明各种文化中都存在浪漫爱情的表现。一项著名的研究在所研究的几乎所有的人类文化中都找到了浪漫爱情的表征,而剩下的没找到的,便也可以推定浪漫爱情的存在,只是没有表征存留下来。

不谈科学研究,而只是从每个人的生活体验出发,我们也足够反驳浪漫爱情情绪是被发明出来的这样一个荒谬观点。任何经历过crush甚至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的人都会体验到一种强烈的情感,以及曾经谈过真正恋爱的人也会经历一种持续性的欣喜心境,凡是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应该都会感受到它的本真性,而很难想到它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在我看来,即便是对对方理想化到一个在旁人看来有些荒唐的程度的情况,这也是本真性的证明,而不是后天培养的证明。

总之,压倒性的证据表明浪漫爱情是一种普遍性的、先天的人类情绪,凡是不认同这一观点且拿不出任何切实有效论证的人都是偏执的。

然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凡是我们谈到文化,就很容易想到,所有文化都是被发明出来的,或者说是被“建构”出来的,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当然也不例外。不过,我们要思考的是,一种文化是有意建构出来的,还是无意建构出来的?

耶稣本人和写下新约圣经文本的那些圣徒应该没有认为自己“发明”了一种宗教,而就是相信自己就是得到了天启,而自己的工作无非就是把启示实现出来——当然,我们在这里最好不要去争论天启本身的真实性。“发明”这个词显然带有一种明确的功能主义的意图,即发明者是有意要把这个东西创造出来,以实现某个明确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耶稣并没有发明基督教,而是创造了基督教。

浪漫爱情文化也是类似的道理,写下浪漫诗篇、小说、歌词和各种抒情文字的人,其中至少大部分觉得自己就是在真实地流露自己的情感,只不过他们恰好具有表达能力的天分或者训练来帮助自己。那些稚嫩地借用抒情歌词来表达自己对某个人的浪漫情感的人,显然不觉得自己在用一种发明出来的东西来帮助自己的发明,而就是觉得这些歌词就像是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内心。

当然,无论是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还是自己对某个对象的浪漫爱情,都肯定包含了一种理想化的成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这种理想化跟现实以及发明的关系呢?

康德认为,理想(以及理念)不是构成性而是调节性的,套用在浪漫爱情这个理想之中,那就是对浪漫爱情以及对自己所爱之人的理想化的结果不是在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不过,它依然可以产生调节性的作用,来促使人们向这个理想化的结果去努力靠近。

说理想化的结果在现实中不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说理想化这个现象不真实,因为它是浪漫爱情必然会发生的现象,所以它肯定是真实存在的。并不真实存在的只是那些特定的理想化的形象。比如,当我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那个人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很寻常的人而已,所以这种特殊的理想化结果是不真实存在的。不过,我们不应该因为它并不真实存在就否认它的意义。

当我对一个人产生了单向度的浪漫爱情,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如何让我自己配得上这个被自己理想化的人呢?当然是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版本的自己。而且,这种自我提升是普适性的,也就是在普遍意义上称为一个更好的自己,一个更好的伴侣和爱人,而不仅仅成为与那个人相配的人。而如果我跟另一个人产生了双向的浪漫爱情并进入了关系,那么这种双向的理想化则可以对双方都产生这种调节性的作用。

这种积极地看待理性化的观点是不是比浪漫发明论更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呢?它不仅更有意义,而且更真实。所以,鼓励人们更多阅读浪漫小说并提升自己的爱的能力的建议是相当有道理的。我们需要一个浪漫爱情的理想,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努力前进的方向。(文/冷金乘)

我们今天要如何理解家庭主妇的幸福?

几年前,我询问一位朋友毕业以后的安排。她说自己打算先去深圳当几年老师,然后再回到位于山西的老家,跟男朋友一起开一家超市。他们都是山西人。当时听到这个回答,我惊讶不已:“你可是XX大学的本科和硕士,毕业后就去开超市?”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跟她打过几次打台球。有一次,她说她要“清杆”了,于是还真的把剩下的几颗球英姿飒爽地一次性敲进了袋子里。

她的确是一个对政治和意识形态冷淡的人。有次,她知道了我认识她的一位同学后——这位同学是一位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便评价道:“他太迂腐了。”有一年,清华大学有位女生在网上揭露一个男生在食堂摸她的臀部,扬言要让他“社死”。我跟她聊到这件事,她说,那个女生不过是为了引起男生的关注,让别人知道她是有吸引力的——“我是女生,我知道她怎么想的。”她现在还在深圳当老师。对于我的同龄人来说,现在就当家庭主妇的确为时过早。不过,我的确认识曾经在一家技术巨头工作,如今在当家庭主妇的人,并且我非常尊重她。

我出生后所置身的社会是一个默认男女都要工作的社会。如果我们这一代人主动选择去当家庭主妇,那会是有些不寻常的。首先是生活成本的问题。在几十年前,只需要男人工作便可以养活整个家庭,而在今天则这种事情则难以想象,尤其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多数年轻人。其次才是观念的问题,即男女平等观念渗透到社会层面,家庭中的男女双方都应该工作。

很可惜的是,历史仿佛给我们开了一个玩笑。女性大规模进入职场后,生活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以前一个人工作便可养活一个家庭,现在两个人工作并没有带来在此基础上的两倍提升。最近五十年,女性在从家庭进入职场的同时,女性的幸福感整体下降了。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现在的家庭主妇的幸福感仍然高于职场女性。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家庭主妇都是很少比例的。

不仅是女权主义者,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当代人都对家庭主妇的幸福觉得很陌生。它的确是存在的,尽管它不符合女权主义者的价值观。

今天,假如住在大城市,家庭主妇主要存在于丈夫收入特别高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对现在的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无缘的。我的那位朋友想要开超市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当家庭主妇的一个变体,但毕竟不是真正的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这一选项,只是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少数幸运儿面前。一旦可以考虑这一选择,一般来说物质财富对幸福的影响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过,我们暂且抛开这一议题的物质条件,来思考在21世纪当一个家庭主妇意味着什么。这一问题对于男人来说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可以当“家庭主夫”。

丹尼尔·M·海布伦是圣路易斯大学的哲学教授,他研究的方向是人性与美好生活之间的联系。他在一本书里提到:

就我自己来说,我能想到的大部分美好人生都属于平凡度日的普通人。(不过仔细想来,就算最普通的人生也十分精彩。)事实上,美好人生与成就和名利之间或许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名垂青史的伟大成就一般都要求当事人一腔热忱、心无旁骛,牺牲掉更多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比如家庭关系等。我遇见过许多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各自的领域硕果累累。但他们中不少人为人举止并不惊艳,我绝对不会羡慕他们的家人。

一位用自己的洞察力、敏感、智慧、耐心和机敏守护家庭几十年的主妇可能很容易被世人忽视,但比起伍尔夫、维特根斯坦、梵高和海明威,我更希望我的孩子可以活得像这位主妇一样。我们这些旁观者清的人当然要庆幸有这些伟大的历史人物为后人留下可以享用的文明果实,但这并不表示我们想像他们一样生活。

《幸福》(牛津通识读本)——我给这本书写过书评

你愿意做弗吉尼亚·伍尔夫(这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各种心理问题而自杀——方法是在自己的口袋里装满石头,把自己沉入河底)还是一位家庭主妇?你愿意你的女儿做哪一种人?

假如时钟拨回到半个多世纪以前,现在一个人工作又可以轻松养活一个家庭,你去不去工作对家庭幸福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你愿意做家庭主妇吗?

也许,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不同阶段对这个问题会有不同的回答。我曾经想要做伍尔夫,但是现在越来越倾向于“家庭主妇”——当然,这个说法对于我的意义主要是,过去的我希望能开创一番事业,但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还没有“打扫好自己的屋子”(借用乔丹·彼得森的话说)。开创事业的想法依然存在,但是我会清醒地意识到它对美好生活的代价,并且我会做出好的选择。我认为这是成长的一部分。

重要的是,当我们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不要去管他人的眼光和意识形态的束缚,而是完全地遵从自己地内心去做出决定——我深知,对于许多当代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一旦我们打开了思维,便会发现一些当代人对“婚女”和“娇妻”的污名化是一种虚伪和恶意的行径。我的一位朋友,现在读大一,每天要在社交动态发大约三次她和男朋友的“恋爱日记”。(当然,她的动态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权限”看到)的确有人直接攻击她,但她在动态里进行公开反击,然后继续她的每日生活。她曾经凌晨两点还顶着惺忪的睡眼,剪她和她男朋友的视频。没有人怀疑她的幸福,而且她的幸福没有妨碍到任何人。那些攻击者的行径显然是出于恶意。

当然,工作有其自身的问题,而家庭主妇也有。而后者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无聊。如何缓解无聊当然是一个技术性问题,20世纪上半叶和19世纪的许多家庭主妇们对此很有经验。更重要的是,无聊会比工作带来的问题更严重吗?另外,由于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便可能在亲密关系中拥有更高的潜在权力。而且,丈夫在取得这种权力也付出了代价。同时,如何进行家务分工这一当代问题也不再重要,因为分工不再体现在这里。权力本身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运用这种权力,尤其是如何把它运用到好的地方,而这同样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虽然21世纪在物质条件上不是一个可以让家庭主妇成为普遍选择的时代,但是毕竟存在着诸多变体,比如我想跟男朋友开超市的朋友,以及每天在社交动态晒三次恋爱日记的朋友。老实说,面对各种流言蜚语,这样做并不容易,而我相信她们确定这就是自己走向美好生活的方式。(文/冷金乘)

彩礼是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

多年前,我家附近的一座桥上,一位即将举办婚礼的男子纵身跳下。消息很快传来,在婚礼前夕,女方的父母开价20万彩礼,不交出的话不放人,男子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本来婚事已经昭告天下,现在却来这么一出,也许男子接受不了这样的变故,或羞辱,便一寻死路。

在听说这场悲剧后,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会有彩礼这种事情呢?我拿这件事咨询了一位女权主义者的意见。她的回应让我久久无法忘怀——她说道:“他可以不结婚嘛,为什么男的没钱还非要结婚呢?”后来我也听家中亲戚谈论这件事。我父亲的反应也让我感到惊讶,他一脸惋惜地说道:“为什么他们不私奔呢?”接下来我们逐一探讨这三个问题。彩礼现象是中国互联网的性别战争的一个主要战场,同时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关于彩礼的各种奇闻异事。我最近看到的一个最好笑的事情是,男朋友家里中彩票获奖两百万,而女方得知后立即顺势把彩礼的价格提高了几倍。

这篇文章是从思想的或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来谈论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我会提及生活中的实际策略,而且策略并非直接贯彻思想——如果一些读者好奇我个人会不会支付彩礼的话,在那里他们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彩礼作为一种父权制残余,其本质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

彩礼指的是,男女结婚,新郎或其家庭给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钱、财产或礼物。如果不交这份彩礼,婚礼就不能举行,或更准确地说,新娘父母就不会放人。这是许多中国婚姻的强制性的前提。

无论人们为彩礼作何辩护,或指出彩礼的钱的最终去向如何向善,彩礼的本质都是不变的,那就是父母出售自己的女儿,而这毫无疑问是父权制的一种体现。无论这钱最后作何用途,就算是父母收到钱后立即全部捐给西部山区希望小学,或者立即转交给女儿,这钱也是出售自己女儿得来的钱。换句话说,彩礼是一种变相的人口贩卖。

它不是一种所谓的礼仪性的“答谢”,因为彩礼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而且它无法回答为什么只需要答谢女方父母的问题。日本虽然许多风俗都比中国保守,但是相关现象却比中国更加现代,在那里,类似的现象更接近是一种礼仪,而非买卖。

许多人会给彩礼找很多理由来做一些徒劳的美化或粉饰工作,但是彩礼作为一种人性的贱卖——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这是一个无法忽视的真相。

嫁妆跟彩礼是相伴的概念,指的是女方从父母家中带过去的财物。虽然嫁妆的钱财流向相反,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它同样是父母出售自己女儿的过程中的随赠品。住房首付同样也是彩礼的一部分。本文主要讨论彩礼,但它对嫁妆和住房首付一样适用。

彩礼是不合理的

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价值就是,人的尊严非常重要,这意味人是不可被出售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变相的。贩卖未成年人就是不对的,更不用说贩卖成年人。现在只有这个世界上的某些角落还存在着彩礼这一恶俗。所有认为自己坚持性别平等和人人平等的人,却同时也在为彩礼这一恶俗辩护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不一致感到羞愧。

无论我们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或经济学家对彩礼现象找出了多少解释,从规范性的角度来说,这些解释都无法证明它的合理性。毕竟人们也可以为一个人偷窃成性找很多解释,比如这个人穷得走投无路了,但这种事情绝无任何合理性。

我们只需要想象一个彩礼的价格谈判的场景就好了,一方是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一方是女儿及其父母。诚然,我没有亲历过这样的谈判场景,但想一想都觉得既滑稽又罪恶。这可能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古怪的商业谈判,因为这个商业谈判的目的是给女儿开一个价格。而男子和女子居然没有成为谈判中的独立势力,反而是各自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当你作为父母,向你的可能的女婿提出彩礼要求,便是在变相贩卖自己的女儿。这意味着,你没有把你的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当你作为女儿,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这就意味着你承认了自己没有被父母当成一个人看的事实。当你帮助你的父母参与价格谈判,那你便患上了某种形式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

当你作为可能的女婿及其父母,接受了彩礼这一现象,便是作为变相人口贩卖的买方,同样没有把未来的妻子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参与这场交易的所有人都涉及对人性犯罪。但许多时候,待婚的男女是被迫卷入这场交易。

在现代世界,人性是最高的原则,任何企图以贩卖人性来获取利益的方式,都是非常低劣的做法。维护人性的尊严高于一切,就此而言,我们根本不必听对彩礼现象的任何花言巧语的辩护。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便点出了现代世界的基本价值。

彩礼是反浪漫的

彩礼也是反浪漫的。这并不是简单的“谈钱就俗了”,毕竟浪漫情侣在现实中生活中,总是面临着各种需要付款的场景——这些场景为伴侣们提供了新奇的体验,从而助燃了浪漫爱情。尽管得先要解决付款的问题,但只要双方通情达理,这根本不是问题。

一种肤浅的说法认为,资本主义是反浪漫的。但实际上,资本主义的时代是浪漫爱情最好的时代,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它提供了无穷的刺激,这些刺激可以作为浪漫爱情的助燃剂(比如它提供了你可以到一个小岛上去度蜜月的机会)。而且资本主义不玩彩礼这一套,毕竟彩礼是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的产物。不要问时代对爱情做了什么,而要问自己对爱情做了什么。

我们假定,一对男女是因为浪漫爱情走到一起并决定要结婚的。在现代世界,他们现在就可以结婚了,因为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前提。但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他们还不能结婚,因为女方的父母还要给自己的女儿开个价——这意味着之前只是免费的“试用期”而已,而且这个试用期是短暂的。

金钱跟浪漫并不是互斥的。如果一个男子爱上了一个妓女,那他向妓院老板买下她的自由,这自然是一桩浪漫的美谈;但是一个男子向她的父母买下她的自由,这多少有些滑稽。更重要的是女子自己是怎么想的。如果女子也帮助自己的父母漫天要价,即便婚事成了,这也严重破坏了婚事的浪漫基础,女子在男子心目中的形象将一落千丈。如果最后没有谈成,那婚事告吹,如果不选择私奔的话,这意味浪漫爱情臣服于自己父母的意愿,这通常会导致浪漫爱情的迅速完结。当男女自动充当起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浪漫爱情便毁于一旦。

彩礼问题揭示了中国女权主义的伪善

在中国互联网上,“国男”与“女拳”的战争当然是拙劣出丑了,双方都暴露出了自己的丑恶面。但是很少有什么东西比彩礼这个话题更展现出中国女权主义者的伪善嘴脸的。

许多女权主义者拥护彩礼,尽管这一事物不仅是反人性的,而且跟性别平等和男女平权的理念完全相悖。于是,她们支持彩礼的理由便显得非常古怪了,这些理由我甚至都不屑于引用。中国特色女权主义的确是世界女权运动中的一个特殊物种。

这里我着重批评一种看法:即认为彩礼是对女性不平等境况或者家庭劳动的一种“补偿”,即所谓的“补偿理论”。我们先假定这的确是一种“补偿”,如果它确实如此,那么彩礼就是一份条约——你既然收下了“补偿”,那么所有相关的事情就该和解了。如果男子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的话,你甚至应该做更多的家务。至少,你不能一边收下了“补偿”,然后一边继续做女权主义者。但我们更希望男女付出同样的家庭劳动,而不是只有一方可以从中获得“补偿”。

其次,它不可能是一份“补偿”,因为钱是流向了女方的父母,而不是女方。如果女方的父母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那么实际上还是流向了所谓的“父权”一方。于是,许多中国女权主义者其实是在为自己父亲的“父权”辩护。

最重要的是,“补偿”无法改变女儿被出售的事实,而这是对人性的最大的作恶。如果女方接受了补偿,那意味着承认所有人都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看待。

看起来,支持彩礼的女权主义者觉得自己的人性是可以出售的,觉得自己是可以让父母贩卖的。彩礼毫无疑问是父权制残余,而女权主义者倒是奋不顾身地为它辩护。很少有什么事情比女权主义者支持彩礼更让人感到尴尬和啼笑皆非了。这意味着她们赞同的不是理念,而是某些既得利益或者就是对男性的嫌恶。

私奔是正当的选择

据说,中国古代就有一种浪漫爱情抵抗父权制的做法,人们把这叫做“私奔”。由于父权制有些残余保留了下来,于是“私奔”这一说法也保留了下来。私奔指的是相爱的恋人想要结合,但至少其中一方的父母不愿意,但他们还是自行结合了,尽管无法以婚姻的方式来实现。在前现代,私奔普遍被视为一件丑闻。

在我们这个时代,私奔已经成为正当的行为,也是一件美事,而它依然是浪漫爱情的象征。因为结婚本质上就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有人没有理解到这一点,这意味着还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人。认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种观点是一种前现代的观念,从而也是错误的观念。中国家庭的一大问题就是原生家庭的干预过多,许多成年人在心理还在依附自己的父母。在许多彩礼谈判中,待婚男女充当自己原生家庭的谈判代表。

私奔尽管会导致婚姻缺少至少一方父母的祝福,但这其实并不是必要的环节,尽管举办婚礼时的确会显得有些尴尬和缺失。

在电影《美丽人生》中,一位意大利富豪家庭女儿跟一个犹太普通人在一起了,前者并不在意自己的父母是怎么想的,而父母早就给她预约了另一个富豪家庭的儿子。也因此,她跟父母断绝了好几年的关系。但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的外孙也好几岁了,母亲主动与这个家庭和解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自己的父母不愿意,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私奔的最坏结果无非就是跟父母断绝几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最终会承认既成事实,主动和解。私奔的人不必有很强的愧疚心,因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干涉在先。

浪漫爱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因为它是人性的直接体现。父母的意愿跟自己的浪漫爱情相违背,这诚然不是件幸运的事情,但浪漫爱情拥有更高的权利。如果自己在成年后还要继续做父母的“乖乖儿”或“乖乖女”,那就还没有成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这样的话也就没有爱一个人和谈婚论嫁的资格。因为浪漫爱情只属于成年人,不属于小孩。许多人明明爱着自己的伴侣,但是自己的父母不同意婚事,于是居然放弃了向婚姻的迈进并选择分手——这就是典型的心智不成熟。

如果父母恬不知耻地坚持要收到对男子来说高不可攀的彩礼才愿意“放人”,那这意味着父母因为钱谈不拢就打算葬送这段婚姻,从而没有把女儿当一个人看待,那女儿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呢?

当彩礼阻碍了浪漫爱情的实现时,私奔便是一个正当的选择,它既合理,也浪漫。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这种浪漫爱情是真实的。

如何废除彩礼

在中国,彩礼已经成为了推进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的最大障碍。当女性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而且女性在这种状态中怡然自乐,那么谈论性别平等和浪漫爱情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一个人自己也不想自己得到尊重,其他人也无计可施。女性必须被看成一个人来看待,这是一切性别平等的前提。

由于索要彩礼的一方是女儿的父母,那么关键就在于父母的观念的现代化,而这几乎意味着全体人口的观念的现代化。我对我们这一代及以后的世代(90后及以后)很有信心,但对此前的人并无信心。一方面是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是世代的更新,所以通常来说,这意味着几十年的等待。彩礼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项烂俗。

如果要加速未来结果的到来,待婚的男女的观念更新也很重要。男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具有沟通潜力,要通过锻炼沟通能力,尽可能让对方父母把自己女儿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这里指的不是“砍价”,这种也是贱卖人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自己的未婚妻也帮助她的父母抬高自己的价格,那么他应该意识到,这个世界上通情达理的姑娘多得很,干嘛非她不娶呢?

女性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不是可供出售的商品,自己的人性不是拿来贱卖的,即便是自己的父母也不可以;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在未来的自己的家庭中,而不是自己过去存在的家庭中。帮自己的父母抬高自己的售价是最让自己的人性掉价的行为。

那我们呢?

以上我们从文化批评的规范性角度批判了彩礼现象。在文章的最后部分,当然应该讲一讲在真实世界中的实际策略,毕竟思想与生活是不同的,直接从思想照搬到生活是行不通的。但这些实际策略背后的原理是跟思想是一致的:要把女性当成人来看待,而不是商品来看待。

要摆脱一个集体烂俗并不容易,尤其是这里涉及到某些“既得利益”。但我相信人性的力量最终会取得胜利。即便人们在生活的某些具体场景中不得不做出妥协,那至少也要认识到这种妥协会带来什么后果。改革和进步将从我们这一代开始,尽管我们自己无法享受它的红利。

如果我成为了一个女孩的父亲,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张彩礼(实际上我甚至很难想象自己怎么可能好意思提出这种要求)。没有如果,没有但是,没有例外,没有借口。当然,事情也不全由我决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还有一个母亲。但我希望她也是如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无条件的,而彩礼很显然会破坏这种无条件的爱。

如果我是准备结婚的男性,或者这样的男性的父亲,由于自己对这件事的影响力有限,便要采取灵活的实际策略,并对所有可能性持开放态度——是的,包括毫无怨言地交纳彩礼。

我当然没法成为准备结婚的女性,似乎很难提出什么建议,而且不免被批评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如果我是的话,我每时每刻让自己的父母把自己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自己的意志要足够坚定,要具有强大的沟通能力。如果自己被迫卷入价格谈判已经无可避免,要站在自己男朋友一边(这里指的是站在他个人一边,不是站在他的原生家庭一边),站在未来一边,站在浪漫爱情一边,站在幸福和美好生活一边。赋予自己的浪漫爱情和人性以无与伦比的权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考虑私奔这一选项。

希望你也一样。(文/冷金乘)

人的两种高贵的独有能力:理性与爱

按照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传统,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异被定位在了人的理性能力。这是一个重要的回答,但并不是唯一的答案。尤其是,当我们忘记了与理性能力相对应的爱的能力时,那就是一种严重的疏忽。

目前,没有科学的证据表明动物能够体验爱这种高级情绪,尽管学者们相信动物能够体会到一系列情绪、感受甚至依附。爱和理性一样,是人类高贵的独有能力。如果爱的存在已经足够神秘,那么人类独享这种能力便更不可思议了。

只有当我们真的在思考时,才能说自己真的拥有理性能力。如果人们自称拥有理性能力,但是却放弃了独立思考并且听命于智识或政治权威,在这样的可悲状况中,说自己还具有理性能力,那便是毫无意义的。理性能力的意义不在于它的可能性,而在于它在真实世界中的日常运用。

爱的能力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具有爱的能力,但是不爱特定的人——尤其是无法产生浪漫爱情——那这个人不过是在进行欺骗或自我欺骗。我已经在一些女权主义者身上看到了这种可怕的情形,她们的爱的能力已经被这种有毒的意识形态可悲地削弱了。

一位女权主义者曾在网上吹嘘,说自己不愿意生孩子,但是却被丈夫的父母不停地劝说生孩子。她后来决定做一笔“交易”:自己负责生育,婆家负责养育。这位母亲的确坚持了自己的合同条款,与孩子始终保持了距离。总之,她不爱自己的孩子,并且还恬不知耻地在女权社区里宣传了自己“独立地支配了自己的身体”的英雄事迹,并获得了一片令人作呕的喝彩声。

人们不需要什么心理学知识就知道,如果一个小孩的童年时期是被自己的母亲这样对待的,会对他或她成年以后的心智状况造成何等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爱可以而且应当是无条件的。可见,女权主义对整个人性的威胁已经到了天人共愤的地步,一些女权主义者已经明显从人性中异化了。如果一位母亲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我们还能对这样的人期待些什么?

在我们这个时代,“爱的消亡”(弗洛姆)“爱欲之死”(韩炳哲)之类的末日预言已经成为陈词滥调,就像有人说反智主义在威胁人们的理性能力一样。人的理性能力和爱的能力的确面临威胁,但我们依然身处这两种能力得以发挥的最好时代。许多人在暗中抱有一种社会决定论的观念,即当前的社会状况将导致人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的消亡。然而,在现代世界,真实的情况是,人们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并不取决于社会的状况,而在于我们有多么看重和发展自身。抱怨这个时代无助于维护自己的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

每一个人的爱的能力是不平等的,就像人们之间的理性能力是不平等的一样。这两种能力都需要不断通过有意识的训练来维持和发展,否则它们可能始终停留在一种未启蒙的水平,或者发生倒退。如果一个人的缺乏理性能力或爱的能力,这个人就是“精神上的未成年人”。许多恋爱或婚姻的失败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为其中一方或双方的爱的能力的匮乏。

当一个人把“爱”视为自己的座右铭但是并没有一个现实的爱的对象时,这个人或许是在等待被爱,而不是主动爱别人。就此而言,爱的能力与理性的能力截然不同。我们会思考一个事物,但是人们一般不认为自己被别人思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甚至会感到毛骨悚然。诚然,一位学者当然会因为自己的学说被别人思考而感到欣慰,但是这里思考的对象不是他或她自己,而是自己的学说。

人们渴望自己被爱,而且主要是被自己所爱的人爱。可是,如果人人都渴望被爱,却没有人主动行动,那意味着所有人的爱的能力在实际上都不复存在。

爱有这样三个方向:爱别人、爱自己、被别人爱。这三个方向都非常重要。不过,在真实世界中,人们应该把自己的着眼点偏向于爱别人和爱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爱。通过爱自己,人们维持和强化自己的爱的能力。通过爱被人,人们使自己爱的能力现实化。并且,我们寄望于爱与被爱处于交互中。被爱不是通过恳求或者逼迫得来的,就像真正的思想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产生。被爱是一种副产品。

当然,真实世界中,爱的实际运作要复杂得多,它在不同的人格和性格身上有不同的展开。对于它们,我不持有一种相对主义的看法,因为只有其中一部分是处于一种“充分发挥机能”或“自我实现”的最佳状态,或至少接近这种状态。一些具体展开并不利于个人的发展。为了过上一种有爱的生活,人们要不断让自己进步和成长,发展自己爱的能力,同时等候遇到那个与自己相爱的人的机会。

我们不仅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而且也要有勇气去爱!不要空谈自己的理性能力和爱的能力,而是维护和发展它们!要相信自己的这两种能力是珍贵的!人类在任何时候都有责任维护自己的两种高贵的独有能力,并且这种责任在我们这个时代尤其重要,因为它们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威胁。只有人们为了理性本身的目的来思考,为爱本身的目的去爱——而不是把它们作为达到其他某种目的的手段——人类的尊严才能真正得到维护,而每一个具体的人也才通向了真正的美好生活。(文/冷金乘)

浪漫爱情的敌人们

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不利于浪漫的时代。是的,正处于亲密关系或想进入亲密关系的人虽然占了绝大多数——几年前,美国的一项学术调查显示,这一比例高达88%——但是,只要是稍微了解一下身边人的浪漫实践,我们便无法对浪漫爱情的状况感到肤浅的乐观。从弗洛姆的《爱的艺术》、韩炳哲的《爱欲之死》和纳撒尼尔·布兰登的《浪漫爱情心理学》对浪漫爱情面临的挑战都有论述,而现在人们在媒介上看到的各种关于浪漫爱情的新闻或文章大多都是非浪漫或反浪漫的。

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一大困难是,当浪漫爱情的敌人们露出凶恶的嘴脸想尽办法要把浪漫爱情掐死的时候,浪漫爱情这尊女神连一丝反抗的意思都没有。诚然,当一对热恋情侣关起门来疯狂做爱,就相当于以实际行动对这些敌人们说了句“Go fuck yourself”。不过,这不能是唯一的应对方式。

虽然绝大多数人正处于或想要进入亲密关系,但这长久以来被视为自己的私事,而很少进入公共领域。于是,当我们看到作为一个公共议题的浪漫爱情的时候,往往都是些关于它的坏消息,其中许多不乏是浪漫爱情的敌人们撰写的。”沉默的大多数“(Silent Majority)是浪漫爱情的现状,而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如果怀疑论者和敌人们统治了公共领域,那势必会对浪漫爱情造成持久的威胁。

接下来我会以一个通观和贴近现实的方式来看看浪漫爱情有哪些敌人。这个话题如此庞大,以至于至少可以写三本书。所以,这里只限于谈论一些最紧迫的问题。

文化的敌人们

在文化领域,浪漫爱情的敌人们包括但不限于:女权主义、福柯主义、弗洛伊德主义、浪漫发明论(认为浪漫是欧洲中世纪的一个发明)、各种后现代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等等。如果一个人拥护以上这些意识形态,那此人就会怀疑甚至否定自己的浪漫本性。

这些意识形态都是20世纪形成的,并且延续至今。它们有许多都是人类文化的“富贵病”的表现,亦即一些只有在现代大学里接受文科教育后才会学习到的信念。这些观念体系,作为一些思想,当然是需要学习和研究的;但是一旦它们成为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文化风气,甚至成为一些人的生活信念,有些人就会染上这些“富贵病”。

从学科角度来说,学过心理学的人一般不容易陷入文化敌人们的圈套,因为他们对浪漫爱情的理解相对更深;但学习社会学、人类学、传播学等社会科学的人则相对容易否认浪漫爱情,因为他们可能倾向于从社会或人类现象来理解亲密关系,从而无法理解浪漫爱情本身。

这一系列意识形态中,其中有一些在上个世纪下半叶达到了高峰,但现在已经式微了。在今天,对浪漫爱情威胁最大的文化敌人是女权主义,或更准确地是,是激进女权主义。一般意义上的平等人格的异性情侣,他们的幸福程度也相对更高,因为双方都能进入一种主动的姿态(无论是床上还是床下——就床上而言,双方都愿意主动地性交,从而创造更多快乐)。但是女权主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格平等,而是充斥着一切反浪漫的要素。

卢梭和康德都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当人类的文化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将开始玩火自焚。而我身边的许多来自中国的聪明人——其中不乏饱学之士——都成为了这场玩火自焚大合唱中的一员。就目前来看,西方国家已经走过了女权主义最激进的时期,而台湾似乎直接跳过了这一阶段,而中国和韩国这样的国家正处于最为痛苦的阶段。

我在过去几年中认识了很多中国女权主义者,她们的明显共同特征是,要么根本无法进入浪漫生活,要么处于浪漫生活中,但轻则陷入自我破坏,重则形成一种有毒的关系。当一些人对全体男性抱有不满、恐惧甚至仇恨,当一些人每天都在琢磨自己怎么获得权利——从而不知道怎么履行责任,更不知道爱——她们身体里的浪漫潜能就被遮蔽了。近些年,一些恋爱中的女性仅仅因为在社交动态上展现自己的幸福,就被女权主义者侮辱为“娇妻”。

在这里,我也劝告所有同情女权主义者的人,不要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转发女权相关的内容,因为这会迅速让自己的性吸引力贬值,无论你是女性还是男性。

社会的敌人们

在社会领域,浪漫爱情的敌人们包括但不限于:父权制残余、身份政治、多余的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政治极化、妖魔化“早恋”、收入与生活成本不成比例、相亲习俗、物欲主义等等。如果一个人受到这些方面的明显影响,便有可能遮蔽自己的浪漫本性。

这些社会现象,有一些是从前现代社会遗留下来的,而反浪漫是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有一些是现代社会出现的新现象,但它们并不属于现代性。在美国,政治极化和身份政治的影响较为明显;而在中国,父权制残余、多余的工作时间、妖魔化“早恋”、收入与生活成本不成比例、相亲习俗等则影响巨大。

美国近年来的觉醒运动(woke)是否有利于浪漫爱情,这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它是一个大帐篷概念,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女权主义运动肯定是反浪漫的,而LGBTQ+群体的口号“love is love”至少在表面上是浪漫的。

父权制残余对浪漫爱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彩礼和嫁妆体系对女性的非人化;父母及亲戚的催婚行为;以父母人际关系为中介的相亲;原生家庭对成年子女的干预;原生家庭与新家庭暧昧不明的关系;等等。中国的大多数成年人都或多或少面临这些问题。

多余的工作时间、收入与生活成本的不成比例、物欲主义和相亲习俗会可能会导致实用主义的婚姻观,这种婚姻观认为婚姻不需要任何浪漫基础。无论是建立还是维持亲密关系,浪漫爱情都是一种需要投入“资源”的活动,这些资源包括时间、金钱和注意力。实际上,时间和金钱并不需要很多投入。白天工作,晚上和周末待在一起就已经足够了。但是注意力则需要相对多的投入,这不是说需要花费跟工作同等的精力,而是说要把亲密关系和工作的地位看成是一样重要。在运转良好的前提下,浪漫婚姻的幸福程度要远远超过实用主义的婚姻。值得注意的是,资本主义本身并不是反浪漫的,而是有利于浪漫的。资本主义提供了丰富的数不尽的商品和服务,这些新奇体验可以为浪漫爱情添砖加瓦。

妖魔化“早恋”是中国特有的情况,实际上,“早恋”这个词本身就是不正当的。无论是什么年龄,浪漫爱情只要产生了,那它就是真实的——一些研究通过脑部扫描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不到一岁的婴儿就已经出现了浪漫的脑部变化——这种情绪本身无所谓成熟或不成熟。压抑这种情绪是反人性的罪恶表现。但是,如果一个人心智不成熟,那这个人进入浪漫的亲密关系后的确会出现很多问题。我们接下来讨论这一方面。

心理的敌人们

根据我多年来的生活经验,我发现,相比文化的敌人们和社会的敌人们,心理的敌人们其实是最凶恶也最被低估的。心理上的敌人们包括但不限于:无意识、沟通障碍、非安全型依恋、对父母的心理依赖、低自尊、自我破坏、不愿自我表露、大男子主义、神经质、性功能不良,等等。

如果你去了解身边那些女权主义者,多跟她们深入交谈,就会发现,她们大多数人都有过早年的特殊的心理创伤。女权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了掩盖她们未被治愈的心理创伤的心理防御机制。

许多人,虽然已经成年了,但还是习惯做自己父母的乖乖儿或乖乖女,在自己的浪漫爱情这样的私事上任凭他们的意见影响自己。这还不用说,许多人在自己的童年时候,由于父母对自己的对待方式,使自己没能发展出合格的爱的能力。

如果你去了解身边那些分手的校园恋情,很容易发现,这样的后果大多是由于其中一方心智不成熟造成的。而那些陷入痛苦的情侣们,有许多也是因为自己或对方的不成熟。无论男性和女性,心智不成熟都会造成对亲密关系的自我破坏。纳撒尼尔·布兰登说得好,浪漫爱情只属于成人,不属于小孩。在他看来,“成熟”和“不成熟”是指个人在生理、智力和心理发展到成人阶段成功或失败的两个概念。

心智不成熟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换句话说,它也指的是一个人还没能把自己教化为一个合格的浪漫关系伴侣,而一个好的爱人则涉及很多的心理要素。比如,具有良好的自尊水平,属于依恋类型中的安全型依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真正的独立人格,相信浪漫爱情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倾慕对方,自我表露和邀请对方自我表露,良好的性生活(不是说每一次都要完美),对对方真正的了解(包括优势和弱点),真诚一致,对对方的责任和奉献,等等。

同时,如果一个人是一个好的爱人,他或她同时便也有能力抵抗各种不利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使自己免于被那些试图掐灭浪漫爱情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所淹没。

心理的敌人是最可怕的敌人,但同时,心理的能力也是最强大的守护浪漫爱情的力量。

结语:必须保卫生活

浪漫爱情的确不是人生的必要环节,但是没有它,人生将面临重大的意义缺失。爱与被爱的需要无法满足,归属感的需要无法满足,无法得到最亲密的情感的相互支持,我们无法认识自己,也无法走出自己,无法完整体验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或女人的潜能,无法需要分享人生中的兴奋……总而言之,没有浪漫爱情,我们很难说可以过上美好生活。

只要我们还活着,并且还能思想,就肯定具有抵抗的能力。如果人们默不作声,浪漫爱情就会逐渐变成某种地下事物——而这却是前现代社会的特征。“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我们持这样一种观点:每个人都有责任,不断地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爱人。

希望这篇文章是一个号召,号召人们不仅把自己的浪漫爱情看成自己的私人情感,而且也要把它提升到光天化日之下,成为一股伟大的人性的善的力量,净化已受毒害的文化氛围,改善压抑人性的社会环境,从而实现更多人的更大幸福。(文/冷金乘)

共情在人际沟通中的治愈性质

共情(empathy)与同情(sympathy)有所不同。同情源于被他人经历所打动而心生怜悯,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它;而共感过程则更加复杂、微妙得多,它要求设身处地地从他人的眼中看世界,然而又不脱离于自身现实。

共情这个词跟卡尔·罗杰斯这个名字息息相关,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罗杰斯几乎以一己之力强调共情在心理治疗中的重要作用。有说法认为,这个词就是罗杰斯的发明。在1980年的一篇文章中,罗杰斯把“共情”诠释为:“治疗师从当事人的观点去理解当事人的想法、感受和挣扎的敏锐能力和意愿。”

罗杰斯提出的三个核心条件是:真诚一致(Congruence)、无条件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共情理解(Empathic Understanding)。这三个核心条件共同出现、彼此紧密结合并相互交织。在我看来,真正一致和无条件积极关注主要是为共情理解创造条件。

罗杰斯的心理治疗理念在心理咨询界引起了一场经久不衰的大辩论:在心理治疗中产生效果的,究竟是心理治疗技术还是治疗师与当事人形成的关系?罗杰斯相信,“人的变化是通过人际关系的经验发生的”。以罗杰斯为代表的“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咨询流派,强调非指导性的平等沟通,强调治疗师并不扮演专家角色,这一流派仅仅是通过共情来达成治疗效果。已有研究表明,高水平的准确共情能使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明显减弱。

很显然,如果罗杰斯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心理治疗中形成的助益性人际关系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人际沟通中。实际上,这正是罗杰斯孜孜以求的目标,他认为治疗关系只是一般人际关系的一个特例,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受“同样的规律”支配。

弗拉纳根将罗杰斯的“共情”概念分解为以下七个要素:治疗师的能力或技能;治疗师的态度或意愿;关注于当事人的想法、情感和挣扎;采用当事人的参考框架或视角;进入当事人私人的感知世界;时时刻刻敏锐地感受到意义;感知当事人极少觉知的意义。对共情的一个常见比喻是“镜子”,即治疗师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应当事人的感受。

特鲁克斯和卡克胡夫设计了共感量表,把它简化之后,可以区分出四种不同的基本共情水平:

水平0:倾听者并未理解来访者所表达出的感受。它可能只是对来访者感受的评论,或者是判断性的反应,它可能是建议性的、伤害性的或拒绝性的。

水平1:倾听者部分地理解了来访者的感受,并对来访者作出了一些非常肤浅的反应。

水平2:在该反应中,倾听者理解了来访者所表达出的感受和想法。这一水平有时也被称为准确共情。

水平3:该反应表明倾听者对来访者的理解已经超越了其当下的觉知水平。倾听者不仅表达出了对来访者表层感受和反应的理解,而且还表现出了对潜在感受的理解。这一水平有时也被称为深度共情。

举一个例子,一位来访者抱怨自己的丈夫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孩子来宠爱,她相信自己是独立自主的,是能照顾自己的。以下是四种心理治疗师的可能反应:

水平0:男人都一样——你最好是甩了他们!

水平1:天呐,这一定很难熬。

水平2:似乎他没有理解你……你再怎样改变……他仍然像过去那样对待你,这种方式以前可能很不错,但现在已经不合适了……而你对此非常生气……

水平3:我看出你很生气,他不明白你正在改变……那种愤怒真的很强烈……可是我也想知道……你看上去好像在发抖……你是因为愤怒还是另有原因?

(——来访者在这一沉默之后回答说:“是的……是的,我很害怕……我害怕会失去他。”)

这个例子仅仅呈现了面对面沟通的言语沟通,而无法呈现非言语沟通。治疗师在进行水平2和水平3时,其非言语沟通也是在积极进行的,比如此时治疗师可能正紧紧握着对方的手。本例子的“水平3”的这种反应触及到了来访者的“觉知边缘”,这使来访者意识到自己不只是对丈夫感到生气,而且还害怕他们会离婚。

共情,尤其是深度共情,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意义重大。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第一,非言语沟通比言语沟通重要得多,因为理解对方的信息来源很大一部分来自面部表情、注视行为、身体动作、身体接触、人际距离、副语言等。第二,即便在心理治疗中,深度共情(也就是“水平3”)也不是使用最频繁的反应模式,水平1和水平2是最常见的。第三,只有“水平3”才能探求到来访者的觉知边缘,并通过对其原本被压抑的情感的释放中来促进对方的个人发展。

共情在心理治疗中的作用是各个学派所公认的,尽管只有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咨询流派把它作为一大支柱。根据格林伯格的研究,共情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1)提升治疗关系。2)助益于形成一种“修正性情绪体验”,即使得当事人以一种不同的或出乎意料的方式来理解一个事件或一段关系,并导致从情感上接受它。3)共情促进了当事人言语的、情绪的和智识的自我探索和洞察。4)共情让当事人走向自我治愈的方向。5)共情与积极的治疗结果有很强的关联。

对于心理治疗师来说,共情需要大量的专业训练,而普通人根本没有必要进行这样的严格训练。但是记住一些基本原则是有帮助的。一般来说,个人成长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是参与心理咨询,而现实生活中只有少数人会这样做;第二是进行自助,尽管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我提升行动的人要比参与心理咨询的人多,但依然只有其中的一些人能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第三便是在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的交互中来获得成长。我认为,第三种途径的潜力巨大,毕竟只有少数人会参与心理咨询或自我提升,但绝大多数人都处于亲近关系(包括亲密关系)中。如果能够让这些亲近关系成为罗杰斯所说的助益性人际关系,那么就能够在促进个人的自我实现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亲密关系是首先要考虑到的,因为这种关系是最亲密的,也是最需要共情的。如果在这样的关系中,双方不能互相共情,那这样的关系便是一场悲剧,因为这种关系的客观要求与实际情况有着令人痛苦的差别。在《“花束般的恋爱”为什么会凋谢,以及应当如何避免?——一个细致的分析》中,我分析了那部电影中男女主角之间令人印象深刻的爱情走向失败的原因,并且指出其中的一大主要原因是男主角难以对女主角进行共情理解。实际上,这个现象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一个人爱一个人,却难以共情理解对方,这听起来颇有些矛盾,但却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造成共情障碍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第一,倾听者可能抱有某种或明或暗的“心理理论”,比如“抑郁者无法清晰地思考”、“女性可能比男性更脆弱”,无论这些观念是否具有科学基础,它们都对理解一个独特个体没有帮助。第二,倾听者自己的需要和恐惧,它们导致倾听者对谈话者抱有强烈的同情或憎恶,导致倾听者无法设身处地地感受谈话者的困扰。第三,倾听者在这段人际关系中的感受,一个自尊水平低的人很难共情地理解对方,而是总是考虑对方能否满足自己的感受。第四,男性在共情理解方面存在先天劣势,尽管这种劣势可以通过后天训练来抵消。第五,倾听者并没有真正重视与对方的关系。

一般认为,女性的共情能力的平均水平要高于男性。米勒设计的“开启者”量表中,女性的平均得分时31分,男性的平均得分是28分。显然,只有拥有更高的共情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启对方的自我表露,而只有自我表露的进展,才能促进关系的发展,进而有可能促进个人的发展。然而,女性这种的先天优势并不容易保持,因为一位男性可以通过自我训练来达到相同的共情水平。总的来说,要想提高亲近关系的质量,其中的重要环节便是提高男性的共情能力。

并不是说所有女性都能在共情方面做得很好。脱口秀演员杨笠在那次富有争议的演出中提到,她的女性朋友们会跟失恋的自己一起痛骂前男友。这显然也不是真正的共情,尽管这比她所说的男性朋友的反应要好一些。一位男生对自己的一位女性朋友诉说自己对一位女生的喜爱,可那个人并不喜欢自己,那位男生对此感到痛苦。这位女性朋友可能会回应:“真搞不懂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这显然也不是共情,实际上这是拒绝共情。很多人处于共情障碍中,很多夫妻在沟通时就连把身体朝向对方都做不到。

共情并不只是针对我们通常认为的负面情绪或消极想法,同时也针对正面情绪或积极想法。而后者是心理治疗中通常所不会处理的。在亲密关系中,二者同样重要。如果一方不能有效回应对方的激情,比如对某位歌手或演员的激情,对某部电影、小说或剧集的激情,对某场音乐会、演唱会、戏剧等的激情,那么这也没有达成共情理解。当对方表达着自己的激情时,自己可能只是略显敷衍地做出一些评价。并不是说一定要和对方有共同的爱好,而是要共情地理解对方的激情。

戴尔·卡耐基的那本出版已近90年的《如何赢得朋友并影响他人》中,曾向广大(男性)读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上次给自己的妻子送花是什么时候?尽管卡耐基只是把这看成是促成家庭和睦的策略,但另一种现代解读是,女性对花的激情众所周知,男方由衷地给她送花带给她惊喜,其实也是一种共情行动。

按照戈特曼的说法,亲密关系的奖赏与代价之比必须高于5:1,这段关系才能得到维持。我想不到比共情理解更好的维持奖赏价值的办法。相反地,如果亲密关系中一方长期不能有效共情,对方对这种关系就会越来越失望,因为他或她这种亲密关系的表象之下却只感到疏离。一旦对方发现自己恢复自由或投向他人怀抱具有更好的奖赏,这个人就会这样做。已有研究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共情水平低的谈话中,其症状会出现小幅增强。

必须强调,真正的共情仅有可能在面对面沟通中进行,因为共情依赖于大量非言语信息的交换。异地恋的艰难性就在于,他们的沟通没有进行共情的客观条件。不要幻想在网络文本聊天中可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共情沟通。实际上,网络文本聊天只是适合于进行简单的信息交换,而不适合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它顶多只是一种补充。对于异地恋来说,一个可以想到的最好的补救措施是在大屏幕上进行高清晰度高广角的视频会面,这样才可以尽可能地传递非言语信息。

总之,本文意在强调,共情在人际沟通中具有治愈性质。这种治愈性质具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当一个人感到自己被另一个人真正理解了,这种体验本身就具有治愈性质。第二个层次是,当一个人在共情体验中探索到自己的觉知边缘,就有可能更了解自己、接纳自己,从而更有可能走向个人发展的道路。然而,只要能做到第一个层次的治愈,你的亲密关系就有了足够的奖赏价值。(文/冷金乘)

如何走出失恋?负面评价前任是最有效的,但也有副作用

在亲密关系中,失恋给一个人造成的痛苦可能仅次于丧偶,不过只是从普遍和平均的角度来说是如此。一场分手事件对一个人造成的影响因人而异,也因情况而异。许多人会感到一段时间的难过、痛苦乃至抑郁,但也有人感到解脱。分手(breaking up)并不等于失恋(heart-broken)。

我的一位朋友曾患长达半年的抑郁症,那段期间她处于一段有毒的关系中。当她决定主动结束那段关系后,抑郁症也立即好转了。这二者虽然未必有因果关系,但肯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分手时,她并没有感受到明显的痛苦,感受到痛苦的是她的前男友。

一般来说,低自尊的人、焦虑型依恋的人、被分手的人会感受到更大的痛苦。另外,如果已经结束的关系对一个人来说具有很高的奖赏性——这意味着高程度的自我扩展(self-expansion)——那么这个人也会面临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个人的自我概念在分手后被迫发生改变,重新要把自我建立在自己身上,在这之前,这种自我概念把这段亲密关系视为“自我”的核心部分。

在我们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人生中至少经历一次分手,其中很多情况下这种分手就是失恋。人们常说,“把一切交给时间”。是的,走出失恋需要时间,但并不意味着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失恋者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让自己主动走出痛苦呢?

爱的感觉的三种调节策略

走出失恋有很多策略,而本文聚焦于爱的调节这一方面。许多学者认为爱是一种情绪,所以一般的情绪调节策略(行为的或认知的)也许可用于爱的调节。

我们已经知道,对前任的爱的感觉与悲伤呈正相关的关系,与自我概念的恢复呈负相关的关系。(Sbarra&Ferrer,2006,Mason et al.,2012)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失恋后依然很爱自己的前任,那么他或她很有可能体验到更高程度的悲伤,而恢复的进展也会更缓慢。这样来看,通过减轻爱的感觉,有可能让失恋者更快地走出阴影。

有三种减轻爱的感觉的策略:1)对前伴侣进行负面评价;2)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3)转移注意力。这三种策略穷尽了爱的调节策略的所有可能性。

对前伴侣进行负面评价。这指的是提醒你自己,你的前伴侣有一些消极品质,比如他或她喜欢跟别人调情,很喜欢发脾气,不尊重你,有烟瘾,等等。

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这指的是告诉你自己,你仍然爱你的前伴侣是很正常的,要接纳这些爱的感情,不要评判自己。比如,不应该痛斥自己为什么还喜欢前任。

转移注意力。这指的是当你为失恋感到心碎的时候就去做点其他让自己高兴的事情,比如玩游戏或看电影。

三种策略的比较

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的Langeslag和Sanchez通过实验对这三种策略的有效性进行了比较。(Langeslag&Sanchez,2018)简单地说,实验过程是这样:他们把失恋者分成三组,三组被试先分别进行上述调节策略,然后被动地观看自己的前任的照片,在此过程中,他们的脑电图被记录下来。第一组被试会被询问关于自己前任的消极方面的问题(比如“你的前任有什么让你恼怒的习惯?”)。第二组被试会被引导他们重新评价自己爱的感觉(比如“爱上一个不再和我在一起的人,这是可以的”)。第三组被试则会被询问与分手和前任无关的积极事物的问题(比如“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为什么?”)。这三组都被要求静默地思考、回答和陈述。

结论是这样:对前任的负面评价减少了爱的感觉,但使参与者感到更不愉快;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并没有改变参与者的爱情或愉快/不愉快的感觉;分散注意力没有改变爱的感觉,但使参与者感到更愉快。

研究者认为,对前任的负面评价的确能减轻爱的感觉,所以这是一个有效的下调策略(down-regulation strategy);但是它却有一个副产品:更人感到更不愉快。这两个后果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作者的推测是,负面评价策略会有一个短期的不利效果,但长期来看则是有利的。

对爱的感觉的重新评价似乎没有任何效果。研究者建议,失恋者可以用重新评价策略来应对自己的悲伤,而不是爱的感觉。比如你可以尝试让自己接纳自己的悲伤,告诉自己是可以悲伤的,并且远离对自己的评判。但研究者并未提及这种做法是否真的有用。

转移注意力虽然不是一个有效的爱的调节策略,因为它没有改变爱的感觉,但却是有效的情绪上调策略(up-regulation strategy)。另外,转移注意力并不具有长期效果。

不过,研究者发现,这三种策略都有效地减少了对前任的动机性注意,这使得失恋者能更好地应对同前任的不可避免的接触,比如一次偶然的相遇,或者在共同朋友的动态下看到前任的评论。

结语

研究者建议人们不要混合使用这三种策略,因为它们可能有相互抵消的效果(比如你显然不能同时进行负面评价和转移注意力)——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便使用哪种策略。但总地来说,负面评价策略似乎是最有效的,但是也可以尝试接纳自己的悲伤或转移注意力。如何面对负面评价策略的副作用(不愉快的感觉)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一个具体的办法是,在自己的手机中创建一个笔记或便笺,记录下自己前任的消极品质。每当自己陷入对前任的思念甚至迷恋,便拿出它看一下。这个办法虽然看起来有点滑稽,但的确可能是有用的。

这些策略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于加强对伴侣的爱的感觉,比如记录上伴侣好的品质,一些浪漫的回忆。可这适用于关系中的人,而不适合失恋者。

这三种策略不是走出失恋的策略的全部。实际上除了爱的调节,失恋者还有其他办法,比如专注个人成长、服用药物、修复自我概念、减轻对自己的负面认知,等等。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时,不要混合使用一些具有相互冲突效果的选项。

总之,我不认为把“一切交给时间”是一个好主意,因为精神的伤口在很多时候不像身体的伤口可以在不加注意的情况下自动痊愈。在一些情况中,失恋这样的精神伤口,好比身体上的重度烧伤或严重车祸。人的自愈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更重要的是,要从失败的经历中学习,让自己成长,不要因为过去的创伤影响当下的生活。(文/冷金乘)

女权主义者想要什么样的男性伴侣?

女权主义者所理想的男性伴侣是什么样子的?是那种把“stay woke”写在自己的T恤上的男性吗?那种不具有所谓的“有毒的男性气质”的男性?那种第一次约会就提出要AA制的男性?

答案或许让有些人意外:她们依然是被具有“善意的性别偏见”(Benevolent Sexism,以下简称BS)特征的男性所吸引。女权主义女性和非女权主义女性在择偶方面并没有什么明显差别。Gul和Kupfer于2019年在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公报》)发表了一篇颇为复杂的研究,它探讨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女人喜欢持有善意的性别偏见的男性,尽管认识到他们可能是破坏性的?”研究者招募了数百名异性恋女性,让她们分派到五项子研究中,观察两位不同的男性并与他们互动(两位男性分别有BS和没有BS)。

但这个结论并不让我意外。如果以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可以改变人的生理欲望,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研究者发现,女性发现BS的男性很有吸引力,这是因为BS的态度和行为是一个男人愿意投资的信号(保护、提供和承诺)。同时包括女权主义者在内的女性,知道BS的男性是具有破坏性的。那么为什么女性还是会选择BS的男性呢?这是因为她们认为好处超过了坏处。研究者提出,女性的这种偏好与她的性别平等观念无关,因为低水平女权主义和高水平女权主义并不对BS男性的吸引力产生影响。它们的区别在于,高水平女权主义者对BS的破坏性估计得更强烈,但她们还是做了;而且高水平女权主义者更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可以利用男性对自己的投资。这一现象不仅印证了我一直以来的一种观点:女权主义者无时不刻不处于“天人交战”之中,也表现出了她们精于算计的一面。

我认为,这项研究在更大意义上发现了所谓的社会建构论和进化论(一种本质主义视角)之间的分界线。女性对BS男性的倾慕,是无法用社会建构论来解释的,而只能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建构论只能解释女性发现了BS的破坏性,但是这种观念根本无法阻挡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

这项研究很快产生了一些社会影响。心理学家David Ley在Psychology Today对该研究的一篇介绍性博客文章中,直言不讳拟定了这样的标题——《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别偏见的男人比“觉醒”的男人更性感》。他指出善意的性别偏见包含以下一些要素:

女性应该被“放在一个宝座上”。

女性应该受到男人的珍惜和保护。

男性应该愿意牺牲自己来供养女性。

女性比男人更有德行。

与男性相比,女性更高雅、更纯洁。

旋即,这篇博客文章在网上引起了其他人尤其是女权主义者的批评,他们认为它误解了那个研究,但这些批评者并未对研究本身有所质疑。一个批评认为该研究没有涉及到所谓“觉醒”(woke)的男性。另一个批评认为该研究只是发现愿意投资的男性更具吸引力,而非BS的男性也可能是愿意投资的。

我认为,这里涉及到我们如何定义非BS的男性的问题。该研究的确没有对BS和非BS做精确的定义,但是它提供了一些示例,并且用于研究过程之中。一个非BS的男性是这样的:

马克坚信,人们可以在生活中获得真正的幸福,即使他们没有与另一性别的成员发生浪漫关系。他觉得没有女人的爱,也可以成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特别是如果一个人有了个人成就。他相信,在纯洁性或道德感方面,两种性别都不占优势。他认为女人不应受到男人的珍视或保护,就像男人不应受到女人的珍视或保护一样。他认为女人不一定要被她的男人摆在一个宝座上。在发生灾难或紧急情况时,他认为一个人的性别不应成为决定谁先得到帮助的因素。

相反,一个BS的男性是这样的:

马克坚信,如果不与另一性别的成员发生浪漫关系,人们的生活就不可能真正幸福。他觉得,无论一个男人有多大的成就,如果没有女人的爱,他作为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完整。他相信,一般来说,女人比男人更纯洁,她们往往有更高的道德感。他认为女人应该受到男人的珍惜和保护。他认为,女人应该被她的男人放在一个宝座上。在发生灾难或紧急情况时,他认为女人应该在男人面前得到帮助。

在历史上和电影艺术中,泰坦尼克号中“妇女和儿童优先”的故事便是善意的性别偏见的典型体现。虽然不是全部但是相当多的男性在那个关键而混乱的时刻遵循了让妇女和儿童先上救生艇的原则,即便他们知道这样做会让自己生存率变得渺小。

描绘泰坦尼克号“妇女和儿童”先登上救生艇的场景

研究示例中的非BS的男性,显然就是一位“觉醒”的男性,或一个“女权男”。而BS的男性,则体现了西方传统的绅士风度和男性对女性的骑士精神。那么,一个非BS的男性是否会像一个BS的男性那样,愿意为一位女性投资呢?看起来不太会。因为一个非BS的男性会强调女性的独立平等,即便是处于亲密关系中——而这种态度几乎肯定意味着这个人并不会像BS男性那样为女性投资,因为他们不认为女性需要男性的保护和珍惜,也容易认为双方需要分摊付出。非BS的男性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约会要男性买单,而不是AA;他们当然不太可能想到要帮女性打开车门。没有了BS这种态度,注定就会较少地发生投资。强调独立平等,在亲密关系的语境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分疏的意思,因为亲密关系强调的是依赖。所以,我认为Ley的文章没有出现错误,而它的批评者们也并非心理学家。

我在另一篇文章《什么是男性意识的觉醒?》中并不要求一位男性成为非BS的男性或女权主义男性。在其中我特别提及亲密关系中的“权力”问题,实际上,有限的权力在亲密关系中是利大于弊的,甚至是可以并不体现任何坏处的。从某种角度上说,BS对女性的长远发展的确有坏处,但从其他角度来看就并非如此了。

可见,性吸引力的偏好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是互不相干的,尽管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它们是相关的。政治和生活是两码事。这个研究就是一个例子,它告诉那些现在深受女权主义影响的异性恋的男性朋友们,要搞清楚自己的吸引力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你如果想提升自己的吸引力,这肯定意味着要谨慎对待女权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一个女权男,并不意味着你会成为一个好伴侣。

我有一个困惑是,为何一些女性会被假扮成女权主义者的男性“骗炮”。据说前段时间在北京大学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类似的事情在小粉红圈和左派圈之中都发生过。我的猜测是女性主义只是一个掩饰的战略,而那些男生的战术仍然是典型的“Pickup Artist”式的,而后者几乎肯定意味着性别偏见,而且这种性别偏见甚至可能不是善意的!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反女权的男性因为彩礼之类的问题跟女权主义者发生争吵。实际上,彩礼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男性对女性的投资(当然,这种投资是非常畸形的),所以许多女权主义者也会维护自己的这种古老的“权利”,而这种维护展现了中国女权主义者最伪善的一面。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不只是物质的投资,精神方面的投资更加重要。这意味着一个BS的男性会把自己的更多注意力集中在伴侣身上,这就是该研究所说的“保护、承诺和提供”。我很期待看到BS和非BS在亲密关系过程中的比较研究,尤其是BS与幸福的相关程度。

政治是政治,生活是生活。如果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那就还没有成为一个有完全教养(Bildung)的社会人。所以,一个人如果以为女权主义者在生活中也想要她们所呼喊的政治口号,那就大错特错了。部分反女权的男性、部分女权男和部分女权主义女性各自从不同方向上犯了这种错误。(文/冷金乘)

什么是男性意识的觉醒?

关于女性意识的觉醒,人们已经谈得很多了,它在很大程度上跟世界历史上的女性运动结合在一起。既然有女性意识的觉醒,那一定就有男性意识的觉醒,可是人们却很少谈论这个东西。它很有可能从未发生过,或者正在悄然发生而未经人们的察觉。我们如何知道它是否发生了呢?显然是需要确定这样一种觉醒的内容是什么。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性别意识的觉醒,指的是这一性别成为了一个自为的性别。完成这一进程的方式是从另一个性别中认识到自身,而这是通过对对方性别的认识中返回自身来实现的。这样一个进程有一个前置条件,即他们已经先成为自为的人了。从精神史的角度来说,意大利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运动逐渐让人们成为自为的人,以此为基础,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女性运动开始让女性成为自为的女性。但是,并没有一个相当规模的“男性运动”来让男性成为自为的男性。为什么男性运动迟迟没有到来,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我们已经大概知道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包含了什么内容,那么男性意识的觉醒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呢?我在这里斗胆提出一些可能的参考。这些参考不能是宽泛意义上的“人的觉醒”——这是业已完成的人文主义的内容,包含了男性和女性——而必须体现男性的性别特征。这些参考也不会包括一些具体的技术性内容,比如家务分配。

1、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中返回自身

从精神史的角度来说,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要比男性来得早;这是否在逻辑上也是必然的呢?无论如何,事情已经是如此,男性需要做的就是从女性主义意识形态中返回自身。这一过程是一个“扬弃”的过程,但“扬弃”并不是“取其精华去其糟泊”的意思,而是带着一个精神史阶段的遗产进入另一个精神史阶段的意思,也是使抽象的观念成为具体东西的过程。没有人能够活在观念的世界里。

现在的有些男生会对女生说:“我支持男女平权,但现在的女权主义者/女拳……”。这样的话语一般没有体现出扬弃的观点,而是抗拒的态度。

具体而言,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个陈述:“男性对女性的系统性暴力”。男性需要从这样一条论述返回自身,而不应该停留在这样一个抽象观念中,也不应该单纯拒斥。这意味着男性应该了解女权主义意识形态说了些什么,并且想一想自己能够对此做些什么,并且去做,最基本的态度便是不要对女性施加暴力。

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些男生受到女权主义影响,开始为自己的“阳刚之气”感到羞耻。这便是没有从女权主义意识形态返回自身的表现。

2、认识到与女性的平等的相互依赖性

相互依赖既可以从普遍的视角来看,也可以从特殊的视角来看。

从普遍的视角来说,男性和女性是相互依赖的。从各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的存续不能只有男性,也不能只有女性。这里不仅仅指的是人类在宇宙中的繁衍和发展的问题,而是贯穿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从特殊的角度来说——这里以亲密关系为例——男性和女性当然也是相互依赖的。不同相互依赖的表现形式在历史上有所不同。在前现代,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不平等模式。在19世纪,资本家和工人也处于不平等的相互依赖模式中。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需要认识到彼此的平等的相互依赖性,需要认识到自己在对方那里满足了归属感的需要。男性需要认识到自己是离不开女性的,无论是从普遍的视角还是特殊的视角来看。

仅仅是承认男女平等是不够的,还要承认彼此是相互依赖的。只有这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为社会的进步打好观念基础。这样,当女性承担大部分家务,男性就应该感到愧疚了。现实中,很多男性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对对方的依赖。

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可以脱离对男性的依赖,而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3、把自己意外获得的多余权力用在好的地方

至少从我们这个阶段而言,亲密关系普遍存在着一方存在更大权力的现象,而且大多是男性具有更大的权力。尽管大多数人认为亲密关系应该达到平等,但在现实中,那些为了平等而做的努力多少显得有点刻意乃至怪异,甚至女性也会有这样的感受。

权力具有两面性,而许多具有更高权力的伴侣把自己的权力用在了促进关系发展的方向上,从而为双方带来了福祉。男性不应该为自己的多余权力感到羞愧,也不必觉得自己的多余权力是与生俱来的。男性在自己的亲密关系中和对方一起培育平等氛围的同时,也要把自己多余的权力用在好的地方。

亲密关系中的权力是否可能在未来消除呢?我对此并不感到乐观。当然,如果权力能够消除当然更好。不过我们要认识到,权力本身并不是坏事,只有当它被用到坏的地方才是坏事。

我们这里谈论的权力也包括了暴力。在异性恋亲密关系中,尽管女性对男性施加暴力的可能性稍多于男性,但受伤最多的也是女性。由于男性在大多数时候拥有更强的身体力量,所以男性不应该把这种多余权力用在坏的地方,即便是女方先行动手。

诸如“我们男性保护女性”这样的言语,其实也是要炫耀自己拥有的多余权力。

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应该放弃自己的权力,这样的观点把权力本身视为恶,而且这样的主张也不可能实现,就像人性无法改变一样。

(关于亲密关系中的权力和暴力的研究综述,参见Rowland Miller:Intimate Relationship(9th editions)。我只是照搬了科学的意见。“女性的亲密暴力要少于男性”,这是一个被许多研究表明的刻板印象。)

4、认识到女性的不同性质的需要,并努力满足

在婚姻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状态,男性希望女性满足性需要,而女性希望男性满足情绪需要。如果双方的需要都不能被很好地满足,这样的婚姻就是有缺憾的,并且会造成问题。现实中有大量男性,只是希望对方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而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对方的情绪需求。相当多男性知道女性需要什么,但是他们无视甚至嘲笑对待这些需求。

诚然,如果共情是一种技能的话,那学习它的难度不亚于学习各种性行为姿势。一个笑话是,妻子为丈夫做了一件让他很感激的事情,而他不知道如何回报,而是这样说:“我帮你洗车吧!”许多男性的特点是工具性特质较多,而表达性特质较少。

我听说一对情侣因为唐山事件发生了争吵,男生说如果自己在场肯定也会远离并报警,这些说辞遭到了女朋友的痛斥。有网友建议男生顺着女生的话说就是了。请注意,这样的建议,或者所谓的“哄”,还不是共情,只是一种不耐烦的撸猫行为。(文/冷金乘)

保卫浪漫

近来,我一直饶有兴致地阅读一些关于浪漫的科学文献,希望能为它找到一些坚实的支撑点。而这也许是一个颇为古怪的想法,“科学”和“浪漫”难道不应该是互斥的吗?如果把科学看成是严谨的研究和论证,而浪漫则是一种强烈的非理性的精神倾向,这看起来的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然而,这样的论断是一种狭隘的想法。因为我们可以严谨而合理地论证:浪漫是人性的一部分。亦即,理性地证明我们的非理性。而这是人们已经做到的事情。

当我们谈论“浪漫”(romance)的时候,它的主要意思是“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不以人为对象的浪漫,虽然存在,但不是这个词的主要意思。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摆放了自己喜欢的花束,他或她能够从中感受到浪漫,但这种浪漫是低级的;对一个人的浪漫之爱则是高级的,因为这不是针对植物或动物等缺少应答性的东西,而是有着意识和自我意识的高级生物,亦即我们的同类。

低级的浪漫不具有充分的应答性,从而对我们的生存也不具有挑战性;而高级的浪漫则调动了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这给我们的人格带来了极大的刺激。一个能爱人的人,也是能够热爱生活的人。而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却不爱人,那我们就要怀疑这个人是如何“热爱”生活的。这篇文章主要讨论“浪漫之爱”,而它自然已经涵盖了“浪漫”一词的所有内容。

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它由三个互相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脑系统组成:性欲、吸引力和依恋。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无论年龄、性别、国籍、民族、种族等,浪漫都是有的,并无显著差异。这是我们的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在不同的文化之中,人们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从而会有不同的表现。

从原始社会到19世纪,几乎所有文化的伦理道德观念都是反浪漫的。1800年前后滥觞的浪漫主义开始为人类的浪漫之情打开了一道裂口。到了20世纪上半叶,只有美国才形成了把浪漫之爱作为婚姻的前提条件的普遍氛围,这种观念随后传到了欧洲并传向世界。现在,浪漫之爱的地位在西方世界的地位是明确的,而在日本和中国这样的地方还不稳固,在印度这样的地方则还没有立足之地。

浪漫之爱的地位得到确立,至今不过一百年的时间。从人文主义和科学的角度来说,由于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以及,由于浪漫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所以捍卫浪漫的权利是我们“成为一个人”的使命。这样的权利,在人类漫长历史中的祖先,只是在文学幻想之中才存在,但是在我们这里则是现实的。

浪漫本身包含了很多东西。它不仅是人性的舒展,而且也包含了对平等的确认。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认为那个人跟我们是平等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前现代,浪漫之爱并没有成为社会规范,因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不仅是贵族和平民是不平等的,而且是男性和女性是不平等的。在根本的意义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自我意识得到他人的最高程度的确认和理解,并且从中得到自我发现和提升的机会。

相亲是一种介于浪漫之爱和包办婚姻之间的东西。它跟浪漫之爱虽然不是完全对立的,但肯定是有抵牾的。有人告诉我,她知道一位女士,在一个下午连续跟五个男人相亲,为每个男人安排了某个时间段,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反浪漫的。相亲的最典型做法是以双方父母作为媒介,由于这种做法有两个家庭联姻的考虑,它是反浪漫的。相亲电视节目作为一种公开作秀,也是反浪漫的。在我所在学校的校内论坛,那些“征友贴”也是反浪漫的(尽管它们以浪漫之名),因为它们带有太明确的“目的性”——在这些帖子里,人们往往会写下对对方的“要求”,以及给出自己的信息。但是,相亲也有可能产生浪漫之爱,但可能性毕竟是不大的。

在中国的年轻人当中,浪漫之爱与相亲的观念处于交战的状态。不过许多年轻人把相亲看成是一种“保底”的手段。一项研究显示,在中国,浪漫婚姻要比包办婚姻更加幸福。许多研究表明,浪漫之爱与关系满意度呈正相关的关系。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甘于“保底”呢?这或许是因为许多人并没有持续地付出努力。没有走出和改变自我的勇气,是当今这个时代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信任浪漫似乎不成问题,成问题的是能否把浪漫和婚姻联系在一起。按照一种庸俗的看法,浪漫似乎是强烈而短暂的,而婚姻怎么可能以这样的东西作为基础呢?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浪漫之爱的确会消逝,但它会转化为依恋之情;在少数情况下——亦即所谓的“优秀个体”——浪漫之爱会一直持续。当然,也有很多关系解体了,但是浪漫之爱的消逝并不等于关系的解体。按照爱情三因理论,爱情由激情、亲密和承诺组成,缺少激情成分的爱情叫做“友伴之爱”(Companionate love),它依然是很有意义的,远可以维持亲密关系的运转。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离婚率,这成为了指责浪漫之爱的一个口实。但是,事情或许本该就这样。因为人是不完美的,很难直接达到恋爱或婚姻对一个理想伴侣的要求。问题不在于离婚率太高,而在于每个人如何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好的伴侣。有研究表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离婚率只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一半。我们要关注的不是为什么那么多婚姻以失败告终了,而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婚姻是如此美满和成功。人们应该向这些“优秀个体”学习,尤其是那些能够维持浪漫之爱的优秀个体。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创造新奇的体验,而非循规蹈矩,有助于维持浪漫之爱。新奇体验就是浪漫之爱的助燃剂。可是,大多数伴侣已经满足于维持固定的日程,并没有创造新奇体验的意识——就连性行为就沦为了“公事公办”。无论如何,现代科学告诉我们,浪漫之爱是可以在长期关系中得到维持的,但是要把浪漫之爱跟“迷恋”(obsession)区分开。

“无知并非福”。科学关于浪漫之爱的了解正不断加深,这一过程并没有使得人们对浪漫之爱丧失信心,反而更加明确了它的意义,以及告诉人们怎样去做才好。但与此同时,一些influencer顺应某些网友的一时兴起的想法,大肆唱起了反浪漫和反亲密关系的单身主义老调(进而在评论区形成一种虚伪的抱团取暖的假象),甚至某些自我标榜为“心理学”的账号也概莫能外,不择手段地来为自己赚取流量。一些读过一些书的人,引用一些反浪漫的思想家的东西(比如福柯和弗洛伊德),来反对自己生活的权利。捍卫浪漫的权利似乎已经快成了“中二病”的表现。我们这个时代正饱受这种自我反对以及对这种自我反对的无意识之苦!(文/冷金乘)